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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czj/2025-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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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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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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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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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473500201000
建水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增强全民族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2.拟定有关文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文物事业发展规划;
3.负责申报推荐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协助做好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审核工作;
4.协助做好文物建筑修缮、抢险加固和迁(复)建工程审核报批及验收工作,协助做好审核文物保护单位的迁移、改建和拆除工程工作;
5.负责文物安全日常巡查的组织及其整改工作的督促落实;
6.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和收缴文物移交工作;
7.负责全县各级文保单位的“四有”工作;
8.负责全县境内文物的调查发掘、保护管理和研究宣传工作;
9.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充实博物馆展品的内容,提高展品的内涵;
10.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文物安全;
11.举办文物展出,发挥宣传窗口作用,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推动我县旅游业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建水县文物管理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建水县文化与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落实责任、加强管理。
1、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文物管理工作,对全县文物点建立了网格化管理机制,将所有文物保护单位的联系方式、使用人进行了网格化管理。在强化管理的同时加大责任的落实,做到了责任层层落实。
2、制定文物保护单位巡查、检查机制,除了定期检查以外利用节假日及重要节点与县教体、消防、民宗等部门组织文物安全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使用单位、使用人进行限期整改。截至2024年12月共组织文物安全巡查60次,发放安全宣传册页2000余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有效的整改意见并要求使用单位及时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问题已经提出立项计划,并按计划上报上级部门。
(二)健全体制、夯实基础。
进一步强化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对辖区内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档案资料进行充实完善,对资料进行了查缺补漏。积极申报第九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准备前期工作,拟申报名单为将建水县乡会桥及乡会镇公所、天缘桥、文笔塔申报为第九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三)保护为主、服务民生。
1、玉皇阁及崇文塔防雷工程
建水县玉皇阁及崇文塔防雷工程于2020年11月通过云南省文物局(云文物〔2020〕142号)立项批复,2021年4月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委托北京清大原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建水县玉皇阁及崇文塔防雷工程设计方案,2022年7月方案经红河州文物局初评通过,方案根据初评意见修改后于2022年10月报送红河州文物局转报省文物局。2024年7月资金预算广联达版报送至省文物局,8月云南省文物局已对方案进行批复,8月29日已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国家文物资金申报系统,待项目资金下达。
2、黄龙寺修缮及白蚁防治工程
黄龙寺修缮及白蚁防治工程于2022年1月通过红河州文物局同意报批,2022年2月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委托玉溪博林古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黄龙寺修缮及白蚁防治工程勘察设计方案一期,2022年7月方案经红河州文物局评审通过,方案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后于2022年10月报送红河州文物局转报省文物局。2023年8月录入国家文保资金申报系统。2024年6月资金预算广联达版报送至省文物局,待项目资金下达。
3、学政考棚(天君庙)保护修缮工程
学政考棚(天君庙)保护修缮工程于2023年2月通过国家文物局(文物保函〔2023〕1570号)立项批复,2024年6月委托济南齐鲁园林古建筑工程公司进行设计方案制作,9月云南省文物局已对方案进行批复,并于当月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国家文物资金申报系统,待项目资金下达。
(四)四普工作、稳步推进。
为积极开展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建水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实际情况有序推进四普工作,其中包括:一是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团队,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和标准,对参与普查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掌握普查的方法和要求。目前,建水县文物体系全体业务人员和涉及乡镇部门人员已通过线上和线下培训的方式,完成第四次文物普查业务培训,培训人员100余人。二是明确普查的地域范围和文物类型,收集已有文物资料,包括档案、文献、照片等,建水县第四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向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下发了《建水县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前期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对第三次登记在册的文物名录对文物现状进行复查复,同时摸排上报新增的文物线索,现已收集新发现文物线索51处。三是制定保护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普查成果,增强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现已通过各类平台宣传全县四普工作20余条。四是监督与检查,定期对普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质量。五是开展有力,截至2024年12月31日建水县共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5次,培训普查人数126人,落实普查经费30万元,完成野外普查数据采集505处,已调查新发现文物6处,掌握新增文物线索66处。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文物普查和摸底排查力度,积极争取全国文物普查先进县。
(五)加大宣传,合理利用。
文物保护工作的需要广大干部职工及群众的参与,2024年我所利用文物巡查的机会及文化和遗产日向文物保护单位使用人发放了文物保护宣传资料2000余份。在安全生产月要求全县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使用人及责任人按要求组织辖区内消防安全演练,提高使用人及责任人的安全意识的同时进一步压实了安全责任。
(六)博物馆工作
2024年,建水县博物馆积极发挥博物馆的展示和社会教育功能,共开展文化社教活动22场,服务人次2.73万人,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及好评。通过各类活动,保护、弘扬、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市民的文化活动,持续推动各族人民之间的文化交流,推动民族团结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元旦期间,开展“非遗剪纸庆元旦 同心祝福献祖国”剪纸活动;春节前夕,开展“参与文物保护 感知家乡历史”流动博物馆走进朝阳楼社区、梨园社区、太和社区和团山村活动,并现场送福字送春联,将文化盛宴送到群众家门口;春节期间,开展了“喜迎新春 龙行龘龘”春节系列文化活动:印制龙年专属红包、年宵花福桶DIY、手作烧箔画、中国传统版画印制、趣味猜谜等;五一节期间开展“劳动之美 文化之韵”五一劳动节系列活动:考古盲盒体验、“建水好风景”拼图、版画印制体验等;紧扣第48个5.18国际博物馆日的主题“博物馆致力于教育和研究”,开展系列活动:“薪火相传研学活动”走进建水县来薰小学、“穿越时空——听文物讲故事”流动展走进建水县朱佳花园景区;6月10日,开展2024年自然和文化遗产日暨端午节活动“保护文物 传承文明”巧手做香囊;6月20日,建水县博物馆“穿越时空 听文物讲故事”流动展走进建水北大附属实验幼儿园,并开展非遗手工体验活动;9月15日,开展“月圆家团圆——亲子DIY冰皮月饼”主题活动;9月30日,《欢度国庆 野竹书屋书画展》在建水县博物馆开展并现场进行书法绘画创作;十一国庆节期间,开展中国传统版画印制、趣味拼图等活动;12月21日,开展“冬至绘宝”——博物馆馆藏文物创意绘画体验活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收入合计2421810.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1810.8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5594.32元,增长4.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5594.32元,增长4.56%;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各种保险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支出合计2421810.81元。其中:基本支出2044018.09元,占总支出的84.40%;项目支出377792.72元,占总支出的15.6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5594.32元,增长4.5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6455.98元,下降8.36%;项目支出增加292050.30元,增长340.6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是2024年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文物管理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44018.0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44018.09元,占基本支出的100.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文物管理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7792.7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070299其他文物支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费290755.15元,主要用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支出;
2、2070205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87037.51元,主要建水县博物馆免费开放支出。
项目支出情况详见附件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1810.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05594.32元,增长4.56%,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支出。
2.外交(类)无支出。
3.国防(类)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
5.教育(类)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86207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9%,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9%,2070299其他文物支出1775036.15元,2070205博物馆87037.5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博物馆和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支出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1054.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4%,完成年初预算的125.1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9859.20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1195.4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未纳入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4227.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9%,完成年初预算的84.5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97536.02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4438.65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252.8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政策调整降低缴费比例。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
16.金融(类)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44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完成年初预算的40.90%。2210201住房公积金74455.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8-12月住房公积金未形成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
23.其他(类)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4055.15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204.17元,增长58.8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4055.1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188.17元,增长188.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984.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984.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4055.15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204.17元,增长58.8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4055.15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做“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所以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188.17元,增长188.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84.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做“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所以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文物安全巡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建水县文物管理所资产总额1980563.53元,其中,流动资产6610.56元,固定资产99704.0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869232.23元,无形资产3431.66元(净值),文物文化资产1585.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963.5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194.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84312.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8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8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88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88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6.机关运行经费:用于购买保障行政运行的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政府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红十字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城乡社区住宅(如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473500201111
附件【建水县文物管理所2025081911244376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