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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jsxczj/2025-00387
  • 发布机构
    建水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19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31201000

建水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建水县公安局是建水县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主要职能: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行政权,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司法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因机构设置情况属涉密内容,按照保密规定,不予对外公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1.建水县公安局(本级)、2.建水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部门实有人员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含辅警人员),因涉及警力配置,属涉密事项。

2.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3人(离休0人,退休133人)。年末遗属14人。

3.车辆编制及实有车辆情况,因涉及警力快速反应配置,属涉密事项。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面对各种不稳定因素叠加的挑战,建水县公安局在局党委统一领导指挥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以党建为统领、以改革为动力、以问题为导向。

1.牢记公安姓党,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三是加强党的领导制度落实。

2.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防范化解政治风险;二是防范化解涉稳风险;三是社会治安净化提质;四是超前谋划做足准备。

3.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践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总要求。一是加大执法保障;二是加强执法培训;三是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四是加强执法权益保障。

4.狠抓改革强警,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一是稳步推进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二是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

5.深化教育整顿,驰而不息革弊鼎新。一是以学习教育全覆盖筑牢忠诚警魂;二是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凝聚发展动力;三是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打造过硬队伍。

6.紧紧围绕工作重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依法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跨境违法犯罪等突出违法犯罪,打造平安建水,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建水县公安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公安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26071530.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547130.14元,占总收入的99.58%;其他收入524400.79元,占总收入的0.42%。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0455681.64元,下降28.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9025035.38元,下降28.08%;其他收入减少1430646.26元,下降73.1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上级通过收支账户下拨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公安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26434137.96元。其中:基本支出115170309.64元,占总支出的91.09%;项目支出11263828.32元,占总支出的8.91%;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9412349.52元,下降28.1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672411.58元,下降8.48%;项目支出减少38739937.94元,下降77.47%;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0至12月公务员医疗补助未缴纳,2024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率下降,死亡抚恤未发放等;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支付缓慢。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170309.6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355532.85元,占基本支出的94.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14776.79元,占基本支出的5.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263828.3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2024年度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各部门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装备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因涉密,具体项目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公安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547130.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0%。与上年相比减少14965035.38元,下降10.65%,完成年初预算的85.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5629125.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4%,完成年初预算的86.27%。主要用于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以及装备建设、基本建设等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及日常运行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支付进度慢。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36212.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死亡抚恤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缴2023年1-9月养老保险基数提高增额部分。

9.卫生健康(类)支出6645070.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9%,完成年初预算的80.1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0至12月公务员医疗补助未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367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完成年初预算的40.98%。主要用于我部门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率下降。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11600.00元,决算为2539325.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79275.62元,增长73.9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29900.00元,决算为10946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3.11%,完成年初预算的49.0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26600.00元,决算为1444725.6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89%,完成年初预算的47.7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1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946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675.62元,增长0.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00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900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946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317.58元,下降0.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60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460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11600.00元,支出决算为2539325.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79275.62元,增长73.9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29900.00元,决算为1094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0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26600.00元,决算为1444725.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7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1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要求实现厉行节约,开源节流、减少浪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0946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675.62元,增长0.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00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9000.00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购买了执勤执法车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车辆信息因涉及警力快速反应配置,属涉密事项。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车辆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公安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14776.79元,比上年增加908820.40元,增长15.39%,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付2023年水、电、邮电费等机关运行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维护、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建水县公安局资产总额141772924.4元,其中,流动资产4442245.22元,固定资产76159769.4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1170909.73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794002.0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098717.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74.69平方米,账面原值1913583.11元;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1044863.00元;报废报损资产304项,账面原值97039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4185.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12283.6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5879.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5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41404.0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25435.5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08105.08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公开13表: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公开14表: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公开15表: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6.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7.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31201111



附件【建水县公安局2025081710585417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