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违法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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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9-18525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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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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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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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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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受理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的公示(十六)
2021年5月7日,建水县收到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举报件1件:
受理编号:D2YN202105060064。举报内容:1年前,红河州建水县翰林街72号楼拆除二楼后建筑垃圾至今未清运,露天堆放至一楼楼顶产生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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