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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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czj/2026-0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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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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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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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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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配合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贯彻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辖区内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贯彻执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众权益保障工作;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与老龄工作科、儿童福利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慈善事业促进科、婚姻登记科、人事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建水县民政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党建+“一老一小”,暖心呵护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开展养老服务(其中:建设6个老年活动室、3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建和提升改造、开展100户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和建设旅居养老示范点,开展低保特困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发放运营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4,850,000.00元的崇正社区居家老年服务中心已完成主体框架建设,争取上级补助资金4,060,000.00元的临安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已完成消防水池和地基建设。完成临安、曲江、南庄、岔科等4个敬老院消防安全达标提升改造项目。印发《建水县关爱高龄、留守和特殊老人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三类”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建成,各项关爱服务常态化开展并取得成效,走访慰问“三类”老人199人,支付慰问金99,450.00元。发放高龄补贴147256人次7,462,350.00元,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8480人次资金424,000.00元,切实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1月1日至11月20日办理老年优待证3041本。抓好机构安全管理,联合消防救援大队定期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3次,5个运营养老机构共配置安装智能摄像头20个,实现集中监测预警。抓好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建水县推进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落实措施》,召开专题会议6次,移交问题线索2条;采取“敬老院+老年活动室”的方式推进4个乡镇闲置敬老院整改工作。
深化儿童关爱保护。建立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关爱保护“双线四级七长”工作体系,实行1861名留守儿童“三挂”制度、406名留守老人“两挂”制度,为做好“一老一小”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打造智慧关爱平台,开发建水县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关爱保护APP及工作平台,推动“一老一小”精细管理精准服务,监测摸排留守儿童1861人,流动儿童3528人。建成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全县14个乡镇同步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同时建成155个村级儿童之家。认真落实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政策。2025年1至12月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2574人次2,874,603.00元,发放助学金39人次88,500.00元。依法办理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送养的收养登记2件。认真开展高龄老人、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待遇保障问题专项整治,高龄老人待遇保障自查自纠发现问题36个,已完成整改;追缴3户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对象与困难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重复补助资金9,000.00元;困境儿童待遇保障发现问题8个,已完成整改。
(二)党建+一红一白,温心服务
全面提升婚姻登记质效。登记程序严格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严把证件齐全、合规、有效三要素,确保每年婚姻登记材料零差错。2025年1月至11月20日,办理结婚登记2245对(其中跨区域办理150对,“跨省通办”15对),离婚登记893对(其中跨区域办理31对),补发婚姻证件464份,受理离婚登记申请1707对。清洗婚姻登记异常信息92310条。新建建水县稻田公园婚姻登记服务点,服务点在云南省最美“公园式”婚姻登记点评选活动中得票数全省排名第一;“5·20”“七夕”在建水县稻田公园婚姻登记服务点联合县委老干部局举办结婚纪念及集体登记颁证活动,为群众提供更加温馨、浪漫、个性化的婚姻登记体验。共推送1656条(其中当天推送14条)离婚信息至县委政法委,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着力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推进殡葬服务“阳光工程”,将个人身后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严格开展殡葬服务评价工作,2025年丧属评价数514户,评价率达100%。开展民间殡葬从业人员摸底工作,印发《建水县关于进一步整治民间殡葬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工作方案》,整治民间殡葬从业人员乱象。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措施,2025年1至11月,发放特殊群体和农村居民火化补助125人125,000.00元。截至2025年11月,建成14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已安葬60冢。清明节期间免费提供1000束菊花,发放黄丝带2000余条,发放文明祭扫宣传扇子1500余把,悬挂宣传标语17条,张贴宣传海报展板5块,清明节期间共接待祭扫人员11729人(其中绿色低碳祭扫人员3865人),祭扫车辆3151辆。2025年1月至11月火化遗体514具(安葬墓穴378冢)。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0,000,000.00元建设的骨灰堂投入使用,投资9,892,600.00元进行殡仪馆提升改造。
(三)党建+一贫一弱,爱心帮困
创新社会救助模式。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社会救助动态管理,以“一本书、两个制度、三张表”为抓手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截至2025年12月,有城市低保1456户1884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22792人次,金额10,392,369.00元;有农村低保6472户11354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1377525人次,金额44,730,513.00元;有特困人员1794户1838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21763人次,金额23,571,899.00元。1至11月城市低保新增131人、退出138人,农村低保新增556人、退出798人,特困人员新增97人、退出59人。对因灾、因病、因学或突发严重困难等其他原因基本生活受到影响陷入困境的人员,及时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帮扶,截至2025年12月,建水县共实施临时救助661户,救助金额1,824,050.00元。健全分层分类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机制,探索“多维救助分析模型”,实行“红橙黄蓝绿”赋色管理,2025年11月共认定低收入人口393户1337人。推进临安镇永祯社区社会救助“物质+服务”试点工作,切实解决困难群众个性化、多元化需求,推动社会救助由“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转变和拓展。在甸尾乡做好“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2025年春节慰问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11类特殊困难群体共236人,支出资金96,376.00元。深入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召开专题会议4次,移交问题线索1个。
拓展慈善事业路径。推广“党建+慈善”模式,发动党员带头捐赠,试点设立“社区慈善救助基金”。建水县慈善总会资质已健全。引导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捐赠,截至2025年11月,建水县慈善总会累计募集善款1,461,600.00元,支出慈善资金520,700.00元,救助1159人;接收捐赠价值101,000.00元的奶粉一批;接收价值5,437,400.00元的山东魏桥集团捐赠公益车辆39辆,车辆主要用于救助管理、福利院、敬老院、医疗卫生、教育等领域,其中民政系统5辆、卫健系统1辆、教育系统19辆、乡镇14辆。慈善资助30,000.00元开展“慈善+救助”工作。目前14个乡镇均设立了慈善工作站,东林社区、永祯社区各设立1个爱心超市。高度重视慈善领域整治工作,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建水县慈善事业发展专题汇报,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督促9个公益慈善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发现的2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加强流浪乞讨工作。建立健全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在遇到流浪乞讨人员时能够快速响应、协同处置。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行动。截至2025年11月共接待受助人员48人次,支出费用8,259.45元,其中:直接护送返乡或护送其他救助管理站11人次,提供车票、饮食后自行返乡37人次。协助乡镇为2名受助返乡人员办理了特困供养手续,为1名受助返乡人员申请了临时救助。
强化弱势群体救助。通过政策宣传,切实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应纳尽纳、应补尽补,1至12月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34156人次12,345,360.00元。以全省唯一的县成功申报全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争取上级资金6,000,000.00元。紧扣服务患者、助力康复、促进融入的核心目标,以“七个一”(成立一个工作专班、建立一个专家团队、绘好一张分布图、编好一本业务手册、建好一个工作平台、建立一套激励机制、创新一种服务模式)的工作举措扎实做好项目推进工作:精康融合开展上门服务18633人次,机构服务370人次,举办建水县2025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培训班两期,建设11个标准化云康爱心驿站,逐步形成可在边疆、山区、少数民族、欠发达地区复制、推广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模式。
(四)党建+一区一社,精心规范
稳慎推进区划地名工作。更新行政区域2大类169条地名信息,建立地名命名采词库1205条,乡村地名采集上图量592条。对《建水县地名志》和《建水县地名图》修改审核。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完成县城区及西庄镇、青龙镇、坡头乡和甸尾乡共13条道路和3座桥梁的命名,完成县城区10块街路牌和南庄镇等乡镇乡村道路4块街路牌的设置,推送地名信息11条,完成《云南省行政区域简册(2024)》初稿审校工作;制定《建水县与开远市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及平安边界创建实施方案》,牵头开远市进行“开建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配合通海县、华宁县进行“通建线”“华建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做好“青西线”等5条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管力度,开展社会组织登记、治理、信用监管等六个专项行动,推动全县141家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整治“僵尸型”组织,通过年检及时发现和纠正社会组织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共年检135个。制定《建水县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引导建水县电动车摩托车等协会商会服务建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参与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有10家(其中未签约5家),投入帮扶资金60,000.00元开展帮扶项目2个,惠及群众200余人次。争取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补助资金60,000.00元,于8月开展建水县党建联盟服务综合体关爱南庄镇“一老一小”服务活动。实现社会组织党组织全覆盖,单独有党组织19家,联合建立党组织的12家。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2025年度收入合计116,086,133.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085,941.20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92.09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206,525.52元,下降6.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205,868.09元,下降6.6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拨入专项经费减少;上级补助收入0元,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事业收入0元,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经营收入0元,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其他收入减少657.43元,下降77.39%,主要原因是本年税局未返回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2025年度支出合计116,136,941.20元。其中:基本支出25,484,187.42元,占总支出的21.94%;项目支出90,652,753.78元,占总支出的78.0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183,796.84元,下降6.5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89,016.89元,下降4.81%;项目支出减少6,894,779.95元,下降7.08%;上缴上级支出0元,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经营支出0元,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拨入的项目经费减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民政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484,187.4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312,466.01元,占基本支出的99.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1,721.41元,占基本支出的0.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民政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652,753.7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经费78,021,321.00元,主要用于: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解急救难。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引导各地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使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让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经费1,300,764.00元,主要用于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老年福利项目经费3,451,038.00元,主要用于对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施保健长寿补助制度,按照80至99周岁每人每月5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发放,解决高龄老人的部分困难;对80岁以上经济困难老年人给予每人每月50元的服务补贴,提高困难老年人生活质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973,333.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1%。与上年相比减少11,779,659.56元,下降9.52%,完成年初预算的387.9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1,349,125.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45%,完成年初预算的37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民政工作所需的行政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只是县级安排数,而决算数据包含2025年上级拨入经费的支出数据,所以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4,506.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完成年初预算的95.2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补充保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职工医疗保险缴存不到位。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92,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信创项目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经费是上级补助信创项目的工作经费,县级没有投入。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0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完成年初预算的22.4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不到位。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000.00元,决算为9,76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565.00元,增长35.6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000.00元,决算为9,76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3.19%。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565.00元,增长35.6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76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2,565.00元,增长35.6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000.00元,支出决算为9,76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565.00元,增长35.6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000.00元,决算为9,76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9%。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565.00元,增长35.6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76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检查、调研来访增多,接待费用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基层工作人员来汇报、协调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721.41元,比上年减少25,769.55元,下降13.0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降低办公成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耗材、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差旅费等,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所发生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建水县民政局(本级)资产总额20,105,140.38元,其中,流动资产1,020,858.84元,固定资产17,825,352.9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214,872.6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142,997.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16,77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17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79,6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16,77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16,775.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
一般预算支出:国家对集中的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
附件【建水县民政局(本级)2025年部门决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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