- 环境违法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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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9-18530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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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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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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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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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受理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的公示(一)
2021年4月12日,建水县收到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举报件1件:受理编号D2YN202104110032,投诉人反映:普雄锌矿(位于红河州建水县城至燕子洞323国道旁,距建水县城约7千米)厂区废水池无防渗措施,污染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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