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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scjgj/2025-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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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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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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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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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49901000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许可。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许可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违法违规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检测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办理特种设备开工告知和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工作;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目录》中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建水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对全县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全县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进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认证认可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负责对强制性认证、自愿性认证及认证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14.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6.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7.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9.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定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20.负责全县执业药师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21.负责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注册许可和信用监督管理科、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科、质量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执法稽查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为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末其他人员2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5人(市场协管员);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3人(离休0人,退休93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全力防范化解“三品一特”风险隐患
1.严格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全力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营养餐改善计划专项检查等,累计检查学校食堂812个次,发现问题704个,完成整改662个,上报线索3个,立案查处1件。二是扎实抓牢农村集体宴席备案指导,2024年各乡镇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数1321件,对超过500人以上宴席到场指导80余次。三是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2024年完成抽样2211批次,合格2159批次,不合格52批次,发出提醒函、问题线索移交函10件。四是坚决杜绝食品事故发生,开展醇基燃料使用情况全覆盖排查,杜绝误饮误食风险,签订承诺书13.7万份;紧盯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散装白酒经营等“产、供、销、购”重点环节,累计开展酒类抽检384批次;开展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工作,检查各类经营主体450户。
2.加强药械化监管。一是组织开展“药剑”联合行动、染发类化妆品专项检查等,累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350个,查处违法案件46件。二是挖掘“两品一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的风险信号,截至2024年底,药品不良反应753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225例,化妆品不良反应117例,重点监测报告数1份;主动挖掘辖区内化妆品不良反应风险信号5例,完成现场核查处置工作,消除风险。三是在“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2024防艾”等宣传活动期间广泛宣传科普“两品一械”知识,提升人民群众用药常识。
3.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对全县123家电动自行车、电池销售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下发责令改正通知25份并完成整改。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对钢筋、水泥等重要工业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样97批次,合格93批次,对不合格产品进行立案或当场处罚;检查烟花爆竹批发、销售企业99家,立案查处1件。开展儿童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持续强化儿童用品、学生用品、校服销售企业专项检查。
4.保障特种设备安全。深入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相关单位168家(次),抽查各类特种设备1443台(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4份,约谈企业15家,立案查处2件。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电梯673台(其中货梯8台),完成县域电梯共治平台赋码全覆盖,下达特种安全监察指令书18份,排查整改电梯安全隐患37条。检查矿山开采企业7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4份,督促企业更新老旧设备,办理使用注册登记。检查医疗机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2家,完成隐患整治29条,现场下达指令书1份,责令医院立即整改。
(二)树牢依法行政理念,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1.扎实开展消费维权和消费环境建设工作。进一步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2024年以来,12315平台处置投诉657件、举报350件、咨询28件,合计1035件;12345平台处置投诉297件、求助20件、其他7件、举报50件、建议1件,合计375件;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处置投诉5件;新增ODR企业2户。组织开展“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组织、审核后推荐申报示范户60户。做好网络经营主体网站网店核查工作,完成网上核查85户次,督促饿了么、美团平台代理建立协议规则,履行“亮照亮证亮交易规则”信息公示义务。
2.有效发挥执法稽查监督作用。推进2024年“铁拳”行动工作,牵头组织加油机专项整治;抓好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执法工作,办理无证销售卷烟案43件;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联合县医保局对16家医疗机构进行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立案9件。开展打击活牛等偶蹄动物走私专项行动,组织14个乡镇排查辖区内活牛存栏情况,排查7500余户、共计34500余头活牛。
3.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审核行政执法案件,全年共审核一般程序处罚案件123件,审核不予处罚行政案件16件,审核涉罪移送案件16件。认真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复议和解2件,其他行政复议事项2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组织开展执法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工作,共8次对59件减轻处罚案件和重大复杂案件进行集中审理。
(三)推动统一大市场建设,全力促进经营主体“量”“质”齐升
1.提升服务效能。全面推开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至1个工作日内办结,营业执照办理压减至3个工作小时内办结,“一网通”效率显著提升。实现区块链云签名,手机上完成文件签署,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方便异地股东办理业务。实现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审批自助服务,实施“不见面”“全天候”“自动批”,降低办事成本。开展“四万三进两个紧密结合”活动。累计走访经营主体1438户,完成经营主体调查问卷1292份。
2.规范有序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编制完成2024年度建水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与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清单,制定年度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63项。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及时将所检查事项的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3.强化信用监管。推进信用信息公示公开,2024年度年报企业应报数7381户,已年报671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报数377户,已年报350户;个体工商户应报数45703户,已年报35794户。
2024年,实有经营主体62167户,较2023年底净增5481户。其中:实有企业8541户,个体工商户5320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17户;2024年完成“个转企”216户,累计完成973户,全县每千人拥有经营主体116户,每千人拥有企业16户。
(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力发挥质量和知识产权的基础支撑作用
1.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动员紫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产业园区、县源然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参与“2024年云南省知识产权推动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2024年度云南省知识产权推动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申报工作,全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工作,紫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申请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通过审批,并挂牌成立。
2.广告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校外培训等民生领域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相关市场主体137家,检查监测互联网广告32条次,监测传统媒体广告10条次,检查户外广告78条次,发现违规广告线索2条次,立案查处2件;查处违法广告2起。
3.标准化工作。共有31家企业上报126项标准,涵盖136种产品,其中国家标准18个,行业标准10个,企业标准94个。2024年以来,共新增标准上报15项。
4.计量工作。对辖区内3家粮食购销企业开展排查,集中检查加油站50家;开展旅游街区流动摊贩计量整治;对辖区内使用计量器具进行贸易结算的钢材销售、废旧物资回收、粮食领域、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服务以及经销或维修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开展专项检查。
5.认证认可工作。开展2024年度省州有机认证产品专项风险监测工作,共抽查4家企业生产的4个批次有机认证产品送检。做好2024年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及时向相关认证机构发函,对试点单位进行一对一的认证服务。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机动车检测机构11家,未发现未按标准进行机动车检测及出具虚假不实报告的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1,677,256.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34,866.46元,占总收入的99.8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2,389.89元,占总收入的0.2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11,578.94元,下降6.92%,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93,925.06元,下降6.86%,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经费、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经费等项目收入,减少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17,653.88元,下降29.40%,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烟草秩序维护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1,680,703.46元。其中:基本支出20,855,300.69元,占总支出的96.19%;项目支出825,402.77元,占总支出的3.8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42,464.36元,下降7.04%,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和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41,493.04元,下降6.04%,主要原因是本年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工会经费等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300,971.32元,下降26.72%,主要原因是本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经费、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经费等项目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855,300.69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减少1,341,493.04元,下降6.04%,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029,501.82元,占基本支出的91.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25,798.87元,占基本支出的8.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5,402.7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减少300,971.32元,下降26.72%,主要原因是本年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经费、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经费等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建财预〔2024〕320号非税收入安排的补助资金247,624.00元,列支办公费4,320.00元、物业管理费72,000.00元、维修费3,304.00元、委托业务费168,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日常开支,保障食品安全抽检、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缺口资金。
2.建财发〔2024〕10号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经费195,580.70元,列支印刷费36,200.00元、邮电费20,987.70元、差旅费22,456.00元、维修费12,287.00元、劳务费1,500.00元、委托业务费66,79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560.00元、办公设备购置33,8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商标广告和产品质量监管、“两品一械”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监管、价格监督等市场监管工作,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和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查处违法违章案件及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多项职责工作。
3.红财行发〔2023〕75号2024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35,609.60元,列支办公费6,910.00元、印刷费22,694.00元、邮电费100.00元、专用材料费5,905.60元、委托业务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全面完成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完整及时公布食品抽检信息;不断完善加强“两品一械”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
4.建财发〔2024〕10号创文创卫及农贸市场改造工作经费100,000.00元,列支维修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创文、创卫工作,保障农贸市场改造缺口资金。
5.建财发〔2024〕10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及监督抽查经费50,000.00元,列支委托业务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经费支出。
6.红财行发〔2024〕6号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奖补资金23,617.00元,列支办公费16,500.00元、印刷费7,000.00元、邮电费117.00元。主要用于培育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
7.红财社发〔2024〕5号2023年4季度就业补助专项资金25,574.47元,列支生活补助25,574.47元。主要用于公益性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助。
8.建财发〔2024〕10号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1,560.00元,列支办公费1,56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创业担保贷款相关工作的支出。
9.建财预自〔2024〕1号单位自有资金支出45,837.00元,列支办公费25,657.00元、邮电费180.00元、维修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抓好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执法工作,开展日常执法监管活动支出和办公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34,866.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9%。与上年相比减少1,593,925.06元,下降6.86%,完成年初预算的88.18%。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工会经费等基本支出减少;二是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经费、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经费等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608,978.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7%,完成年初预算的88.69%。其中:“2013801行政运行”支出14,106,036.33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38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86,913.74元,主要用于市场秩序维护、食药安全监管、设备安全监管、证照办理等综合事务支出;“2013805市场秩序执法”支出2,522.50元,主要用于打非打私执法相关支出;“2013810质量基础”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经费支出;“2013850事业运行”支出1,004,279.6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日常运行等基本支出;“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59,226.60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受财力影响,年初预算安排的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经费、证照办理工作经费、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经费、编制外临聘人员经费等未全部形成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59,857.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6%,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9%。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76,593.2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20808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4,263.64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2080704社会保险补贴”支出20,504.47元,主要用于公益性人员社会保险缴纳;“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5,07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人员岗位补助;“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303,426.40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抚恤金支出和发放遗属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职业年金记实、中央就业补助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50,556.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3%,完成年初预算的83.91%。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13,147.95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2,523.40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65,139.20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9,746.35元,主要用于职工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受财力影响,年初预算安排的基本医疗保险未全部形成支出;二是本年机构改革,原检验中心人员调出,社保缴费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5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3,9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完成年初预算的39.43%。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613,913.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率下降。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8,000.00元,决算为94,690.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7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0,694.11元,增长115.2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支付2023年7辆执法执勤车的车辆保险15,125.93元;二是车辆老化,维护成本增加。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0元,决算为86,986.5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86%,完成年初预算的31.0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7,70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4%,完成年初预算的42.8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56,957.11元,增长189.6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支付2023年7辆执法执勤车的车辆保险15,125.93元;二是车辆老化,维护成本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6,263.00元,下降44.8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数7,70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263.00元,下降44.8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公务接待开支;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8,000.00元,支出决算为94,690.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7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0,694.11元,增长115.2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支付2023年7辆执法执勤车的车辆保险15,125.93元;二是车辆老化,维护成本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0元,决算为86,986.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0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7,70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8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受财力影响,公务用车维修费、加油费等已办理采购手续但未支付,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在预算范围内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6,957.11元,增长189.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263.00元,下降44.8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70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263.00元,下降44.8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支付2023年7辆执法执勤车的车辆保险15,125.93元;二是车辆老化,维护成本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公务接待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食药安全监管、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监管、打击传销和走私、市场秩序维护、消费维权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第十七个“世界认可日”宣传活动、“两品一械”安全检查、联合执法等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5,798.87元,比上年增加579,635.94元,增长46.51%,主要原因是本年将临时人员25人聘为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局日常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8,703,838.70元,其中,流动资产4,866,248.47元,固定资产3,837,220.2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7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71,620.8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76,334.1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无偿划拨),账面原值469,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2,083.65平方米,账面原值1,761,059.04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30,044.12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公开12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9,205.7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9,06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0,137.7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1,133.1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6,583.19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公开13表: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公开14表: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公开15表: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49901111
附件【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081404532592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