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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9-18355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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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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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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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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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X2YN202104260026号交办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一、反映问题
举报内容:红河州建水县朱家花园旅游开发公司拆迁原建水县机关幼儿园住宅区片区时,对产生的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
二、检查处理情况
(一)现场核实情况
2021年4月27日,在收到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2YN202104260026号转办举报件后,建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由沈也程副县长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组成专班及时办理。
该件举报件与4月19日转办的X2YN202104180017号、4月20日交办的X2YN202104210012号举报件内容相似,我县作为重复举报件合并办理。
举报反映情况属实,已于4月23日完成反映问题的整改。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地点位于建水县翰林街原建水县机关幼儿园。2019年1月,云南朱家花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建水古城传统风貌保护恢复暨景区建设PPP项目(朱家花园片区)2区建设中,对原建水县机关幼儿园教学楼进行拆除,将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原位堆放,约5000m3建筑垃圾未清运。
(二)针对问题的处理情况
一是2021年4月19日,收到X2YN202104180017号转办举报件后,建水县委、县政府立即安排部署,要求云南朱家花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4月24日前,将建筑垃圾清运至建水县垃圾填埋场。二是4月20日,云南朱家花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始清运建筑垃圾,4月23日,已将约5000m3建筑垃圾全部清运至建水县建筑垃圾填埋场。清运后的现场、朱家花园片区建设项目均严格落实施工工地管理“六个百分百”工作措施。三是持续要求云南朱家花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加强施工工地管理,规范堆存建筑垃圾,同时,采取遮盖、洒水等措施,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并严格控制作业时间,规定工作时间为8时至12时、14时至18时,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及时整改,消除影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督促云南朱家花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做好项目施工工地管理,切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二)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对全县的建筑施工工地开展一次专项排查检查,整顿建筑垃圾堆存不规范问题。
(三)依法处理,用情化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对群众反映的投诉举报问题依法依规、及时有效调查处理,不断增加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