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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质量状况
  • 索引号
    20240919-183542-941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5-06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受理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的公示(十四)

  2021年5月5日,建水县收到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举报件6件:

  1.受理编号:D2YN202105040074。举报内容:红河州建水县临安镇红庙村鸡市街铁路道口沿线村民大量开采地下水售卖,破坏地下水生态平衡,可能造成地面下沉;红庙村沙拉河沿河村庄将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排入河流造成河流水体常年黑臭。

  2.受理编号:X2YN202105040006。举报内容:红河州建水县沙拉河沿线垃圾、废水随意排放至河内,造成水体黑臭。

  3.受理编号:X2YN202105040007。举报内容:举报件X2YN202104210011整改情况不到位,红河州建水县小桂湖广场上安装的激光射灯依旧向四周建筑物发射光束,光污染扰民。

  4.受理编号:X2YN202105040005。举报内容:红河州建水县朝阳楼广场弧形花坛内四组大音响距离行人、车辆仅半米,安装位置不合理,噪声严重扰民。

  5.受理编号:X2YN202105040008。举报内容:华侨城征收红河州建水县机关幼儿园住宅区居民楼(翰林街70号两栋、72号一栋),将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原位堆放于室内和室外,长期未清理。2021年5月1日,又将70号的部分垃圾填埋至72号一楼。

  6.受理编号:D2YN202105040037。举报内容:红河州建水县南庄镇罗家坡村委会刘家寨村的7家养鸡场(规模上千只)露天堆放养殖粪污且清理不及时、滋生蚊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