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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czj/2025-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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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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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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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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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31601000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及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及补充保险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农村社会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制度,审核、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等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各乡镇的社会保险工作。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
(八)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的落实。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贯彻农民工工作政策及实施意见,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配合州级实施引进外国智力规划并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实施。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就业创业工作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开展以来,把创业创新促进就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立足部门职能职责,精准切入,主动作为,按照资金扶持解决创业资金短缺问题,创业(技能)培训解决创业技术问题,创业指导解决创业方向问题的思路,积极推行“资金扶持(创业贷款)+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的模式促进创业带动就业。通过多方面的创业孵化、多门类的技能培训、多种类创业资金扶持、多形式的政策宣传等措施,扎实推进“双创”工作,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努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
(1)就业创业服务
截至2018年12月,全县城镇新增就业5329人,完成目标任务数4890人的109%;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931,完成目标任务数930人的100%;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84人,完成目标任务数880人的100%,开发公益性岗位530个,完成目标任务数536人的98.9 %(其中就业资金补助8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48%,控制在任务数4.3%以内,高校就业见习人数80人,完成任务数80人的100%。
(2)多种类创业资金扶持,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一是为帮助创业者解决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短缺问题,对于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积极会同财政、金融等相关部门高效、有序、合规发放四项贷款及财政补贴,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已于3月启动,截至2018年12月,全县发放创业贷款1026笔,(其中贷免扶补521笔,小额担保贷款505笔),发放金额 10650万元,完成任务数9800万元的108.7%;二是将继续开展“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进行扶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创业补贴。
(3)加大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力度,实现就业增收脱贫
劳动力转移就业是实现增收的途径之一,特别是贫困户加快脱贫的最有效、最直接途径。紧紧围绕“以培训为基础,以转移就业为核心,实现增收,消除农村贫困,实现城乡共同富裕”做好做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创业工作。按照“输出有组织,求职有服务,就业有能力,权益有保障”的思路,以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和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为切入点,着力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不断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步伐。通过开展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实现农民就业增收,截至2018年12月,人社部门牵头的九部门共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48998人次,完成任务数39900人次的122.8%,其中建档立卡17691人次,完成任务数13000人次的136%。至12月,实现全县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7406人次,完成任务数22000人次的170%,其中建档立卡3395人,完成任务数1400人的242.5%,省外转移就业21592人次,占任务数19600人次的110.1%,县外省内转移就业3623人次,县内转移就业12106人次。今年有组织成建制劳务输出取得的新成效,先后共有11批次368人(建档立卡户17人)务工人员分别到广东、安徽务工。
2.社会保障工作
(1)养老保险工作
一是进一步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努力推进扩面参保和基金清欠工作,截至2018年12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9951人,完成人数29673人的100.94%,其中:参保职工人数19234人,完成任务数19077人的100.82%;养老保险征缴收入17648万元,完成任务数15144万元的116.53%。
二是强力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着力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按照省市有关政策及时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截至12月,全县共有参保人282189人,完成州级下发参保任务269355人的104.7%,续保缴费人数168102人,实现缴费178657人,完成了州级下达任务174932人的102.12%。 2018年全县共有贫困人口13806户52601人,经城乡中心数据比对,入户核查,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39178人,已参保39178人。2018年脱贫2557户9624人,符合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7251人,已全部参保。全县贫困人口中领取待遇人员8146人,月发放749,099.23元;2018年脱贫人口中领取待遇1450人,月发放金额133,471.82人。
三是持续做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努力巩固参保成果。截至12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5396人,完成任务数15398人的99.9%,其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制度职工(不含退休人员)10708人,完成任务数10825人的98.9%,机关事业单位基金征缴收入22393万元,完成任务数21503万元的104.1%。
(2)医疗保险工作
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平稳运行,过渡期间工作顺利实施。为完善城乡居民信息系统和加强医务人员信息系统使用,我局分别开展了两次业务培训,针对全县50名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操作人员,203名村医进行了信息系统培训,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系统正常运行。二是构建全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增强城乡居民抵御疾病风险能力。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截至2018年12月,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合计518268人,完成参保任务517500人的100.02%。其中,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共有51941人,其中已脱贫38878人,未脱贫13063人,我县已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缴18899万元,完成征缴任务数19400万元的97.4%,基金支出1716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32082万元,支出31023万元。
(3)失业保险工作
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三位一体功能。认真做好失业保险扩面工作,将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及其职工纳入覆盖范围;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增强基金承受能力。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功能,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的使用效益,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截至2018年11月,失业保险参保 19974人,完成任务数19972的100%,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472.58万元,完成任务数446万元的105.9%。
(4)工伤、生育保险工作
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尤其是建筑交通领域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初审工作。加强生育保险政策宣传,促使全县各类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增加生育保险待遇支出项目,提高生育保险保障水平。截至2018年12月我县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6341人,完成州局下达的任务指标23800人的110.68%,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1272人,完成州局下达的任务指标19076人的111.51%。工伤保险费收入1125.25万元,完成州局下达1020万元的110.32%,工伤保险基金支出896.34万元,累计结余1686.99万元。生育保险费收入1385.34万元,完成州局下达754万元的183.73%,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508.91万元, 累计结余636.74万元。
(5)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
建立完善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社会保险每一项业务的风险点,对关键中心科室、环节和岗位,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加强行政管理、经办机构、监督部门之间的协作,对基金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形成行政监管、专业监管、内部监管和社会监管四位一体的监管机制。提高基金管理的透明度,对基金运行的全过程实现监管,做到公开、透明、安全、高效,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3.人事人才工作
(1)公务员管理工作。一是完成了2017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我县2017年实职副科以下应参加考核人员共1240人,其中行政机关1087人、参照管理单位153人,批准优秀等次人员193人(公务员174人,参公人员19人,其中三年连续优秀17人),占总数的15.59%。二是完成了2018年第一、二、三季度行政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审核工作。2018年继续做好职级晋升审批工作,前三季度共有62位同志通过初核,民主测评、考核合格,并征求纪委监察委意见及公示,15位同志职级晋升为副处级,22位同志职级晋升为正科级,25位同志职级晋升为副科级。三是继续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我局已按要求各单位按时开展上半年自查自纠工作,现已收集整理好各单位报送的《承诺书》、《云南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整改情况汇总表》、《云南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举报受理汇总表》等材料。
(2)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完善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逐步建立适应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体系。截至2018年6月28日,组织申报省突、省贴共6人,其中:教育2人,卫生1人,紫陶3人。组织完成了教育初职评审工作:2018年全县申报二级、三级教师共179人,其中:二级教师117人,三级教师62人,评审通过179人。组织2018年职称申报工作:初职考核认定251人,审核中职申报材料94人,审核高职申报材料72人。办理聘用手续2759人,其中:放宽条件聘用在副高级岗位的19人,放宽条件聘用在正高岗位的1人,放宽条件聘用在中职岗位的1人;批准辞职6人。
(3)着力加强人才引进工作。圆满完成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上报、岗位信息发布、考生资格复审、笔试、拟录用人员政审、体检等工作,共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1名。其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引进25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人,定向免费医学生聘用11人,“三支一扶”人员期满聘用4人,特岗教师聘用41人。
(4)军转工作。我县现有企业工作的军转干部78人,截至2018年10月,严格按照州、县有关文件规定及时兑现解困资金856,029.96元;2018年我县安置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4名;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3名。
(四)健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1.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健全三方机制组织体系,明确三方机制责任任务,完善三方机制的制度,加大指导力度,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推进评审工作。
2.加强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工作。加强各类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应急调解协调机制,推进调解仲裁实体化建设,提高争议处理的合法性、公正性、及时性。
3.加强劳动监察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把执法重点放在基层、非公有制企业和弱势群体上。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预防预警机制建设,健全违法行为快速查处机制,提高劳动监察执法时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6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建水县社会保险局
2.建水县就业局
3.建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4.建水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5.建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6.建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8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8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8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4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编制类型 | 编制数(人) | 实有人数 (人) |
行政编制 | 30 | 30 |
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 78 | 78 |
事业编制 | 10 | 10 |
离休人员 | 1 | 1 |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82,249,137.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249,137.3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2017年收入数为40,649,745.30元,与上年度对比增加41,599,392.02元,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新增拨入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941,568.02元;二是新增拨入2101299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1,37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9,083,847.21元。其中:基本支出49,360,626.43元,占总支出的83.54%;项目支出9,723,220.78元,占总支出的16.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度对比增加22,738,838.60元,增加原因:一是新增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037,118.24元;二是新增支出 2101299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1,370,000.00元,三是新增支出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11,651,090.7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360,626.4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202,843.89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人员工资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23,220.7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35,994.71元,主要原因项目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如下:社会保险补贴支付4,894,443.17元,职业培训补贴890,877.60元,公益性岗位补贴1,224,978.00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88,700.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624,222.0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083,847.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对比增加22,738,838.60元,增加原因:一是新增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037,118.24元;二是新增 2101299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1,370,000.00元,三是新增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11,651,090.7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2,868.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补助费、安家费及体检费。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285,611.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65%。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退休金发放、就业补助资金、抚恤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021,090.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4%;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参保和医疗兜底补助资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4,276.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2018年为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缴纳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9,000元,支出决算为79,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9,000元,完成预算的100%。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000元,下降1.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元,下降1.2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压缩了公用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79,0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79,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0,606.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5670.88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会议安排,减少业务接待。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3,963.90元,水费3,019.80元,电费9017.50元,邮电费6,912.00元,差旅费9,922.00元,公务接待费40,808.00元,工会经费79,436.4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00.00元,公务交通补贴909,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2,826.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38,426,280.31元,其中,流动资产31,281,867.55元,固定资产7,126,282.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8,13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110,636.2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2,500,648.53元,固定资产增减少1,390,012.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减少19,330元,无形资产增加16,93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4,36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03,36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82,249,137.32元,与2017年收入40,649,745.30元相比增加41,599,392.02元,增幅102.3%。本年支出59083847.21元,其中基本支出49360626.43元,项目支出9723220.78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从项目成本分析来看,我局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进行管理和跟踪审计;严格按照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合理正确列支项目资金。
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事业单位项目管理制度》。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项目的实施,扩大我县就业面,稳定就业扎实推进“双创”工作,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努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
2.从项目效率性分析来看,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如期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实际完成率100%,资金按规定足额支付。严格按照工程项目质量验收标准和程序报项目管理部门组织验收。验收有效,已投入使用。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项目的实施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5%以上。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从职责履行良好方面分析,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项目主要涉及人力资源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四方面,全面顺利完成年初各项任务。
2.履职效益明显方面分析,我局通过调整退休人员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金、社会保险补贴等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稳定就业,提升群众满意度,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牢固树立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理念,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全面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跨越。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82,249,137.32元,与2017年收入40,649,745.30元相比增加41,599,392.02元,增幅102.3%。本年支出59083847.21元,其中基本支出49360626.43元,项目支出9723220.78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已建立完善《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的目的
我局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
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
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2.自评组织过程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期准备主要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管理。组织实施由我局基金监督科牵头,机关各心科室联合配合,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勇于创新、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的工作业绩。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支出管理项目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强化机关经费预算管理的刚性约束,项目支出按预算和工作进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的项目自评从整体情况来看,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公经费”从严管理,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会议制度。
6.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单位绩效领导重视是加强单位内部控制的前提;完善制度是加强内部控制的重要保障;加强预算管理是实现内部控制的关键;实施动态监控是加强内部控制的有力手段;提高财务人员素质是加强内部控制的根本。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1.财政预算也称为公共财政预算、科技三项费用及其他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财政预算支出是指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透过公共财政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
3.经费指经办事业支出的费用,旧指国家经常费用,今亦指经办事业支出的费用。
4.一般预算支出是国家对集中的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
5.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办理支付款项业务时,先由代理银行根据财政预算批复拨款凭证支付指令,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供应商或收款人账户。
6.净资产是指单位所有,并可以自由支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余额,反映国家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所有权。
7.预算收入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年度内依法取得的并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入。预算收入一般在实际收到时予以确认,以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
8.20801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31601111
附件【人社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080510405180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