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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jsxczj/2024-00197
  • 发布机构
    建水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07
  • 时效性
    有效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是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县房地产业的职能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和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主要职责是:直管公房管理维护,房地产交易管理,房地产中介、开发和物业服务的行业行政管理、商品房预售管理,住房维修基金监管,房屋安全鉴定,落实私房政策。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严格按照行政单位收费许可证收费标准收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房屋抵押登记费、书证工本费。按照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土地收益金和保障性住房租金。按照处置国有资产协议收取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并缴入国库。严格按照经营性收费收取公产房租金、住房转让手续费并按税法缴纳房产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使用税,为我县房地产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重视日常财务收支管理,收支管理是一个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收支管理,既是缓解资金供需矛盾,发展事业的需要,也是贯彻执行勤俭节约的体现。

 3.认真做好年今后的各项预算开支工作,为资金有效投入,合理作出预算奠定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

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其中:财政供养5人,社保发工资单位补差额15人),2018年增加1名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059,386.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59,386.7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3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退休补差额部分纳入财政预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069,514.29元。其中:基本支出3,069,514.29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了3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退休补差额部分纳入财政预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69,514.2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7108.56,主要原因分析退休1人及规范津补贴。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9,514.2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97108.56,主要原因分析退休1人及规范津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0,890.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主要用于退休费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城乡社区(类)支出2,188,623.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和商品服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元,支出决算为11,059.11元,完成预算的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059.11元,完成预算的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开支,勤俭节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减少3,477.01元,下降23.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477.01元,下降23.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开支,勤俭节约。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59.11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59.11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059.1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单位因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部门资产总额19,855,034.72元,其中,流动资产6,034,611.78元,固定资产14,350,412.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05,620.8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705,620.85元,固定资产减少529,989.48,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元,在建工程减少0元,无形资产减少0元,其他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50()以上的通用设备

单价100()以上的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1

19,855,034.72

6,034,611.78

14,350,412.42

13,751,499.42

204,800.00

 

 

394,113.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根据年初预算时设立了相应的绩效目标。

2018年度收入合计3059386.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59386.72元,占总收入的100.00%2018年度支出合计3069514.29元,其中:基本支出3069514.29元,占总支出的100%

 根据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设立了单位收支预算、决算管理制度。确定了绩效自评的目的:1、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2、通过自评对单位财务开展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未完成情况等问题进行自查整改,以确保下一年度预算申请、安排更加合理,预算可执行性更强。通过实施找差距,补齐制度短板,提升绩效管理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绩效自评组织过程:1.明确单位绩效自评的范围和内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2.搜集所有绩效项目的资料并进行分析 ,对项目自评进行分工;3.按自评标准逐一进行项目打分,分析项目实施情况,并形成绩效自评报告和完成相关套表的填写。2018年度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经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通过认真筹划,严密组织,以严谨、务实的态度,不折不扣的落实县财政局相关要求,认真收集整理评价资料,按时报送材料,全面真实反映年度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及工作情况。对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2018年经费指标体系评分表,我单位自评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

通过自评强化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政府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基本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附件【2018年房管处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