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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zrzyj/2025-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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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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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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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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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3200401000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
(七)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批后管理工作;承担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
(十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
(十五)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和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设14个所。包括:办公室、财务室、人事科、耕保科、生态修复科、行政审批科、信息中心、地籍科、空间规划科、城乡规划科、城市规划科、法规科、整理中心、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利用科、矿政科、临安镇自然资源管理所、曲江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坡头乡自然资源管理所、南庄镇自然资源管理所、西庄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官厅镇自然资源管理所、青龙镇自然资源管理所、面甸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岔科镇自然资源管理所、普雄乡自然资源管理所、利民乡自然资源管理所、李浩寨乡自然资源管理所、盘江乡自然资源管理所、甸尾乡自然资源管理所。所属单位19个,分别是:
1.建水县自然资源局(本级),独立核算。
2.建水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独立核算。
3.建水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不独立核算。
4.建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独立核算。
5.建水县城乡规划管理中心,不独立核算。
6.建水县临安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7.建水县曲江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8.建水县坡头乡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9.建水县南庄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10.建水县西庄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11.建水县官厅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12.建水县青龙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13.建水县面甸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14.建水县岔科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15.建水县普雄乡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16.建水县利民乡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17.建水县李浩寨乡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18.建水县盘江乡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19.建水县甸尾乡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9个。分别是:
1.建水县自然资源局(本级),独立核算。
2.建水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独立核算。
3.建水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不独立核算。
4.建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独立核算。
5.建水县城乡规划管理中心,不独立核算。
6.建水县临安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7.建水县曲江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8.建水县坡头乡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9.建水县南庄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10.建水县西庄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11.建水县官厅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12.建水县青龙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13.建水县面甸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14.建水县岔科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15.建水县普雄乡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16.建水县利民乡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17.建水县李浩寨乡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18.建水县盘江乡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19.建水县甸尾乡自然资源管理所,不独立核算。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7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4人(离休0人,退休54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车辆1辆。原因是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之后,没有核编制,保留车辆一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科学规划管控,保障用地促经济发展。
1、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优化调整建水县城镇开发边界规模,确定了建水县城镇开发边界的扩展系数。2024年共审查矿权37个,查询生态红线项目60个,审查设施农用地项目146个。
2、建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建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
3、组织开展《建水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签订12个详细规划合同,覆盖城镇开发边界内的22个城镇单元。
4、持续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完成137个行政村“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县级审批,137个行政村规划成果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入库率100%。
(二)、严守耕地红线,积极推进耕地保护工作。
1、加快耕地流出图斑整改,2023年耕地流出图斑5151.35亩、2024年疑似耕地流出图斑52598.42亩,指导乡镇人员对流出图斑排查,上报本年度整改任务。
2、紧盯严控新增违法行为,加强动态巡查。2024年开展土地巡查,立案调查并处置完土地违法案件54起,查处面积201979平方米,处罚款1285295元,移送人民法院26起,录入“两法”平台38起,录入云南省信用共享平台38起。
3、强化用地保障工作。共审查设施农用地项目74宗,在自然资源部设施农用地监管系统中备案入库54宗。
(三)、推进土地开发整理,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
2024年组织实施在建项目1个,建设总规模96.57公顷,实施后预计新增水田37.59公顷,预算总投资1135.68万元。完工验收项目2个,其中,1个项目完成建设规模292.68公顷,完成投资1856.37万元;另一个项目完成建设规模41.77公顷,审定完成投资745.26万元。2024年申报项目11个,项目建设规模共计145公顷,项目实施后预计新增耕地指标112公顷,预计总投资3131万元。
(四)、土地供应管理,确保重点项目及民生项目用地。
2024年截至11月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6宗土地,供应总面积27.04公顷,总土地价款7141.57万元。2024年建水县批而未供任务基数(2009-2023年批准的农转征及农转用项目)6713.28亩。截至2024年11月已完成处置76.34亩,处置率14.01%。
(五)、土地收储工作扎实推进,加快推进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
2024年,完成青云小学用地补征工作,面积8亩,补偿费59.67万元。丰泰变项目用地1.04公顷,完成石屏灌区工程、红罩塘水库征地前期八项工作,面积16.67公顷。正在开展建水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建水2024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前期八项工作,面积27.13公顷。2024年年度储备计划共8个项目24个地块,总面积21.07公顷。
(六)、规范矿业开发与监督管理。
1、矿产资源整治工作常态化。2024年县乡两级自然资源系统对煤矿山巡查4次,出动人员10人;对非煤矿山巡查219次,出动人员601人次。
2、强化矿山巡查检查。聚焦矿山开采重点区域,设置检查站7个,从乡镇、自然资源、公安、矿山企业中抽调54人组成巡逻组,每个巡逻组按照“县乡村+企业”配备人员开展日常巡逻,确保24小时有不少于30人的队伍开展动态巡查和卡点值守,切实斩断非法矿产品运输通道。2024年以来共组织打非治违组织巡查233余次,出动人员646余人次,无人机巡查官厅片区矿山12次,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挖机31台、装载机7台、运输车23台。
3、做好矿业权审批工作。2024年矿业权联网审批受理州级发证采矿权报件16件,受理探矿权报件3件,受理县级发证采矿权报件2件。办理矿产资源压覆查询31件。做好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和缴纳工作,已评估第三方评估2个采矿权,收取4个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款项934.58万元。
(七)、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制工作,对辖区内14个乡镇分别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意识,制定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形成完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体系。全县55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均已明确了防灾责任单位、防灾责任人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五位一体”网格化巡查排查制度和“一点多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逐级下沉力量,层层压实责任。
2、主动预防为主,利用“4.22地球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在开展隐患排查的同时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3、生态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加强对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监管,采取不定期巡视、跟踪监理和平行检查的方法进行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修复项目工程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组织实施。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8065059.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064762.0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97.33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7277657.57元,下降68.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7277382.03元,下降68.0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下降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275.54元,下降48.1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任务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8148764.25元。其中:基本支出15797072.03元,占总支出的17.92%;项目支出72351692.22元,占总支出的82.0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7213702.43元,下降67.9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09397.07元,下降9.76%;项目支出减少185504305.36元,下降71.9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务较上年有所减少,机构改革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开支减少,发扬履行节约减少浪费精神,运转经费支出减少,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797072.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258964.69元,占基本支出的96.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8107.34元,占基本支出的3.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351692.2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建财预〔2024〕345号建水县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建水段)农用地转征及土地征收耕地开垦费补助资金项目经费5960850.00元,主要用于项目农用地转征及土地征收耕地开垦费。
2、建财预〔2024〕505号建水县城镇建设用地报批费用补助经费项目经费6994639.00元,主要用于县城镇建设用地报批费用。
3、建财预〔2024〕163号建水县岔科镇阿朋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投资成本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付该项目投资成本资金。
4、建财预〔2024〕62号建水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补助经费项目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服务费。
5、建财预〔2024〕282号建水县“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村庄规划编制项目补助经费项目经费1313300.00元,主要用于“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服务费。
6、红财资环发〔2024〕1号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治理资金项目经费34143161.77元,主要用于付项目工程款。
7、建财预〔2024〕136号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资金项目经费3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项目工程款。
8、建财预〔2024〕61号建水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经费项目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工程款。
9、建水县电力线路改迁工程项目经费2180000.00元,主要用于对已出让的JS22-21、JS22-22(五龙书院)、JS22-36地块内的电力线路改迁工作,项目已完成,已达到“净地”交付条件,盘活了存量土地,提高了土地供地率;
10、建水县逢春路与泽园路交叉口房屋拆迁项目经费209600.00元,主要用于征收赵文伟户位于泽园路与逢春路交会处房屋一所,征收补偿款20.96万元,保障项目落地,提高城市经济发展。
11、建水县建设用地成本支出补助经费3734350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建水县2021年至2023年批次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
12、建水县青云片区建设用地项目征地补偿补助经费5983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县青云片区教育用地征收征地补偿支出。
13、建水县土地出让评估服务经费99700.00元,主要用于出让国有土地宗地评估37宗评估费用支出;
14、金珑湾一期建设项目用地相关补偿经费1070000.00元;主要用于金珑湾一期建设项目用地相关补偿,完成拆迁岑朝元房屋面积338.93平方米;
15.征地和地上建构筑物补偿补助经费176300.00元,主要用于建水县美丽大道项目1.9777亩征地补偿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775390.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02%。与上年相比增加13805062.72元,增长25.11%,完成年初预算的384.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40785505.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3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劳务费、税金及附加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此项工作任务。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19935.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2%。主要用于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等工资福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调标。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48046.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完成年初预算的85.8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在职人员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289371.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0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征地补偿、耕地开垦费、报件费、村庄规划等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征地补偿、耕地开垦费、报件费、村庄规划等工作。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3349065.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5%,完成年初预算的177.08%。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单位工作日常运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临聘人员工资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097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完成年初预算的55.6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公积金没有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63112.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完成年初预算的2210.37%。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人员工资(劳务费)支出、技术服务费支出(委托业务费)、日常运转支出、治理工程基础建设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地质灾害防治治理项目工程款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150.00元,决算为97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8931.00元,下降98.0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15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97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8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8931.00元,下降98.0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8931.00元,下降98.0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150.00元,支出决算为97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8931.00元,下降98.0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15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97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级财政经费不足,部分“三公”经费没有发生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8931.00元,下降98.0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级财政经费不足,部分“三公”经费没有发生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1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业务交流及上级来访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6047.12元,比上年减少236155.56元,下降31.40%,主要原因是本年工作任务较上年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3563.20元、电费67551.62元、邮电费18821.12元、差旅费129691.91元、公务接待费975.00元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建水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238111239.48元,其中,流动资产226431344.45元,固定资产11618391.9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1503.1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95347.4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21569.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6456.31元;出租房屋2237平方米,账面原值2039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4579.14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95791.7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16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204151.7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204151.7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017151.7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3200401111
附件【建水县自然资源局2025082004100640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