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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mzj/2025-0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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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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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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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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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31400401000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配合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贯彻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辖区内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贯彻执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众权益保障工作;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与老龄工作科、儿童福利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慈善事业促进科、婚姻登记科、人事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建水县民政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兜底线,基本民生保障更加稳固
以“一本书(社会救助协理员工作手册),两个制度(动态管理制度、协理员管理制度),三张表(社会救助统计表、各乡镇退回资金统计表、每个月救助对象进出表)”为抓手,认真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有城市低保1458户1885人,累计发城市低保金955.71万元;有农村低保6488户11598人,累计发农村低保金4129.05万元;有特困人员1743户1775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2041.83万元;实施临时救助768户,救助金额205.74万元。
制定《建水县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健全分层分类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机制,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和监测信息平台,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常态监测和快速预警。探索“多维救助分析模型”,实行“红橙黄蓝绿”赋色管理,将收集的困难群众需求按照即时解决、分期解决、长期跟进分类汇总,为实现快速预警、精准救助、综合帮扶提供数据支撑。共认定低收入人口253户902人。
针对部分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对社会救助政策掌握不到位的问题,于6月13日开展有14个乡镇参加的社会救助领域案例分析比拼活动,以精准锁定救助对象、精细开展救助帮扶和精心培育社会救助人才为活动内容,营造“以赛促学、以学促干、以干促建”的氛围,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制定《建水县深化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方案》。探索多元救助,针对低保、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不同对象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基础照护服务、健康管理服务、探访关爱服务等七大类服务,精准施策分类救助。
摸排留守儿童1910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63人、孤儿和艾儿47人。成立建水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全县14乡镇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配备率实现100%。全县14个乡镇同步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成155个村级“儿童之家”,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推动任务落实落细。发放孤儿等“三类儿童”基本生活费2348人次259.86万元,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38人次8.95万元。办理收养登记1件。
制定《建水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建水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清单》和《建水县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实行留守儿童“三挂”制度,全县32名县级领导挂联14个乡镇、93个县级部门挂包155个村委会(社区),4264名各级干部包保全部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两留守”工作平台,可在全县1020个自然村、341个居民小组随时调阅1910名留守儿童和468名留守老人的个人信息和挂联情况,在实现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的精准管理和精细服务上具有重要作用。
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2.35万人次1137.20万元;争取39万元推进残疾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以“云康爱心驿站”为依托,为精神障碍患者开展症状自我监控等6项训练。以“成立一个工作专班、绘好一张分布图、编好一本业务手册、建好一个工作平台”的工作举措扎实做好全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开展流浪乞讨街面巡查80余次,支出2.98万元救助37人次(其中老年人5人,未成年人6人,直接护送返乡回家8人,安置落户1人)。
(二)强管理,基层社会治理更加深入
加大社会组织日常监管,通过年检及时发现和纠正社会组织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共年检127个。制定《建水县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引导建水县电动车摩托车等协会商会服务建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立红河州首个县级社会组织专家库,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保证,目前申请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1个,已组成专家评估委员会进行初评为3A级并进行授牌仪式。制定《建水县民政局关于规范社会组织名称的通知》,对11家名称不规范的社会组织进行整改。制定《建水县开展社会组织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持续深挖细查社会组织领域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以“携手做慈善,传播真善美”为主题,采取“线上+线下”的形式组织各类慈善活动。支出9.235万元对213名困境儿童和110名困难群众开展暖冬行动(春节慰问)。向崇正小学72名困境和留守儿童捐赠价值2万元的学习用品和团辅用品。建水县慈善总会年检合格,2023年获得非盈利性组织免税资格,通过社会组织3A等级评估,获得公开募捐资格。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正在申报中。临安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重点围绕“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群体开展工作,合作探索“物质+服务”救助,与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合作开展“精康融合行动”。
审校更新行政区域2大类169条地名信息,对《建水县地名志》和《建水县地名图》修改审核,建立地名命名采词库1205条,乡村地名采集上图量316条;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完成西庄镇和南庄镇6条道路命名工作;在古城建水公众号联合推出“识地名”专栏推送地名信息210条,推送《春节寻龙记丨建水访“双龙”》等地名信息15篇,聘请1名“地名文化宣传员”,目前已拍摄制作了《大板井》《朱德故居》《崇正书院》等建水地名打卡系列视频在抖音等社交媒体上发布;制定《建水县与个旧市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及共建平安边界实施方案》,牵头个旧市进行“个建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已完成外业踏勘,重建个建线界桩4棵;印发《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轮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2024—2028 年)的通知》,召开建水县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培训会,完成5条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三)优服务,基本社会服务更加完善
制定《建水县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2024—2026年)》和《建水县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补齐养老服务覆盖短板,加快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争取省、州福彩公益金补助项目10个,补助资金393.5万元,目前项目完成1个,9个正在推进中。争取148万元建设临安镇崇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争取346万元建设临安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目前项目正在开展招投标;争取35万元开展100户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目前完成入户评估;完成143.28万元的家庭养老床位后续居家上门服务项目。
建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养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建水县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建水县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等文件。初步摸排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222人。制定《建水县留守老人摸底排查工作方案》,全县共有留守老人468人。按照标准发放高龄长寿保健补贴12.68万人次641.46万元,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0.76万人次35.69万元。2024年支出10万元在敬老节走访慰问百岁老人11人、特困高龄老人30人、其他困难老人190人。
投资324万元的围挡建设工程于5月27日开工建设,投资387.34万元的公墓道路建设工程即将进场施工;争取金50万元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配套设施建设。制定《建水县公墓2024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清明节期间共接待祭扫人员22901人,祭扫车辆5339辆;今年以来共火化遗体478具,安葬墓穴319冢。发放火化补助费78人7.8万元。制定《建水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建水县开展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等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服务工作。2024年9月县委书记赵雄、县长钟红荘、县纪委书记赵刚到县殡仪馆调研殡葬收费情况,暂未发现乱收费现象。
制定《建水县开展婚姻登记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实现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在线办理及“一部手机办事通”预约结婚登记全覆盖;在“2.14”“5.20”等特殊日子开展抵制高价彩礼等婚俗改革宣传活动;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和行风建设,选派4人参加婚姻登记员培训;办理结婚登记1953对(其中跨区域办理67对),离婚登记710对,补发婚姻证件384份,受理离婚登记申请1282对。新建建水县稻田公园婚姻登记服务点,8月10日(七夕节)正式投入使用,当天开展工作的相关做法被《中国民政》选登。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124,292,658.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291,809.29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849.52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432,667.42元,增长11.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719,801.61元,增长11.4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拨入专项经费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元,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事业收入0元,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经营收入0元,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其他收入减少287,134.19元,下降99.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其他收入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124,320,738.04元。其中:基本支出26,773,204.31元,占总支出的21.54%;项目支出97,547,533.73元,占总支出的78.4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371,648.78元,增长11.0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71,159.22元,增长18.45%;项目支出增加8,200,489.56元,增长9.18%;上缴上级支出0元,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经营支出0元,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主要原因是社会救助对象增加,发放的补助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民政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773,204.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575,713.35元,占基本支出的99.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7,490.96元,占基本支出的0.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民政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547,533.7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经费76,870,000.00元,主要用于: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解急救难。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引导各地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经费1,365,300.00元,主要用于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高龄老人长寿保健补助项目经费2,760,500.00元,主要用于对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施保健长寿补助制度,按照80至99周岁每人每月50元,100及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发放,解决高龄老人的部分困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752,992.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4%。与上年相比增加15,414,715.69元,增长14.23%,完成年初预算的439.3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208,107.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56%,完成年初预算的450.1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民政工作所需的行政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只是县级安排数,而决算数据包含2024年上级拨入经费的支出数据,所以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6,417.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完成年初预算的87.4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补充保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医疗保险缴存不到位。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8,4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完成年初预算的41.4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降。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7,1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738.00元,下降67.1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7,19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6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738.00元,下降67.1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19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4,738.00元,下降67.1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7,1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738.00元,下降67.1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7,1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738.00元,下降67.1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19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基层工作人员来汇报、协调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民政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490.96元,比上年减少76,258.22元,下降27.8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降低办公成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耗材、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差旅费等,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所发生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建水县民政局资产总额42,320,013.07元,其中,流动资产25,101,143.32元,固定资产7,068,869.7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0,150,000.0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18,353.4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9,87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03,858.5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69,858.58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4,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03,858.5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03,858.58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
一般预算支出是国家对集中的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31400401111
附件【建水县民政局(本级)2025082102375335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