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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jsxczj/2026-00157
  • 发布机构
    建水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19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保护规划。

(二)切实加强对建水古城保护发展相关政策、法规、技术研究,编制建水古城保护发展相关技术导则,为建水古城保护发展提供专业技术保障。

(三)加强对古城整体保护与风貌恢复相关保护维修、自主更新和市场化运作的激励与补偿政策及古城产业转型升级和传统产业发展的扶持与奖励政策的研究,实现古城传统保护和创新发展的均衡协调。

(四)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建水古城保护发展相关项目管理程序,对建水古城内建设项目进行技术审核,并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项目推进实施工作。

(五)负责制定古城保护发展工作计划,行使古城保护发展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考核评比职能。

(六)负责建水古城保护发展的宣传教育、学术研究、课题攻关、人才培养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调查、收集、整理、研究、出版建水古城传统文化相关资料,加强与国内外遗产保护部门的沟通联络和信息传递。

(七)负责全面整合古城保护资源要素,健全建水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做好古城申报提级相关研究工作,做好建水历史文化名城大数据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

(八)负责组建古城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和“公众委员会”,对古城保护发展相关重要事项提供前期技术咨询,增强古城保护发展的专业技术实力保障;为古城保护发展科学决策提供行业建议,确保公众知晓权与参与权;健全古城保护公众参与机制,以制度创新持续深化古城保护发展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信息科、技术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基固本筑堡垒,行政综合提质效

1.夯实理论根基。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第一议题”制度,组织集中学习20次,其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3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重要论述2次,推动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途径”的核心要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上级部门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2.强化党建责任落实。一是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全年共召开党组专题会议13次,制定党组工作计划及重点任务清单,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确保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线上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利用“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督促党员干部每日学习,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纪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2025年共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学习3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部,覆盖全体干部职工。同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四是夯实组织基础,于2025年9月正式成立中心党支部。党组始终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全程统筹推进党支部筹建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完成党员信息排查、选举筹备、上级审批等系列工作,顺利选举产生支部书记,明确分工职责。党支部成立后,迅速建立健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成为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坚强战斗堡垒,为进一步压实党建责任、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奠定了坚实组织基础。

3.筑牢意识形态责任防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心每季度进行一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2025年共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5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监测,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对涉及古城保护的舆情信息进行分析研判,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5年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

4.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部门负责人管落实”的三级责任机制,将学习教育任务细化分解到岗、明确到人。制定印发《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内容、学习方式、时间安排和目标要求。领导班子每周召开专题碰头会,研判学习进展、解决突出问题,形成“上下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组织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会,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悟。收集整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案例等形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危害,警醒大家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各项规定。累计开展专题学习会5场,研讨交流2次,党组书记讲党课4次,干部职工撰写心得体会2篇,组织警示教育大会2场,观看警示教育片1部,通报典型案例42起。三是对照查摆问题,建立整改台账。中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标对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聚焦“四风”问题新动向,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认真分析研判,即知即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问题清单、整改措施、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进度,实行“一个问题、一名责任人、一个整改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对整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跟踪督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已完成17个问题的整改销号。

5.志愿服务精准发力。一是紧扣中心大局抓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城市、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关心爱护等重点工作开展志愿服务,不断提升志愿服务的影响力,不断在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的实践中,服务大局、发挥优势、创造价值。二是弘扬志愿精神抓服务。始终立足“党政所急、群众所需、志愿者所能”的服务要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紧贴实际,开展公共场所志愿服务4次,包保小区卫生健康服务24次,同时,及时更新健康教育宣传展板,为营造干净整洁的社区环境贡献力量。

6.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全力配合完成权责事项清单编撰工作,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率,对涉及古城保护的规划调整、文化活动举办等决策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升决策科学性。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针对古城保护项目合同审查、历史建筑租赁纠纷等事务,召开座谈会,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开展。二是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把宪法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学习1次。结合古城保护特色,定期学习宪法视角下与古城保护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规案例解读。组织观看保密公益宣传片《指尖守护》、4·15国家安全日国安宣工作室发布的宣传片《守护·十年》等。同时,按普法办要求,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在“红河保密”微信公众号中的微课堂进行自主学习,增强全员国家安全意识和忧患意识,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二)守护古城根脉赋能活化发展

1.凝心聚力护航古城保护。一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全力配合综合执法局开展古城风貌保护整治,严格落实古城风貌管控标准;主动对接住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在古城项目建设中提供合法性、合理性建议,参与项目合法性评审,先后助力建水南城门片区风貌保护恢复项目评审、西门招标建设建言等工作,推动项目合规落地。二是畅通民生诉求渠道,回应群众关切。搭建高效问题反馈平台,对群众反映事项及时对接处置,办结率达100%。如今年2月针对城隍庙附近石雕大象“负跪”形制争议,核实其符合“富贵吉祥”历史文化寓意,并向群众细致解读,有效化解疑虑。三是深化勘察走访调研,兼顾保护与民愿。配合多部门推进古城历史建筑拆除重建勘察工作,2025年全年走访110户群众,收集修缮需求与意见,精准解答政策疑问;在古城提升保护中坚守“修旧如旧”“不改变原貌”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筑风貌、层高及外立面。同时,规范开展历史建筑原址保护等三项行政审批,严把方案审查关,确保符合古城保护整体规划。

2.多措并举深耕宣传阵地。一是开展古城保护讲座进社区活动。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赓续红色血脉共话古城保护”为主题,联合县住建局名城科深入朝阳楼、文庙等地点,开展古城保护知识宣讲。此次“七一”建党节古城保护讲座进社区活动,不仅让社区居民深入了解了古城的历史文化价值,提高了大家对古城保护的重视程度,还进一步增强了社区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更多人关注古城保护,共同守护这份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二是制作专题展板宣传古城保护工作。聚焦建水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临安模式”的实践成果,精心制作1块专题宣传展板,系统呈现建水县古城保护工作整体情况。展板以“临安模式”为核心,通过图文结合的方式,详细介绍该模式在古城整体风貌保护、历史文脉传承、文旅融合发展等方面的创新举措与实践成效,同时简要涵盖建水古城历史沿革、保护法规要点及阶段性成果,让群众直观理解“临安模式”对古城保护的引领作用。展板放置在朝阳楼处展示,借助此地人流集中的优势,向游客及群众精准传递“全域保护、活态传承”的理念。展板的制作有效提升了社会各界对古城保护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达到了以点带面强化宣传效果的目的。

3.强化沟通合作交流。中心始终秉持“走出去学经验、请进来促提升”的理念,积极搭建交流平台,以互学互鉴赋能古城保护利用工作提质增效。3月,昭通古城保护工作指挥部一行专程赴我县考察学习,双方围绕古城保护利用核心议题深入交流。考察组实地走访朝阳楼、朱家花园、临安府署、文庙等标志性文化地标,详细了解我县在历史建筑修缮保护、文化内涵挖掘展示、日常管理运营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同时,双方就古城街区功能优化、群众参与机制建立、民居改造中“保护与实用”平衡、文化资源活化利用及市场化运营等关键问题展开深度探讨,通过案例分享、经验互鉴,为彼此工作提供了新思路。与此同时,我中心持续与石屏县古保中心保持常态化交流互动,针对古城门区域交通疏导、车辆管控、行人分流等共性难题,通过研讨、实地观摩等方式交换管理经验,共同探索符合古城风貌特色的交通治理方案。一系列交流活动的开展,不仅拓宽了我县古城保护工作视野,更促进了先进经验的吸收转化,为后续工作开展积累了宝贵实践参考。

4.厚植文化底蕴,活化城市记忆。聚焦历史文脉传承,一是结合片区历史渊源,为沙拉河片区新建道路及桥梁拟定名称。3号桥梁邻近明嘉靖年间始建的半闲亭,拟命名“半闲桥”,既延续地方历史文脉,又蕴含便民休闲的功能属性;1号道路以建水历史文化名人章士元命名,拟称“士元路”,以此缅怀先贤、彰显地域文化特质。二是通过系统挖掘文化内涵,查阅史料、走访群众学者,厘清其历史渊源与发展脉络。同时联合县住建局划定专项保护范围,加强周边生态环境治理,全力守护古井原有风貌,让乾坤井成为连接古今的文化纽带,持续滋养城市精神,推动古井文化在新时代生生不息。三是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全面梳理国际共产主义医务工作者库尔·柯列然及其妻子柯芝兰投身国际主义事业、支援建水的历史文献资料,确保事迹真实完整,着力为永贞文化广场填充红色文化内涵。

5.筑牢古城保护根基,完善规划制度体系。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成效显著,为扎实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系统构建保护规划体系,以制度刚性护航古城永续发展。配合完成《建水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同步修订《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夯实法治保障根基。聚焦重点区域保护,启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完成临安府衙恢复重建、朱家花园历史地段保护等专项规划,以及34条历史风貌街区规划编制任务。通过一系列举措,逐步形成“总体规划引领、详细规划落地、专项规划支撑”的完整保护规划体系,为古城保护改造、风貌管控、文脉传承提供了刚性遵循和科学指引,有力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规范化、系统化、长效化发展。

6.推进安全保障项目落实落地。2025年智慧消防项目建设全面铺开,文保建筑消防智能化改造扎实开展,玉皇阁、崇文塔摄像头及网络设施安装稳步实施,文庙19处子点位设备安装完成,天君庙、学政考棚等11处场所完成设备调试工作。17条街道消防给水管道改造完成,铺设管道5975米,安装消火栓128个;13条街道管道与城市供水管网搭接,其中11条已完成;新增消火栓安装工作,其中17条街道已完成。消防指挥中心装修完工,西门、南门等10个点位完成智能远程监测主机、火焰识别相机等设备安装,36个点位感温感烟设备安装完成33个。高空瞭望系统建成投用,临安酒店、原朝阳派出所高空瞭望设备完成安装及联网调试。微型消防站布局持续优化,文庙社区、崇正社区等6个社区消防站点位已确定,安装工作有序推进,智慧防控体系初步构建,科技赋能成效凸显。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公开01表至公开11表)

因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决算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度收入合计1067951.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7951.81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0.13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3450.49元,增长4.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3450.66元,增长4.24%;无上级补助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无事业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无经营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其他收入减少0.17元,下降56.6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度支出合计1067951.81元。其中:基本支出1050107.87元,占总支出的98.33%;项目支出17843.94元,占总支出的1.6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3450.66元,增长4.2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5606.72元,增长13.59%;项目支出减少82156.06元,下降82.16%;无上缴上级支出,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无经营支出,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0107.8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34988.37元,占基本支出的98.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119.50元,占基本支出的1.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843.9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古城保护工作项目经费11243.94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7951.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3450.66元,增长4.24%,完成年初预算的84.4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80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7%,完成年初预算的86.7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82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3%,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7820.9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92654.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完成年初预算的93.9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58044.1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0275.0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35.7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住房保障(类)支出128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完成年初预算的15.1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283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1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决算为14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15.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决算为141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9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15.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1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415.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15.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决算为14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15.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1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415.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了国内接待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1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建水县侯实专家工作站成员到建水开展研究产生的1批次12人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资产总额77972.65元,其中,流动资产8072.55元,固定资产69900.1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315.9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033.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公开13表(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公开14表(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15表(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付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附件【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决算公开.xlsx.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