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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jsxzfcxjsj/2025-00014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20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733301000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一个肩负着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行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推广、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绿化卫生﹑城市给水排水﹑人民防空、城市防污治污﹑农村民居抗震加固、危房改造、传统村落保护等多功能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科、城乡风貌管理科(名城科)、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科(住房改革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科(勘察设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市建设房屋征收管理科。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建水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3.建水县城市绿化队

4.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

1.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建水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3.建水县城市绿化队

4.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5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2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5人(离休0人,退休145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58辆,在编实有车辆2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着力增强城市建设体系化程度,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实施城市地下管线更新改造,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累计完成19.3公里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污水管网新改建9.5公里,雨污分流改造5公里,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达58.78%,污水处理率为98.96%,污水处理能力有效提升,城市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加强城市内涝治理,全力做好汛期安全,提升城市的防汛能力和安全韧性水平;绍和大道已完成后段建设并实现通车,对育新巷、锦兴巷、等30余条市政道路人行路实施了改造升级,群众的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2.把握城市管理精细化主线,扎实推动市容市貌提升,提升环境治理。坚持城市日常精细化作业保洁不放松,提高环卫设施清洗标准,清扫保洁质量达到“七无”、“六净”,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3%以上。加大垃圾收集清运力度,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采取“人机结合清扫保洁、洒水降尘、高压冲洗三位一体”的作业模式,对主次干道、背街巷道、城乡接合部等道路进行全覆盖湿扫降尘作业,净化空气、降尘除霾。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要求,撤换两分类、四分类垃圾桶1268只,实现城区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全覆盖;对城区进行餐厨垃圾统一收集、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式投产运营,进一步推动了建水县及周边县市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向绿色、高效、资源化方向发展。打造魅力绿美地标。新增口袋公园11个、建成绿美街区建设1个,完成绿美街道建设5条、新增绿道7.04公里,打造形成了一个个城市新“靓点”。创建园林景观名片。截至2024年10月底建成区各类绿地面积达到842.93公顷,绿地率达到41.20%。公园绿地总面积275.70公顷,较2023年新增公园绿地面积6.86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38平方米,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为92.40%,10万人拥有综合公园1.12个。园林绿地的创建,增加城市绿量,提升城市品位。

3.以增进民生福祉为出发点,住房保障建设蹄疾步稳。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完成2024年430套保障性租赁房项目转化,高质量推进949套保障性租赁房建设;强化公租房兜底保障,截至2024年9月分配公租房113套,累计发放公共租赁补贴332户、发放金额235,518.20元,有效改善了城镇住房困难群众、新青年等住房问题。聚焦“为民、便民、安民”,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974户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民生实事问题,增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强力推动烂尾楼保交楼保交证,涉及1883个家庭约5000名群众的“烂尾楼”清理整治7个楼盘已实现4个项目交房1624套,交证1317,1个项目交证,剩余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4.狠抓调控防风险,努力促进房地产回稳向好。定期研究防风险、稳投资、稳销售等重大问题,主动靠前、精准服务,开展房地产企业“政企面对面”活动,与企业深入交流座谈,落实落细惠企政策,疏通企业发展瓶颈堵点。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管理,抓好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落实金融支持房地产政策措施,制定房地产转型发展措施18条。成立建水县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打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防范处置烂尾风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分类处置在建已售未交付的商品住房项目,推动项目建设交付,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积极申报符合条件的“白名单”项目,中天华府三期项目获得贷款融资支持授信100,000,000.00元。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目前已完成第二轮本地区保障性住房需求底数和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情况摸底排查,初步确定可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商品房房源,提前锁定保障性住房需求,有利于推动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5.振兴乡村保民生,乡村建设提质转型描绘新画卷。加大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力度,已完成1047户改造,正在改造48户;因地制宜做好乡镇镇区“两污”治理,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为100%,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为100%,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为61.54%。通过统筹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贷款资金,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垃圾中转站等设施建设,全县乡镇镇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不断完善。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进展顺利,督促指导实施单位做好项目收尾工作;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圆满完成,村镇建设不断取得成效。

6.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抓好行业监管工作。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燃气企业(单位)与用户1070家,共开展检查860次,发现问题隐患240个,已全部整改完成;通过发放宣传单、抖音等新媒体宣传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共计20余次,组织县、乡两级燃气专班办公室人员参加专家辅导授课3期;培训燃气管理人员、燃气检查人员和燃气企业负责人150余人次;按要求完成了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1064人次,全县培训完成率为100%,居全州第一。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狠抓施工安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质量安全制度措施建设和工程质量管理,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2024年累计办理施工许可证31个,涉及建筑面积 56.74万平方米,总投资约445,700,000.00元;办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4件,涉及14.18万平方米;开展建筑市场执法监察检查5次,共抽查在建项目26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158,440,291.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8,178,303.77元,占总收入的99.9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61,987.24元,占总收入的0.0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13,251,185.50元,增长55.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3,003,496.65元,增长55.4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247,688.85元,增长1732.28%。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本年新增建水县供排水建设项目、红河州增发2023年国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等多个国债、专债资金项目收入;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房管处本年收到维管中心拨入维修资金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158,592,254.74元。其中:基本支出24,946,399.66元,占总支出的2.15%;项目支出1,133,645,855.08元,占总支出的97.8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13,023,557.34元,增长55.4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902,416.59元,下降10.42%;项目支出增加415,925,973.93元,增长57.9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较上年在职人员减少;二是本年6-12月份单位部分公积金、11-12月医疗保险未缴纳。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建水县供排水建设项目、红河州增发2023年国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等多个国债、专债资金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946,399.6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573,125.68元,占基本支出的98.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3,273.98元,占基本支出的1.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3,645,855.0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金额
建财预〔2024〕605号建水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等项目补助资金48,000,000.00
建财预〔2024〕606号建水县重要道路绿化提升工程惠历路、工业大道建设项目部分工程款等补助资金3,500,000.00
建财预〔2024〕624号云南世博园艺有限公司项目工程款资金3,000,000.00
建财预〔2024〕41号建水县沙拉河截污治污与生态治理工程资金3,000,000.00
建财发〔2024〕10号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经费补助资金303,921.38
建财预〔2024〕521号垃圾外运、青山路临时中转站委托律师诉讼经费10,000.00
建财预〔2024〕47号建水县排洪防涝(一期)建设项目二标段补助资金800,000.00
建财发〔2024〕10号建水县老城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900,000.00
建财预〔2024〕52号建水县“一水两污”PPP项目专项法律服务费补助资金100,000.00
建财预〔2024〕49号广西富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部分费用补助资金800,000.00
建财预〔2024〕43号建水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补助资金500,000.00
建财预〔2024〕94号建水县城镇供水公司债务款补助资金500,000.00
建财预〔2024〕11号建水县美丽大道(一期)工程补助资金1,000,000.00
建财预〔2024〕46号建水县绿道建设工程补助资金800,000.00
红财建发〔2024〕12号红河州增发2023年国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98,210,000.00
建财预〔2024〕323号建水县重要道路绿化提升工程惠历路、工业大道建设项目工程款补助资金1,000,000.00
建财预〔2024〕401号建水县零公里道路改造景观提升工程(三次)、建水县美丽大道(一期)建设项目等50余个工程补助资金500,000.00
建财预〔2024〕53号建水县惠历广场建设和建水大道、小桂湖花卉更换工程部分工程款补助资金800,000.00
建财预〔2024〕446号建水县古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00,000.00
建财预〔2024〕245号广西富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相关费用补助资金2,000,000.00
建财预〔2024〕119号建水临安新区建设工作经费100,000.00
建财预〔2024〕3号建水县重要道路绿化提升工程惠历路、工业大道建设项目部分工程款补助资金1,000,000.00
建财预〔2024〕92号建水县青云路人行道、绿化带提升改造工程补助资金1,500,000.00
建财预〔2024〕106号“酸角树”项目房屋征收补偿资金1,000,000.00
建财发〔2024〕10号城市路灯、景观灯电费及维修等县级补助资金2,817,068.04
建财发〔2024〕10号建水县城镇供水公司补助资金3,000,000.00
建财预〔2024〕54号世行贷款滇南中心城市交通项目建水子项目县级配套资金1,300,000.00
建财预〔2024〕176号世行贷款红河州滇南中心城市交通项目建水县南环线第一标段土建工程子项目补助资金2,000,000.00
建财预〔2024〕618号城市路灯、景观灯电费补助资金38,323.30
建财预〔2024〕619号城市路灯、景观灯电费资金66,053.16
建财预〔2024〕225号世行贷款建水子项目南环线房屋征收补助资金752,449.07
建财预〔2024〕294号西门古镇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80,000.00
建财预〔2024〕51号青山路及附属新西林路工程补助资金100,000.00
建财预〔2024〕613号世行贷款红河州滇南中心城市交通项目建水县公交优先智能系统设备子项目县级配套资金1,200,000.00
建财预〔2024〕10号世行贷款滇南中心城市交通项目建水子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00
建财预〔2024〕38号沙拉河排危治污工程安置地补助资金300,000.00
建财预〔2024〕42号建水县2021年棚户区改造北片区零星工程资金1,000,000.00
建财预〔2024〕44号建水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临安镇老城片区三期项目补助资金800,000.00
建财预〔2024〕349号建水县2022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零公里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0,000.00
建财预〔2024〕314号金克松户相关费用经费862,339.30
建财预〔2024〕45号2021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南片区零星工程补助资金800,000.00
建财预〔2024〕50号建水县2022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临安镇片区(零公里高速收费站入口及周边)配套设施(一标段)资金800,000.00
建财发〔2024〕10号红河州建水县2023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000.00
红财社发〔2024〕79号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1,680,000.00
建财发〔2024〕10号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补助资金161,095.80
红财综发〔2023〕47号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36,400.00
建财预〔2024〕397号建水县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EPC)补助资金1,160,000.00
建财预〔2024〕350号建水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一、二标段工程款补助资金1,000,000.00
红财综发〔2023〕47号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5,200,000.00
建财预〔2024〕48号红河州建水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一、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建安工程资金1,600,000.00
建财预〔2024〕475号建水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一、二标段工程款补助经费1,000,000.00
建财发〔2024〕10号2023年租赁住房保障补助资金650,000.00
红财综发〔2024〕21号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760,000.00
红财综发〔2023〕47号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450,000.00
建财预〔2024〕332号红河州建水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50,000.00
建财预〔2024〕115号建水县老城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建设补助资金12,870,000.00
红财债发〔2024〕30号红河州建水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80,000,000.00
红财债发〔2024〕38号建水县供排水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600,000,000.00
红财债发〔2024〕30号建水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及智慧调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60,000,000.00
红财债发〔2024〕30号建水县青云水厂二期改扩建工程专项债券资金130,000,000.00
建财预自〔2024〕1号单位自有资金安排的经费159.15
建财预〔2024〕430号建水县城区公共绿地绿化养护服务项目补助资金2,919,500.64
建财发〔2024〕10号建水县城区公共绿地绿化养护服务项目补助经费6,763,985.81
建财预自〔2024〕1号单位自有资金安排的经费413,578.20
建财预自〔2024〕1号单位自有资金安排的经费213.62
建财预〔2024〕151号建水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四分类垃圾桶购置等经费4,473,721.92
建财发〔2024〕10号建水县城区洗手台管护经费95,333.60
建财发〔2024〕10号城市免费公厕管理补助资金239,414.00
建财发〔2024〕10号建水县生活垃圾转运补助经费5,596,221.89
建财预〔2024〕429号建水县城区20座洗手台管护补助资金71,500.20
建财发〔2024〕10号建水县城市道路第三片区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补助资金7,565,030.98
建财发〔2024〕10号建水县城市道路第一、二片区清扫保洁与生活垃圾清运补助资金16,749,545.02
合计1,133,645,855.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360,703.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0.83%。与上年相比增加59,359,275.77元,增长32.61%,完成年初预算的868.5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54,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批准本项目支出,年中进行调整。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01,469.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死亡抚恤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补缴了2023年基数调整差额。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05,4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87.7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退休人员增加,实际支出人数较预算人数减少;二是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未及时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建水县沙拉河截污治污与生态治理工程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批准本项目支出,年中进行追加。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40,617,666.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26%,完成年初预算的722.7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红河州增发2023年国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红河州增发2023年国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等项目资金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836,163.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6%,完成年初预算的1759.00%。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改造、住房公积金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建水县老城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资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6,270.00元,决算为15,2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061.00元,下降60.2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6,770.00元,决算为15,23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7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061.00元,下降60.2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2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3,061.00元,下降60.2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6,270.00元,支出决算为15,2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061.00元,下降60.2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6,770.00元,决算为15,2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控“三公”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061.00元,下降60.2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2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3,061.00元,下降60.2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控“三公”支出(2023年共接待40批次491人次,2024年共接待18批次165人次,同比减少22批次326人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256.93元,比上年减少60,323.64元,下降17.16%,主要原因是本年县级安排的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水费、电话费、办公用品费、物业管理费、网络费等日常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626,037,810.76元,其中,流动资产3,656,575.40元,固定资产10,523,657.1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218,37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610,639,208.2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4,074,088.7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88,507.14元(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9辆,账面原值2,449,133.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5,792.82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404.60平方米,账面原值175,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941,910.8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754,310.8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293,658.7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269,711.66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公开13表: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公开14表: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公开15表: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21年住建局(本级)新入账一批公共基础设施(市政道路),因当时该批公共基础设施(市政道路)还未结算,就以合同价进行入账;2024年,该批公共基础设施(市政道路)已结算,根据结算价调增入账价值79,699,959.37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400733301111



附件【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081910010097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