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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jsxczj/2025-00413
  • 发布机构
    建水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21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21601000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政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建水、法治建水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掌握分析全县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全县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深化政法改革。指导推动全县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代管建水县法学会。完成州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委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处,包括: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治安全和反邪教协调科、维稳指导科、综治督导和基层社会治理科、执法监督室(法治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建水县法学会

2.建水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深化政法改革,落实和完善党管政法工作制度,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统筹推进执法司法守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建水法治建水,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因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5,023,241.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78,269.21元,占总收入的99.10%;上级补助无收入;事业收入无收入;经营收入无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收入;其他收入44,972.67元,占总收入的0.9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27,589.85元,下降4.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42,088.09元,下降4.64%;上级补助收入无收入;事业收入无收入;经营收入无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收入;其他收入增加14,498.24元,增长47.5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5,060,990.09元。其中:基本支出4,638,893.21元,占总支出的91.66%;项目支出422,096.88元,占总支出的8.34%;上缴上级支出无支出;经营支出无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0,886.63元,下降3.4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0,309.71元,下降2.12%;项目支出减少80,576.92元,下降16.03%;上缴上级支出无支出;经营支出无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支出。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38,893.2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42,562.53元,占基本支出的93.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6,330.68元,占基本支出的6.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2,096.8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综治维稳经费161,41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公费差旅费。

疫情防控网格工作经费经费177,966.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

自有资金82,720.88元,主要用于铁路护路宣传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78,269.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7%。与上年相比减少242,088.09元,下降4.64%,完成年初预算的84.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12,429.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8%,完成年初预算的81.7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176,723.20元(基本工资1,066,058.00元;津贴补贴1,498,436.00元;奖金426,826.00元;绩效工资183,013.50元;其他社会保障2,389.70元);商品服务支出589,906.68元(其中:办公费333,138.18元;电费6,000.00元;差旅费26,007.50元;培训费21,060.50元;公务接待费8,73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70.50元;其他交通费183,000.00元);资本性支出45,8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5,8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工作在持续开展中,项目经费未完全形成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7,429.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1%,完成年初预算的138.08%。主要用于我单位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养老保险缴存比率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9,553.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2%,完成年初预算的88.89%。主要用于我单位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医疗保险缴存比率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8,85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完成年初预算的41.28%。主要用于我单位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率下降。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0元,决算为20,700.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0,700.50元,增长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无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无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11,970.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7.83%,完成年初预算的7.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8,73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2.17%,完成年初预算的4.3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970.50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730.00元,增长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7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8,730.00元,增长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700.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0,700.50元,增长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11,970.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8,7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采取办公室统一对公务用车进行管理,合理安排车辆出行,既保障了工作任务的完成,又控制车辆运行成本。二是“公务接待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控制接待餐数和陪餐人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970.50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730.00元,增长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7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8,730元,增长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累计未支付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综治维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指导综治维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6,330.68元,比上年减少165,217.32元,下降35.80%,主要原因是劳务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3,677.18元,电费6,000.00元,差旅费26,007.50元,培训费4,945.50元,公务接待费8,73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70.50元,其他交通费用183,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2,0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720,429.86元,其中,流动资产341,179.46元,固定资产379,250.4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0,940.6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2,608.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0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0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8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8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6.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7.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216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082004062753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