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jsxczj/2025-00383
  • 发布机构
    建水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18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党校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428101000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党校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培训轮训县直部门和乡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中青干部、意识形态部门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

(2)对全县公务员、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妇女干部、县属部门入党积极分子等理论和业务培训。

(3)承办县委、县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4)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围绕建水县实际和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党调研,为县委、县政府政策提供服务。

(5)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6)对乡镇党校开展业务指导。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党校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本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科、组教科。所属单位0个。2024年无变动。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党校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8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0人(离休0人,退休40人,其中:社保发放退休待遇17人、财政补助工资差额23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党校工作高质量发展

县委党校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强化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宣传宣讲和理论研究。进一步理清并深入实施党校“2515党建品牌”工作方案,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学思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创新开展“党校讲坛”学,推动运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干部在线学习、云上书库等平台线上学,采取即兴发言、主题分享轮流发言的方式让党员“晒成绩”“找短板”“提能力”“促发展”,引领党员增强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党性观念,忠诚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实际行动遵循好“党校姓党”根本办学原则。2024年以来,召开校委会14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8次,支委会学习13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4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5次,党员集中学习35次。

2.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学深走实,务求取得实效

自从2024年4月起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来,我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响应、踊跃参与、认真学习,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机构组织有力。第一时间传达党中央,省、州、县关于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要求,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二是研讨交流深入。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学在日常、学在经常,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有效覆盖。学习教育期间共开展读书班1次,教育警示会2次,专题辅导1次,党支部书记到基层讲党课1次,校委会学习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支委会学习5次,干部职工会学习12次,召开总结会议1次。三是党校作用发挥明显。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做实“集体备课”“开班第一课”“专题辅导课”功夫,不断提升教师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解读能力,持续加强对学员学习、纪律、生活、考核的严格管理和学风督导,将《条例》作为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实现全覆盖。

3.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作风效能建设

县委党校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制度,坚持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管理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学习,通过典型案例通报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在重大节假日前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提醒。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党校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厘清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将工作任务分解压实到具体责任人。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落实党内监督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实施细则。三是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州县要求,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持续狠抓作风建设和学员管理,持续下大力气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党性修养和能力作风提升,由内而外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追赶超越的干事氛围。

4.强化分析研判,筑牢意识形态前沿阵地

一是抓好理论学习。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支委会、主题党日等,开展集中学习充电,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等,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和话语权。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由常务副校长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校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根据工作分工,抓好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强化阵地管理。把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紧密结合,把“理论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的规矩贯穿于教育培训过程中,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严把课堂教学政治关。

5.突出主业主课,切实做好教育培训

一是聚焦培训对象,精准设置课程。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开班第一课”,进行全员培训。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内容涵盖党史、党章、条例、法律等专题,2024年以来举办基本培训班次20期,培训6235人次,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超过了总课时的70%、基本培训班次中党性教育课程的比重超过了总课时的20%要求;联合办班35期,培训3071人次。党校教师深入县属机关、乡镇、企业、村(社区)开展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解读》等内容为主题的宣讲35场次,受众人数达12070人次。二是聚焦培训方式,丰富教学载体。结合“领导干部上讲台”“党课开讲啦”等活动,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进党校、上讲台、讲党课,与学员座谈等长效制度。2024年以来县委主要领导带头作专题辅导2次,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64人次132课时,领导干部上讲台讲课课时比重超过了总课时的20%要求。挂牌朱德旧居、建水紫陶博物馆、蚁工坊3个州级挂牌现场教学点,打造农文旅融合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党建引领产业发展、红色革命历史教育、古城保护开发4类现场教学路线,开展具有辨识度的“沉浸式”现场教学。扩大开放办学,以“一湖两城三千年”发展为契机,整合建水、石屏、元阳培训资源,实现抱团发展,与昆明、楚雄以及州内红河、屏边、河口等地开展合作办学,配合上级党校完成孟加拉国、越南等班次现场教学。2024年以来共吸引承接省、州和其他县市到建水开展培训14个班次。

6.抓实科研资政,服务发展大局

以思想大解放为切入点,以工作效率大提升为着力点,以大发展为落脚点,问实建水发展之良策,破除思路狭窄之短板,提升智库建设“贡献力”。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及县委“五个建水”工作目标,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社区治理等热点、难点、堵点问题,明确专题调研主题,结合走基层宣讲时机,访民生民情,找症结梗阻,疏思想藩篱。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搭建与部门、乡镇咨政联合攻关机制,参与人大、政协外出调研,有针对性地对紫陶产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进行对策应用性研究,为党委政府决策参考发挥党校“智囊团”作用。2024年以来,推出“党校信息专报”7期,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3次,17篇文章在国家省州刊物发表,其中《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内涵特征及建设路径研究——以建水县为例》《明镜不疲——习近平文化思想视角下建水文旅融合发展的文化认同与构建探究》《儒家文化引促中华民族共同体构筑的历史经验研究——以建水县为例》《建水县高质量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对策思考》等4篇文章分别获全州党校系统理论研讨二等奖,完成省州课题申报立项结题6项。为建水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党校智慧和力量。

7.优化教师队伍,提升能力水平

一是强化师资专业化培训。完善教职工集中学习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学习,认真钻研业务,组织开展“用学术讲政治”心得交流活动,增强教学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加强教师的培训和进修作为提高教师素质的重要内容,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加快中青年教师培养,探索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和实践锻炼制度,2024年以来组织党校教育师参加中央、省、州线上线下各类培训16期,培训151人次。二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每周教师课堂试讲和评课机制,开展1次精品课评选,推动校内大练兵。严格教师课堂纪律,课前签订授课意识形态安全责任书,坚决避免课堂出问题,把好教学关。三是进一步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坚持“内培外引”结合,2024年以来引进研究生1名、本科生1名,现有研究生学历4名,补齐了我校高学历人才短板,教师队伍结构不断得到优化。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比例,建立健全教师成长机制,完善骨干教师传帮带机制,新教师至少有1名以上骨干教师指导,优先选派初、中职教师参加各级进修培训、挂职锻炼。大力推行新教师试讲机制,增加新教师“上讲台”机会。聘请省州高校、党校教授及当地企业管理人员、农村“土专家”“明白人”、致富带头人等71名各类人士担任党校兼职教师,充实师资力量。

8.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全面提升对乡镇党校业务指导水平。贯彻落实《红河州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业务指导办法》,制定了《中共建水县委党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党校业务联系指导工作的通知》,实行班子成员联系乡镇、教师结对指导的方式,强化对各乡镇党校的联系、调研、培训等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二是聚焦质量提升,强化服务保障。认真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县级党校办学能力建设的具体措施>的通知》《建水县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建设的导意见>的工作措施》要求,在全州党校系统率先建成州县乡三级政务视频专线培训系统,构建以县级党校为主,辐射14个乡镇党校的党员教育主阵地。依托“智慧校园”建立学员管理平台,实现学员签到、评课等功能一体化,提升管理质效。同时,强化学员管理,建立健全手机入库管理等制度,对培训班实行班主任跟班管理制度,从报到前到培训后,从上课、用餐到住宿,全方位立体式推进学员管理全面升级。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因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党校2024年部门决算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党校2024年度收入合计6,713,524.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98,832.52元,占总收入的98.2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14,692.46元,占总收入的1.7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36,784.08元,增长8.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2,091.62元,增长6.8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14,692.46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基本收入减少33,767.74元;2024年非税收入补助经费收入减少11,781.21元;干部培训经费收入增加34,117.17元;组织部干部培训经费项目收入增加433,523.40元;单位自有资金”双提升班”项目经费收入增加114,692.4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党校2024年度支出合计6,648,299.72元。其中:基本支出5,549,170.92元,占总支出的83.47%;项目支出1,099,128.80元,占总支出的16.5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71,558.82元,增长,7.6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3,767.74元,下降0.60%;项目支出增加505,326.56元,增长85.1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基本支出减少33,767.74元;2024年非税收入补助经费支出减少11,781.21元;干部培训经费支出增加34,117.17元,主要用于支出党员干部培训费用;组织部干部培训经费项目支出增加433,523.40元,主要用于县委组织部2023年度党员干部培训费用支出;单位自有资金”双提升班”项目经费支出增加49,467.20元,主要用于“双提升班”专项费用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党校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49,170.9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18,430.52元,占基本支出的97.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0,740.40元,占基本支出的2.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党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99,128.8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干部培训项目经费854,483.00元,主要用于党员干部培训费用支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871,986.00元,主要用于县委组织部2023年度党员干部培训费用支出。单位自有资金“双提升班”项目经费49,467.20元,主要用于“双提升班”专项费用支出。非税收入补助经费92,192.60元,主要用于会议室维修、保洁人员费用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党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98,832.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6%。与上年相比增加422,091.62元,增长6.83%,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4,398,056.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65%,完成年初预算的131.01%。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项目经费支出、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入2人,新录用2人工资福利支出决算增加;组织部干部培训经费项目支出决算增加。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6,019.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19%,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9%。主要用于财政差额补助退休人员23人工资支出;在职人员28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人遗属补助支出;死亡人员抚恤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入2人,新录用2人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决算增加;死亡抚恤金支出决算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9,730.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7%,完成年初预算的90.1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支出;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入2人,新录用2人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支出决算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5,0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完成年初预算的43.1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率下降。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党校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党校资产总额3,063,135.41元,其中,流动资产1,074,077.33元,固定资产1,989,058.0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25.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2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9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9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52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0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五、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其中: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科研咨政项目经费等。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干部教育培训,是指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服务州委中心任务、服务机关党建工作、服务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全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

十二、科研和师资队伍建设。党校科研是指围绕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党的建设规律、干部教育培训规律开展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建设意见。师资队伍建设是指为适应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需要,不断提高全州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建立一支政治思想过硬、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热爱党校教育事业的师资队伍,创建干部培训品牌,更好地完成全州干部培训任务。




监督索引号532524004281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党校 (公开表)2025081503450536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