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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jsxczj/2025-00382
  • 发布机构
    建水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18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473301000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保护规划。

(二)切实加强对建水古城保护发展相关政策、法规、技术研究,编制建水古城保护发展相关技术导则,为建水古城保护发展提供专业技术保障。

(三)加强对古城整体保护与风貌恢复相关保护维修、自主更新和市场化运作的激励与补偿政策及古城产业转型升级和传统产业发展的扶持与奖励政策的研究,实现古城传统保护和创新发展的均衡协调。

(四)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建水古城保护发展相关项目管理程序,对建水古城内建设项目进行技术审核,并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项目推进实施工作。

(五)负责制定古城保护发展工作计划,行使古城保护发展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考核评比职能。

(六)负责建水古城保护发展的宣传教育、学术研究、课题攻关、人才培养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调查、收集、整理、研究、出版建水古城传统文化相关资料,加强与国内外遗产保护部门的沟通联络和信息传递。

(七)负责全面整合古城保护资源要素,健全建水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做好古城申报提级相关研究工作,做好建水历史文化名城大数据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

(八)负责组建古城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和“公众委员会”,对古城保护发展相关重要事项提供前期技术咨询,增强古城保护发展的专业技术实力保障;为古城保护发展科学决策提供行业建议,确保公众知晓权与参与权;健全古城保护公众参与机制,以制度创新持续深化古城保护发展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信息科、技术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抓好组织领导。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第一议题”等制度,强化理论武装,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上级部门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二是全力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中心严格执行《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点学习内容,截至目前,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6次学习会议、围绕《条例》“六项纪律”开展深入研讨2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教育警示片2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7人次,进一步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三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树牢廉洁自律意识。每年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压力层层传导。通过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严重违纪案件等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廉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四是深化作风建设,锻造过硬队伍。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中心工作全过程,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五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年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每年召开2次分析研判会议,2次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议,按要求及时报送本单位意识形态自检自查报告。

(二)打造古城保护临安样板。县古保中心坚持“示范工程”引路,努力打造临安样板。“重点工程”定航,以保护古城整体风貌和格局为原则,建立重点项目库储备更新总投资20亿元的保护修缮、文旅开发、数字经济等项目14个,配合推进新老十大院落等文物保护修缮及利用、建水古城智慧消防等重点项目30余个,实现新老城区最佳结合,新旧城区协调发展,推动古城保护的形态、神态和生态相辅相成。“亮点工程”护航,以“让古城的乡愁韵味越来越浓”为目标,围绕古城保护“临安模式”开展创新完善工作,初步厘清重点古城乡村历史发展脉络与发展关系,打造西庄等4个联动示范区,以点带线、连线成片形成全域保护新思路。

(三)持续推进《建水古城智慧消防》项目建设。今年以来,智慧消防项目共计完成30个分项项目,包括管沟施工长度284米,施工搭接口110个,安装管子长度326米,安装消火栓84套,后续计划安排朝阳北路安装消火栓15套,北正街搭接口9个,北正街岔口至翰林街岔口搭接口3个,迎晖路搭接口7个,新桥街搭接口3个。智慧消防指挥中心目前完成装饰装修90%,后续将推进智慧消防设备安装、调试、组网等工作,完成后将依靠科技手段打造“互联网+消防”的古城消防方案,与建水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景区流量智慧监控等形成大联动格局,有效建立建水古城常态化智慧管理工作机制。

(四)专业引领,实现引智用才新途径。为推动历史文化资源“创新转化”,坚持让沉默的遗产“活起来”,以“校地联动”为抓手,着力实施“引智工程”,与复旦大学国土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合作,将复大名校党建、人才、科研优势与古城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深厚的历史人文积淀有机融合。工作站师生针对建水建筑遗产进行深入调研。一是对建水文庙建筑群遗产展开调研、测绘,从建筑本体与碑刻史志入手,展开全面调查,并围绕建水文庙建设历史、空间格局演变、文化场所功能等方面展开历史梳理,提炼建水文庙的核心价值,深入揭示文庙遗产的社会价值。形成《滇南一座“活着的”古城》等报告、论文7篇,专著一本,有力推动历史文化资源“创新转化”,开辟千年古城文化传承新途径。二是关注建水县官厅镇土司衙署修缮工作,土司制度是云南边疆成为中国古代边疆治理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典范,纳楼土司是红河沿岸最具代表性的彝族土司,主要衙署在建水官厅,土司衙署、宗祠等是建水的重要文化遗产,但目前建筑群中,普氏宗祠、普家仁宅保存相对较好;老衙门格局尚在,但仍需进一步修缮,目前以临时遮蔽并支撑加固,防止倒塌,古保中心将联合专家工作站将及时关注有关项目动向,为土司衙署修缮提供专业指导。

(五)完成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2024年配合县住建局完成传统村落集中连片示范项目,顺利结项,总计完成了14个传统村落的污水、垃圾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15个传统村落风貌提升改造,完成30个传统村落消防设施设备补充配置,12座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及活化利用,30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15个传统村落村史馆建设。实施中坚持以点画线、连线成片的示范带动思路,联动“一湖两城”、“三个千年”、特色小镇等重点工程,形成了千亩稻田公园、万亩田园风光和特色水果采摘园区,发展生态农业,集农耕文明、休闲观光和农事体验为一体,展示了“古韵双龙桥”“田园新房”“云上团山”等多个具有特色的古村名片,带动34个传统村落乃至全县,构建全域保护大格局。

(六)深化交流合作与人才培养。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工作要求,古保中心加强与各方交流合作,借风乘势赓续“文脉”。一是参与全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推进和培训会,领会学习《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体系规划(2021—2035年)》,二是参与省规划院牵头的建水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传承示范案例座谈会,交流探讨了建水古城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保护工作典型案例分析、保护经验分享等。三是委派中心人员带队参与红河州第二届传统建筑工匠职业技能培训暨技能大赛,以推进古建筑传统修缮和建设匠人队伍的建设,传承和发展传统建造技艺,总计培养本土古建工匠261名,带动传统村落群众修缮民居200余处,为建水传统建筑的保护修缮,提供了基础支撑。四是与石屏古保中心交流学习,互通经验,围绕“一湖两城”,聚焦建水、石屏两地旅游资源等方面的共同点、差异点,探索看得见、记得住的文旅协同发展机制。

(七)以宣传赋能,润城护城。借助央视《文脉春秋》品牌纪录片栏目,用影像传达独特的审美意象,艺术化的构筑出一幅立体生动的建水全息图景,助力建水文脉破局出圈,擦亮建水“三千四百年”文化名片。前期配合完成《文脉春秋》纪录片节目组踩点调研、拍摄、录制工作,影片通过数字技术和现实世界视觉相结合的拍摄方式,在宏观与微观中构筑建水的的风土人情与历史发展轨迹,描绘诗意建水,谱写建水的文脉印记,展现新时代建水的万千气象。成片已在央视一套播出,借央视“流量”,强建水的文化“脊梁”。

(八)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开展古城建设工作。协助部门推进古城不协调建筑整治、古城风貌修复、古城秩序规范、古城环境整治、古城业态植入等工作,古城环境得到改善,古城开发和利用工作稳步推进。配合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县综合执法局、临安镇、社区推进历史建筑三项行政审批工作,目前已完成古城民居15户的实地勘察工作,完成古城内建房审批6户,维护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九)坚持志愿服务常态化。强化部署,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领导,将志愿服务纳入中心年度发展规划中,做好统筹谋划。一方面重点关注留守老人及留守儿童两大重点群体需求,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整合各类资源,积极开展关心关爱“一老一小”行动,目前通过入户访谈等多渠道收集,形成需求清单3条。另一方面在包保小区、古城保护区内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及文明劝导活动,今年以来,中心共组织开展服务10余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公开01表至公开11表)

因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1,024,501.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4,501.15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0.3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9,170.22元,下降8.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9,110.48元,下降8.00%;其他收入减少59.74元,下降99.50%。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工会经费等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1,024,501.15元。其中:基本支出924,501.15元,占总支出的90.24%;项目支出1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9.7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9,110.48元,下降8.0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6,693.48元,下降15.28%;项目支出增加77,583.00元,增长346.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工会经费等支出减少,基本支出减少;本年度支出了建水县侯实专家工作站工作补助经费,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4,501.1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17,345.48元,占基本支出的99.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155.67元,占基本支出的0.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非基建项目支出100,000.00万元。

建水县侯实专家工作站工作补助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侯实专家工作站委托业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4,501.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89,110.48元,下降8.00%,完成年初预算的89.2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1,319.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2%,完成年初预算的93.2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工会经费等基本支出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255.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255.3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76,851.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完成年初预算的85.4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45,832.6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6,734.4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84.3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基数降低。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0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完成年初预算的38.0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32,075.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支出“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支出“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03,288.63元,其中,流动资产354.81元,固定资产102,933.8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121.9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283.7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公开13表: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公开14表: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公开15表: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400473301111



附件【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决算公开表2025081504570847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