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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9-18360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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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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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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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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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受理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的公示(二)
2021年4月16日,建水县收到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举报件3件:(1)受理编号D2YN202104150060,投诉人反映:红河州建水县曲江镇干寨村石岗坡旁,小石头山采石场和石岗箐采石场,无证采石,扬尘扰民。(2)受理编号D2YN202104150053,投诉人反映:每天清晨五至八点和傍晚四至六点,红河州建水县朝阳北路片区的豆腐作坊和米线店燃煤排放废气,异味扰民。(3)受理编号D2YN202104150040,投诉人反映:红河州建水县南庄镇高新寨村的个体养猪场(养殖规模约500头)距离村民活动室仅20多米,恶臭影响群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