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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lcj/2025-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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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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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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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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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3200300901000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建水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国有林场管理科)、草原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规划财务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人(离休0人,退休34人)。
车辆编制17辆,在编实有车辆1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逐绿而生,在“护绿”上实现新发展。以推深做实林长制为抓手,突出统筹保护和发展,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筑牢林草生态安全屏障。对2024年森林督查198个疑似图斑进行调查核实,涉及行政案件26件,已查处整改3件、正在查处整改23件。抓好耕地流出问题整改,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自然保护地和草原变化图斑的核实调查整改工作。完成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789株植物标识牌的增挂牌完善与运行维护工作。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湿地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宣传,累计接待群众1500余人,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进一步夯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防控能力,全县共接到国家级卫星热点14个,较去年同期相比,卫星热点次数减少57.6%,并实现连续25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以抓实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为主要目标,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全年发生林业有害生物危害面积0.697万亩,发生率0.44%,实际成灾面积0.01万亩,成灾率为0.08‰,低于4‰控制指标。
2.以绿为底,在“增绿”上有作有为。以种好“三棵树”为切入点,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态需求为导向,全年共为全县提供湿地松、清香木等苗木50320株。积极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完成《云南省建水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并在国家报审。
3.点绿成金,在“用绿”上求实见效。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途径,充分挖掘和发挥森林“四库”作用。2024年全县办理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育苗单位35户;对2家省级林草龙头企业的食用林产品油茶、滇黄精及滇黄精产地土壤进行15个批次的分批采样抽检;为云南普莉姐农特产品有限公司、建水县富林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5家企业进行林草贷款申报工作。扛牢压力生态扶贫的政治责任,把森林管护与创设公益岗位、群众就业增收结合,全县共聘请386名护林员(其中建档立卡户护林员76名),发放护林员劳务报酬及绩效报酬98.40元,林草行业在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中展现新作为。
4.向绿而行,在“活绿”上持续发力。在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上,加强林权登记信息和林地被征占用、林木采伐、退耕还林等林地管理信息共享,推动集体林权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有效对接,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权流转交易奠定基础。在森林经营上,科学有序推进森林抚育,启动县级森林资源统一管护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于9月完成《云南省建水县森林资源统一管护实施方案》编制报批;启动1万亩2024年森林修复(抚育)项目,到位补助资金250元;加强森林资源管护站建设,投资90元启动南庄镇茶庵坡森林资源管护站建设项目、官厅镇磨玉森林资源管护站维修改造项目和面甸镇扎营山森林资源管护站维修改造项目。在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上,适时配合省州启动林业碳汇试点建设;持续推进林长制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持续压实县乡村三级林长责任,实现“林长制”向“林长治”转变;研究制定《建水县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快推进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25777934.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44629.73元,占总收入的96.7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33304.78元,占总收入的3.2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075958.65元,下降42.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908708.86元,下降44.3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832750.21元,增长150161.42%。主要原因是当年林草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25744629.73元。其中:基本支出6191688.26元,占总支出的24.05%;项目支出19552941.47元,占总支出的75.9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686783.57元,下降45.7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81975.31元,下降4.36%;项目支出减少21404808.26元,下降52.2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当年林草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91688.2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23325.77元,占基本支出的94.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8362.49元,占基本支出的5.95%。人均支出22.1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552941.4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建水县森林消防专业队(资源管护)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577900元,主要用于森林消防专业队人员工资保险等支出。
建水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三三制”配套(资源管护)专项资金项目经费380404.65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支出。
建水县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监测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六项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00865元,主要用于森林督查及森林资源监测等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44629.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9%。与上年相比减少19933334.12元,下降44.42%,完成年初预算的239.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2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6725.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完成年初预算的150.0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离退休人员公用费、单位承担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调整,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4487.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完成年初预算的82.6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大病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3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草原生态修复试点项目、天然林停伐补助项目、退耕还草项目。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0372061.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67%,完成年初预算的235.55%。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机构正常运转、人员经费、林业专项业务工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林业项目未列出年初预算内,根据当年实际安排下达补助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83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完成年初预算的40.30%。主要用于我单位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率下降。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1000.00元,决算为138145.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4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484.69元,下降17.0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1400.00元,决算为1299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03%,完成年初预算的98.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600.00元,决算为8245.5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97%,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484.69元,下降77.5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245.5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8484.69元,下降77.5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1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8145.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4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484.69元,下降17.0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1400.00元,决算为129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600.00元,决算为8245.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三公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484.69元,下降77.5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245.5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8484.69元,下降77.5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林草相关工作、防火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森林督查、防火等林草相关工作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8362.49元,比上年减少48515.88元,下降11.64%,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减少机关运行成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正常运转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资产总额171391021.23元,其中,流动资产109292672.42元,固定资产9815804.1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9762566.54元,无形资产52583.1元(净值),其他资产246739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54388.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9408.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86.68平方米,账面原值590072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53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34项,账面原值152444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53602.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0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47627.37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35275.5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73730.9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41514.37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森林资源管理: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七、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反映防治森林草原火灾、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十二、森林管护:反映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十三、停伐补助:反映专项用于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风沙荒漠治理方面的支出。
十五、森林资源培育: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动植物保护: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贷款贴息:反映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二十、执法与监督:反映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其他农林水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3200300901111
附件【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081905090835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