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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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czj/2026-0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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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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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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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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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制度,组织查处和督办违法违规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检测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办理特种设备开工告知和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工作;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目录》中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建水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对全县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全县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进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认证认可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负责对强制性认证、自愿性认证及认证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14.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6.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7.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9.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定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20.负责全县执业药师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21.负责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注册许可和信用监督管理科、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科、质量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执法稽查科。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14个派出机构:临安市场监督管理所、南庄市场监督管理所、曲江市场监督管理所、西庄市场监督管理所、青龙市场监督管理所、面甸市场监督管理所、官厅市场监督管理所、普雄市场监督管理所、坡头市场监督管理所、李浩寨市场监督管理所、岔科市场监督管理所、盘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利民市场监督管理所、甸尾市场监督管理所。
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建水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2.建水县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15个(含14个派出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临安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机构)
3.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庄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机构)
4.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曲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机构)
5.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庄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机构)
6.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青龙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机构)
7.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面甸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机构)
8.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厅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机构)
9.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雄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机构)
10.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坡头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机构)
11.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李浩寨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机构)
12.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岔科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机构)
13.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盘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机构)
14.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利民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机构)
15.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甸尾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机构)
16.建水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事业单位)
17.建水县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事业单位)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主要原因是14个派出机构和2个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均由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核算并编制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8人(离休0人,退休98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改革创新,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一是围绕“营商红河”行动,在简化审批、规范监管、提升服务方面集中发力。二是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推行企业注销“一网通”服务,实现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三是规范有序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成部门联合检查计划和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四是夯实信用监管基础,提高企业年报公示率。五是推进联合激励惩戒机制,实行跨部门信用联合惩戒。六是加快培育和壮大经营主体。
(二)围绕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规范市场秩序
1.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完善12315投诉举报处置机制,加强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2025年以来,12315平台处置投诉882件、举报431件、咨询34件;12345平台处置投诉453件,求助23件,其他4件,举报73件,建议1件;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处置投诉10件;新增ODR企业2户。
2.开展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整治。2025年以来,开展联合检查122户次、独立检查120户次,共排查风险隐患问题298个;各乡镇市场所检查校园周边504户次,发现问题105个,整改完成105个,查办案件盘江2件、官厅5件;完成县教体局推送的学校幼儿园周边风险隐患排查35条,并逐条回复整改意见。
3.多元举措推进执法稽查。开展反垄断线索排查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累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40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1件;规范重点领域秩序,开展殡葬领域整治,检查县殡仪馆及70余户殡葬用品经营者,规范收费行为,做到明码标价;开展居民水电气价格专项检查,检查水电气企业5家、物业公司6家;开展农村邮件快递收费检查,发出提醒告诫函50余份,规范明码标价;开展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检查,立案27件;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整治,检查经营主体10余户,查办违法案件2件,整改经营主体2户;强化烟草市场监管,办理无证销售卷烟案23件。加强公平竞争宣传与执法,查处1起医疗机构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案件。
(三)坚守安全底线,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1.严格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整治,累计检查学校食堂490个,发现问题765个,整改761个,立案查处2件;二是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102户,排查问题22个,已完成整改;三是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整治,累计检查各类肉制品生产经营主体397户,立案查处经营未经检疫的生鲜猪肉案件1件;四是完成食品抽检4067批次,不合格46批次,已全部依法查处。
2.加强药械安全监管。一是把好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准入关,规范开展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换证、注销工作,2025年核发办件数12件,变更办件数67件、换证办件数159件、注销办件数4件;二是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工作,完成19批次药品、3批次医疗器械和6批次化妆品的抽样送检工作;三是开展不良反应/事件“四项监测”评价工作,2025年以来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862份、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数154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111份;四是对“两品一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513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0件,均已结案。
3.强化工业产品质量监管。一是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排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店及维修门店180家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督促维修租赁门店签订承诺书86份;二是强化烟花爆竹、燃气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检查批发企业1家、专卖店128家,立案查处4件;三是配合开展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及包装材料产品质量抽检7批次,合格7批次;四是对电线电缆、婴幼儿服饰等17类产品进行监督抽样,合格16批次,不合格1批次,已立案处理;五是加大化肥市场监管力度,检查化肥经营门店20家次,对化肥立案查处1件,办理检察院移交化肥质量案件2件;六是组织开展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经营户59家次,监督抽样1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4.保障特种设备安全。2025年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21家次,抽查各类特种设备1252台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61份,约谈企业18家,处理投诉4件,立案查处1件,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有效促进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稳定。
(四)提升发展质效,深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
1.持续开展重要节点知识产权执法,开展打假护牌、守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销售侵权、假冒、仿冒商品、“傍名牌”、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2.标准化工作。加快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截至目前,有45家企业累计上报154项标准,涵盖171种产品,其中国家标准19个,行业标准10个,企业标准120个,团体标准1个。指导建水县紫陶协会制定《建水陶》团体标准,并已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3.计量工作。检查供水、供电、供气服务企业12家次,水表计量检定机构3家次,发现问题线索5个,当场处罚1起、立案查处1起,责令整改3起;完成30家民营加油站“智慧加油站服务平台”建设及初验工作;开展旅游街区流动摊贩计量整治。
4.认证认可工作。联合开展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专项检查,共检查消防产品经营单位6家次;开展儿童智能电子产品专项整治,共检查商场超市2家、书店2家、母婴用品店2家、手机卖场12家,均已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开展2025年度州级有机认证产品专项风险监测工作,共抽查1个批次有机认证产品进行送检。
5.广告监管工作。对2家传统媒体、1家互联网媒体、13个户外广告开展日常监测,目前未发现违法广告行为;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广告虚假宣传、房地产广告等专项监测行动,未发现涉嫌违法广告。对全县传统及新媒体监测达100余条次,未发现违法广告问题线索。检查相关经营主体230家次,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件。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22,578,305.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00,294.92元,占总收入的99.65%;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78,010.88元,占总收入的0.3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01,049.45元,增长4.16%,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65,428.46元,增长4.00%,主要原因是本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人员经费收入增加;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35,620.99元,增长84.03%,主要原因是本年烟草秩序维护费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22,544,336.05元。其中:基本支出21,480,784.52元,占总支出的95.28%;项目支出1,063,551.53元,占总支出的4.72%;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63,632.59元,增长3.98%,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和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25,483.83元,增长3.00%,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事业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等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238,148.76元,增长28.85%,主要原因是本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经费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480,784.52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625,483.83元,增长3.00%,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508,125.06元,占基本支出的90.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72,659.46元,占基本支出的9.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3,551.53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增加238,148.76元,增长28.85%,主要原因是本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经费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建财预〔2025〕255号非税收入安排的补助资金146,269.86元,列支邮电费4,737.36元、维修费10,102.50元、委托业务费37,030.00元、专用设备购置费94,4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日常开支,保障食品安全抽检、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缺口资金,更新办公楼电梯一部。
2.建财发〔2025〕5号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经费100,000.00元,列支委托业务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抽检经费支出。
3.建财发〔2025〕5号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经费46,408.07元,列支办公费7,450.00元、邮电费2,479.57元、差旅费21,378.50元、委托业务费15,100.00元。主要用于商标广告监管、“两品一械”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监管、价格监督等市场监管工作,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和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查处违法违章案件及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多项职责工作。
4.建财发〔2025〕5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及监督抽查经费20,000.00元,列支委托业务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工业产品质量抽检经费支出。
5.红财行发〔2024〕62号2025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9,366.60元,列支印刷费12,200.00元、邮电费286.00元、专用材料费6,880.60元。主要用于完成“两品一械”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保障“两品一械”质量安全。
6.建财预自〔2025〕1号单位自有资金安排补助经费44,041.13元,列支办公费36,301.13元、印刷费7,740.00元。主要用于抓好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执法工作,开展日常执法监管支出和办公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40,179.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1%。与上年相比增加505,312.59元,增长2.34%,完成年初预算的98.3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事业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本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375,584.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8%,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9%。其中:“2013801行政运行”支出15,002,775.1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38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07,474.57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更新办公楼电梯以及市场监管等综合事务支出;“2013805市场秩序执法”支出46,872.00元,主要用于市场秩序维护、行政执法相关支出;“2013810质量基础”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经费支出;“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支出130,0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抽检经费支出;“2013850事业运行”支出1,229,096.15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日常运行等基本支出;“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39,366.60元,主要用于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检相关支出。造成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工资薪金及社保缴费增加,年中追加人员经费预算;二是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等上级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年初无此项预算。其中:“20499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办案相关支出。造成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年中调整追加了案件专项补助经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87,493.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3%,完成年初预算的99.29%。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93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党支部活动经费支出、退休职工死亡慰问经费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3,955.6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60,608.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补助。造成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遗属死亡1人,遗属补助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13,907.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5%,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5%。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01,273.73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90,982.94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09,152.30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2,498.90元,主要用于职工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造成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补缴2024年9月至12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正常调增,年中追加基本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217,3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年初无此项预算。其中:“2159999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7,350.00元,主要用于信创项目支出。造成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年中调增追加信创项目经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5,84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完成年初预算的22.75%。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25,843.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造成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财力影响,年初预算安排的住房公积金未全部形成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8,000.00元,决算为238,006.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3,315.89元,增长151.3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0元,决算为230,381.4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80%,完成年初预算的88.6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7,62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0%,完成年初预算的42.3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3,394.89元,增长164.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9.00元,下降1.0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6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9.00元,下降1.0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8,006.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3,315.89元,增长151.3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0元,决算为230,381.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7,6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36%。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优化公务出行,压减非必要用车,年初预算按保障上限测算留有弹性,实际支出相应减少;二是厉行节约,在预算范围内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3,394.89元,增长164.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9.00元,下降1.0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6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9.00元,下降1.0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支付2023年办理采购的车辆维修费38,863.40元和油费148,163.29元;二是车辆老化,使用年限较长,维护成本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公务接待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食药安全监管、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监管、打击传销和走私、市场秩序维护、消费维权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地理标志使用情况调研检查、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执法检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2,659.46元,比上年增加146,860.59元,增长8.04%,主要原因是本年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局日常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8,775,803.07元,其中,流动资产5,107,285.86元,固定资产3,666,436.3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80.8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1,964.3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0,783.85元(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2,083.65平方米,账面原值1,761,059.04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68,548.93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公开12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4,920.7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920.7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0,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0,00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公开13表: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公开14表: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公开15表: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附件【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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