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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jsxkjj/2025-00040
  • 发布机构
    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21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532600501000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是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下属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农村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和农村经济统计、基点调查统计、农村经济审计、农村数字乡村管理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农承办、农审办、减负办。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农村集体财务及“三资”管理情况

1.指导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加强集体“三资”管理。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是加强“三资”管理的基础,先后多次到各乡镇进行实地指导培训,推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确保农民集体资金安全,资产资源有效利用可持续发展。

2.完成2023年度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并对资产清查疑似问题进行了落实处理。指导完成农村集体产权系统、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系统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系统和云南省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救助管理服务平台的信息收集和录入。全县共录入村组集体货币资金3.86亿元,集体资产24.51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7.59亿元、非经营性资产16.92亿元。集体资源性资产面积为550.65万亩。资金和账目全面实现乡镇委托代理,账务按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处理,基本做到资源、资产、资金和债权债务清晰,防止资产流失浪费。

3.指导发展和审核调度村级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按季调度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完成2023年第四季度和2024年第一至三季度村集体经济收入联合审核,累计联审单位2129个。经审核确认,2024年第三季度,全县8镇6乡142个村(社区)委会实现村集体经济总收入4920.5万元,比2023年三第季度增加28.45万元,增加0.58%。其中:经营性收入3368.06万元,占收入总额的68.45%,比2023年第三季度增加858.36万元,增长34.2%。

4.积极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续工作。积极开展全县组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发放、修正管理工作,换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证1套。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两头空”“两头占”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动员部署、第二阶段全面排查工作。研究制定《建水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管理修正工作指导意见》,制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去重告知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承诺书》等9个管理修正工作模板,统一安排部署全县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按时推进报送排查化解工作进展,截至2024年9月,全县共排查“两头空”人员数916人,已化解149人;排查“两头占”人员数442人,已化解139人。

5.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根据中央、省、州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制定《建水县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研究制定《建水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任务,成立了双领导小组,抽调县纪委、县财政、县审计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组,形成合力,采取乡镇全面自查和县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照5项整治重点内容,就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资金、资源、资产、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项目工程、农村集体债务6方面逐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目前,乡镇自查审核上报州级问题91个,涉及金额760.81万元。其中资金管理方面44个;资产管理方面3个;资源管理方面5个;集体债务方面36个;工程管理方面2个;经济合同方面1个。截至2024年10月,已整改问题85个,剩余6个正在整改,整改率达93.4%。县级检查于2024年5月底开始历时4个多月。在县委巡察5个乡镇59个村委会中,发现问题34个,移交问题线索7件,其中,曲江镇1件、面甸镇1件、南庄镇2件、坡头乡1件、临安镇2件;县级抽查9个乡镇24个村委会及小组中,发现问题33个,主要存在虚报冒领资金、违规发放各类补贴、公款私存、坐收坐支、集体收入未入账、往来款长期挂账、资产出租租金逾期未收回、工程项目未执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伙食费支出随意性大等问题。应重点关注的问题5个,其中官厅镇1个,岔科镇4个。以上问题已与审计工作联合核查,核查后问题清单反馈各乡镇抓紧整改,以问题整改促进“三资”管理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6.总结提炼发展集体经济的典型案例,指导集体经济发展。探索总结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向州农业农村局推荐上报了官厅镇官厅村以《发挥区位优势 拓展增收渠道》为题,立足优势、党建引领强实力、盘活资产促增收发展集体经济,盘江乡普家境村以《项目开路 共同致富》为题,依托光伏发电项目、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探索“股份合作经济”发展集体经济两个典型案例。

7.加强培训,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队伍的素质。一是为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研究编制《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培训材料;二是开展以乡镇各村委会干部为培训对象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截至2024年10月共开展现场及视频培训会议8次,覆盖全县14个乡镇142个村(社区)委会,培训539人次。

8.切实抓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根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传培训工作方案》,深入基层群众加大宣传推广,截至2024年10月全县培训会宣讲11次、播放音频29次、发放宣传册240册。

9.不断推进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应用工作。按照《红河州委农办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应用的通知》要求,及时转发文件,现全县1703个登记赋码组织已完成账套建立和会计初始化设置。

(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情况

1.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为提升建水县村组干部土地承包管理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以会代训进行土地承包管理法律法规及第二轮承包土地到期再延长三十年政策宣传、土地流转审批制度、流转合同规范使用及登记备案等业务培训,其中县级培训1次,培训14个乡镇共26人;先后到坡头乡、青龙镇、南庄镇等乡镇进行业务培训,共培训28个村委会、170个村民小组、村组干部共270余人,进一步提升村干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能力,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土地承包管理业务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为积极推动法律知识进村入户,充分利用集市贸易及各种宣传活动发放土地承包法律法规相关资料,通过到临安镇苟街村委会所在集市、小桂湖等地以及会议培训等方式共开展法律法规法宣传6次,发放《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

2.土地确权档案管理及确权数据查询工作。耐心接待查询数据的农户,做好数据查询记录,对需要拷贝数据的单位严格按照保密数据查询程序进行查询和提供,以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确权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截至2024年10月17日,共计接待农户查询183人次,向法院、林草等有关单位或部门提供数据资料39次。

3.土地流转工作。建水县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科学引导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推动我县高原特色农业建设,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带动家庭经营农户就业增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截至2024年9月底,全县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16.20万亩,非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8.87万亩,流转土地面积共计25.07万亩。其中16.20万亩的承包耕地流转面积中,土地规模经营50亩以上的流转面积11.50万亩,占承包耕地流转面积的70.99%。

(1)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和管理。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流转中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不强行推动流转,不损害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2)落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监管和服务工作。转发《云南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行政审批和风险防范实施办法(试行)》至乡镇,4月30日首次组织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对青龙镇上报土地流转事项进行评审。

(3)规范土地流转工作。2024年1月相继到西庄、岔科、面甸、临安等乡镇对大面积土地流转问题台账进行调查落实,对土地流转超过二轮承包期限、土地流转主体不合规等问题提出整改措施。7月10日向乡镇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建水县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乡镇继续做好农村承包地管理示范合同文本的推广应用和合同备案工作,督促乡镇对土地流转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学好用活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适时在平台上开展土地流转问题台账整改、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填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合同信息备案机制。截至10月17日,平台完成备案2734份合同,完成备案面积3.65万亩,正在备案中合同1573份,面积0.3万亩。下发合同预警信息136条,处置风险监控台账7条,问题台账6条。

4.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审核工作。根据要求,8月对临安镇陈官、冯家等5个村委会20户64人进行认真核实,对7条问题信息反复核实确认。9月对临安镇韩家社区1425户4102人进行了认真核实,将70余条问题信息与韩家村委会进行反馈并要求核实修改,最终审核通过19户60人。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情况

1.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情况。近年来,通过农民合作社示范建设和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工作的开展,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提质规范,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成效明显。根据建水县市场监管局提供数据,截至9月23日,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22个,2024年新成立37个,注销19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9个占全州29个的31%、省级示范社17个占全州29个的31%、州级示范社19个占全州160个的12%、均居全州第1位,县级示范社70个,带动2.2万户农户8.5万余人增收致富。国家级示范社建水县福新果蔬合作社相关案例在学习强国平台刊登推广,“金剪刀葡萄蔬果工”入选省级劳务品牌,得到省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1)积极推进建水县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推动农民专业社高质量发展。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建水县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的安排、调度、研究工作;配合专班做好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公司)的摸排、统计工作,已统计上报6次,涉及党组织领办合作社299个、股份经济合作社81个、党组织领办公司46个。全县建立起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公司)中创建优质社28个。

(2)指导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为创新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方式,同步推进我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指导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通过公开遴选和组织评审确定建水瑞浩果蔬专业合作社为承接主体,并签订《建水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购买合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服务指导,不断规范运营、增强市场竞争力。

(3)做好州级示范社的监测工作。通过对2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监测,参照红河州监测及评定办法审核,19个合作社运作正常,预审为监测合格,3个合作社由于停业或股东解体或无收入等原因,预审监测不合格。

(4)整合项目资金,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支持力度。2024年建水县中央项目资金59万元,现已做完前期工作,拟补助新型经营主体服务中心20万元,13个党组织领办合作社39万元。省级项目20万元,已拨付13个乡镇5.5万元统计报表工作经费,14万元拟补助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正在调查落实补助名单。

(5)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的培训,提升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的素质。分别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家庭农场、农业特色企业一行6人参加2024年10月全州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及茶叶合作社专题培训)相关业务培训;组织参加全州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公司)业务培训班,县级会场15人、乡镇会场84人;选送华中农业大学头雁学习提高培训班1人;拟开展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社交流学习和进行安全生产、非法集资宣传、规范化建设等内容的业务培训一期。

2.做好家庭农场认定及管理工作。目前,农业部门累计认定八批家庭农场共121个,申报五批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共获得批准12个,县级认定示范家庭农场68个。截至2024年10月,共收到家庭农场认定申请14家,已到曲江、青龙已完成实地认证调查11家。完成《扎根红土 情系草根》和《特色经营谋定位 多元融合续新篇》典型材料上报;积极争取2024年省级家庭农场培优提质试点项目,指导建水县甸尾涌泉种植家庭农场完成2024年省级提质增效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申报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并已获批10万元;积极与邮政部门对接,商议家庭农场主赋码工作推进事宜,农邮联合做好家庭农场“一码通”宣传指导工作,引导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实现应赋尽赋。目前已有74个家庭农场进行申请并已通过审核。

2024年接待省、州领导到建水调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次,弥勒市到建水考察1次。

(四)农村统计调查工作情况

1.按时完成农村经济统计年报。对全县14个乡镇2023年农村经济统计年报进行了收集、审核、汇总,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与乡镇进行落实,确保了数据的真实可靠,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农村经济政策提供了有效的数据资料。

2.做好物价调查、审核和汇总工作,确保第一手资料的真实准确。按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每半个月在系统中上报一次的物价表(全国原粮价格表、全国生产资料价格表、全国主要经济作物和养殖产品价格表、全国成品粮价格)统计工作。完成青龙镇9户甘蔗成本调查表和分析报告1次。

3.按时上报专项报表。认真做好季度土地流转情况调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管理情况统计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统计并上报。

(五)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和纠纷调解工作

信访接待人员对每件纠纷都进行认真登记并及时分类处理。对当场能作出政策解答的及时解答,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告知当事人,待相关人员调查落实后处理。截至9月,全县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86件,已调解81件,纠纷调解仲裁率94%。县仲裁委4月收到撤销仲裁申请并撤销仲裁案件1份(已于7月达成调解协议),10月收到仲裁申请1份待受理。我站分别到临安、南庄、面甸、岔科、官厅、南庄等乡镇进行纠纷调查核实及处理25次,形成信访答复及纠纷情况报告6份,成功调解并签订调解协议3份,参与信访局信访接待3次;在县司法局的指导下完成县人民政府行政裁决1件(州级行政复议维持县级裁决)。5月21日州农经站到县农经站对2022年以来到省州上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核查,对我站信访件的处理情况及档案收集整理情况给予肯定。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收入合计4266407.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69927.02元,占总收入的97.7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6480.05元,占总收入的2.2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05614.48元,下降14.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01593.47元,下降16.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减少,项目收入相应减少;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95978.99元,增长19155.19%,主要原因为以前年度(房改前)的集资建房款:95874.78元;退税手续费:342.1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支出合计4174358.19元。其中:基本支出4088397.02元,占总支出的97.94%;项目支出85961.17元,占总支出的2.0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27162.30元,下降16.5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98785.36元,下降6.81%;项目支出减少528376.94元,下降86.0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减少及公用经费的压缩,项目经费减少的原因是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奖补补助及合作社专业合作社项目补助等项目的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88397.0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73802.20元,占基本支出的99.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594.82元,占基本支出的0.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961.1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建财预自〔2024〕1号单位自有资金安排的支出经费4431.17元,主要用于水费2268元,电费2163.17元。

建财预〔2024〕438号非税收入补助资金20389元,主要用于差旅费12390元,办公设备购置7999元。

红财农发〔2024〕84号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50000元,主要用于对家庭农场的对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建财发〔2024〕10号202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项目经费5000元,主要用于对办公设备的购置。

建财发〔2024〕10号2024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费6141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086元,其他交通费用4255元,办公设备购置8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9927.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9%。与上年相比减少801593.47元,下降16.12%,完成年初预算的94.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9243.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3%,完成年初预算的162.3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录用1人及人员经费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4420.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完成年初预算的83.1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865353.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1%,完成年初预算的91.3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压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09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8%,完成年初预算的40.0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足额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决算为206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137.00元,下降50.9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决算为206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4.7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137.00元,下降50.9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6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137.00元,下降50.9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6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137.00元,下降50.9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决算为206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37.00元,下降50.9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6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县指导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1554752.77元,其中,流动资产709091.92元,固定资产295660.8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5000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756.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780.1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323.4平方米,账面原值16.2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3944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45.8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45.8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45.8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45.82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此公开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为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为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为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为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为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为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为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为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监督索引号53252400532600501111



附件【建水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5081910390764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