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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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czj/2024-0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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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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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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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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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31501000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10月12日批复的《建水县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建政办发〔2011〕201号)文件规定,建水县司法局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
2.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抓好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后勤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管理单位国有资产。
5.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工作。指导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
6.指导、管理和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8.组织全县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协助组织、管理全县成人法学教育工作。
9.协助管理和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0.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和监督“148”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
11.负责司法行政机关内部的法制建设、执法检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12.承办建水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普法宣传工作。全县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11421人进行无纸化网上学法、考法,参学率达100%,考核及格率达98%以上。全年开展各类宣传活动58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2000余份。
2.人民调解工作。全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4763件,成功4667件,成功率达98%。其中,4个个人调解室共调解纠纷62件,成功62件,成功率达100%。2018年,全县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共调解矛盾纠纷98件,调解成功48件。
3.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涉密,不作公开。
4.公证工作。全年办理各类公证400件(全部为国内公证),其中民事公证事项397件,经济公证事项3件,代书233件,接待来访2800余人次,为全县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5.法律援助工作。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2件,民事88件,合计140件,解答群众咨询536人次。积极参与办理影响大、涉及人数多的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5起,涉及农民工83余人。
6.律师工作。律师参与陪同县领导涉法信访接待值班28次,接待法律咨询1895人次。全县五个律师事务所律师共办理民事理案件357件,刑事辩护案件144件,代写法律文书146件,担任法律顾问55家,解答法律咨询2600余人次。
7.全力推进“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工作。律师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共计免费担任乡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4家,贫困村委会法律顾问53家,深入乡村学校讲授法制课共计6人次三场,受教育人数4000余人,为贫困人员免费法律咨询180余人次。
8.着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共粘贴公告260张,悬挂扫黑除恶标语32条,悬挂举报箱15个开展涉黑涉恶法治宣传73场。全县共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扫黑除恶教育学习59次、参与人数1343人次。三是在“两类人员”中排查涉黑涉恶人员全县在册社区矫正人员286人,累计排查出涉黑涉恶0人;在册刑释人员1525人,累计排查出参与恶势力犯罪刑释人员1人。四是组织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564件,其中涉黑涉恶纠纷0件。五是坚定政治信念,着力抓好律师监督管理。加强对辖区各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要求各律师事务所有“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和代理的第一时间上报县司法局,要求律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规范执业,尽职尽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截至目前,律师累计代理涉黑案件0件,涉恶案件1件,涉及当事人15人,其中8人系法律援助案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司法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独立编制的单位共18个。其中:行政单位1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建水县司法局机关(行政);2.临安司法所(行政);3.南庄司法所(行政);4.西庄司法所(行政);5.曲江司法所(行政);6.青龙司法所(行政);7.官厅司法所(行政);8.面甸司法所(行政);9.岔科司法所(行政);10.甸尾司法所(行政);11.李浩寨司法所(行政);12.普雄司法所(行政);13.坡头司法所(行政);14.利民司法所(行政);15.盘江司法所(行政);16.建水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参公);17.云建律师事务所(事业);18.建水县公证处(事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司法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2018年末实有退休人员21人,转移到建水县养老保险中心统一管理,故决算表反映离退休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司法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602,204.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53,704.77元,占总收入的99.6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8,500元,占总收入的0.31%。与2017年度总收入12,965,488.17元对比增加26,367,16.6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司法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6,331,273.5元。其中:基本支出10,246,100.6元,占总支出的62.74%;项目支出6,085,172.9元,占总支出的37.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7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13,466,110.17元对比增加2,865,163.33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政策性调资;二是本级和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执行力度加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46,100.6元。与2017年基本支出10,266,360.23元减少20,259.63 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内在职人员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司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85,172.90元。比2017年度支出3,199,749.94元,增加2,885,422.9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二是上年度开展项目在本年度结算。2018年度具体项目开支情况:行政运行经费支出767,702.45元(非税收入补助经费拨入项目经费支出);基层司法业务经费支出757,453.49元;普法宣传经费支出293,820.00元;律师公证经费支出30,000.00元;法律援助经费支出437,243.26元;社区矫正经费支出30,353.70元;其他司法经费支出1,311,600.00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457,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司法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93,704.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8%。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32,939.63元对比增加2,560,765.14 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政策性调资;二是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4,163,084.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3%。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津补贴等人员经费,机关运转日常公用经费;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律师公证管理等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支出和精准扶贫补助、业务装备购置等支出。其中:
2040601(行政运行)支出767,702.45元;
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支出757,453.49元;
2040605(普法宣传)支出293,820.00元;
2040606(律师公证管理)支出30,000.00元;
2040607(法律援助)支出437,243.26元;
2040610(社区矫正)支出30,353.70元;
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支出1,311,600.00元;
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支出2,457,000.00元。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0,61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7%。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公用经费、离退休人员工资、遗属补助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其中: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46,285.80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884,334.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司法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6,508.65元,完成预算的105.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2,751.65元,因本单位全部为执法执勤车辆,没有预算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757.00元,完成预算的19.8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时公务用车运行费没有把执法执勤车辆运行费预算在内,结算时算在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86,853.96元,下降40.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640.62元,下降1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5,213.34元,下降73.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禁止公车私用,严格派车制度,公务用车维修维护审批制度;公务接待费减少,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751.65元,占81.22%;公务接待费支出23,757元,占18.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751.6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2,751.6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75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75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县市公务往来、省厅、州级指导调研工作及外州市到我局学习交流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司法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8,997.5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2.1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日常公用支出。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司法局部门资产总额16,366,635.58元,其中,流动资产405,671.39元,固定资产15,022,101.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38,863.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625,290.0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23,904.02元,固定资产增加8,218,604.1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无形资产增加934,036.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77项,账面原值457,04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80,59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71,4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9,1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80,59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业技术等。
(三)人民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的一种。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
(四)普法宣传:通过一些活动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五)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
(六)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31501111
附件【建水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080811120979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