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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21273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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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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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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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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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是一个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规范村镇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人民防空的责任,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等多功能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
(二)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启动美丽县城创建工作,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坚持理念带动、实干推动、创新驱动,突出州委“六化”(规划、绿化、亮化、整洁化、便利化、文明化)要求,切实贯彻县委、县政府和州局的决策部署,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全面深入抓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市净化、亮化、美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一是以创建美丽县城为契机,快速推进紫陶大道、“一水两污”、世行项目和新老城道路、绿化、灯光等市政工程改造提升建设,力争将美丽县城创建纳入全省第一批示范;二是加大钟灵路、永善路、广慈路等“丁字路”、“断头路”的打通力度,着力整治城市交通拥堵问题,营造适宜创业发展、交通便利的生活居住环境;
三是积极探索推进“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新型城市化建设。
2、抓好保障房建设,确保民生工程深得民心。一是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调控与监管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推进,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二是通过大力宣传棚户区改造政策和意义,加快安置小区建设,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助力古城风貌和谐统一;三是坚持以抗震加固为主,以拆除重建为辅,按照“住有所居,居有所安”的目标要求,全面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危房改造工程建设。
3、大力搞好古城风貌保护与恢复。按照县委、县政府积极实施全域旅游战略,擦亮临安古城金字招牌,加快古城传统风貌保护思路,编制《建水古城民居修缮设计》《建水临安湖旅游景观风貌概念性规划设计》等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实施古城保护与恢复工程提供了保障。切实推进梨园、西门两个片区,桂林街、永宁街、南正街、红井街、武庙街等31条街区基础设施建设及两侧房屋改造工程。积极申报世行贷款云南省红河州古城镇可持续发展项目建子项目,编制完成《项目优化实施方案》,目前正按程序报审。
4、全力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投融资体制,大力实施整体城镇化项目建设,从满足市民的需求出发,建设海绵城市、道路交通、供排水、绿化、路灯、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不断完善城镇功能,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扎实推动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2018年,建水城镇化率达49.6%,建成区面积19.4平方公里,建成城市道路89.66公里,绿化养护面积97.92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34.2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9.31%,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9.51平方米,城区供水普及率96%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100%,供水安全率达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3个: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建水国家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和建水县城乡规划局。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建水城市建设房屋征收管理局和建水县建筑管理处。
3.事业单位6个:建水县城建档案馆、建水县城乡规划管理所、建水县城陈路铁道口管理站、建水县建筑质量监督站、建水县路灯队和建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18年
末实有人员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64,271,843.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271,843.8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59,075,256.39元对比增5,196,587.44元,增3.27%。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县政府对市政建设的投资力度有所加强,即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的投资力度相对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18年
度支出合计178,312,641.72元。其中:基本支出12,313,566.68元,占总支出的6.91%;项目支出165,999,075.04元,占总支出的93.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28,711,353.86元对比增49,601,287.86元,增38.54%,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县政府对市政建设的投资力度有所加强,即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的投资力度相对增加,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款也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13,566.68元。与上年16,326,751.80元对比减4,013,185.12元,减24.58%,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869,534.88元,占基本支出的96.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44,031.80元,占基本支出的3.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5,999,075.04元。与上年112,384,602.06元对比增53,614,472.98元增47.71%,增加
的主要原因分析:征地和拆迁补偿和农村危房改造款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支出35,900,821.09元,农村危房改造款36,559,940.95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7,486,194.62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用18,362,306.88元,污水处理费7,311,796.00元,清远路、垃圾中转站绿化工程等4个项目前期费用1,678,000.00元,世行项目县级配套资金2,700,000.00元,朝阳楼工程款1,151,651.58元,迎晖路传统风貌保护恢复遗留问题经费650,000.00元,规划编制费200,000.00元,欣欣农业综合市场工程款9,689,000.00元,双龙桥湿地公园土地转让租金1,950,000.00元,迎晖路等八个工作组工作经费800,000.00元,城市路灯维护及电费1,559,363.9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541,157.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34%。与上年88,386,751.86元对比增3,154,405.24元,增
3.57%,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42,035.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
保险缴费支出1,278,387.40元,退休人员退休费634,296.15元,退休人员共用经费10,000.00元,遗属补助19,351.8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4,940,329.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9,936,249.5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67,724.9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50.00元,资本性支出11,535,104.78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
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4,658,792.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63%。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28,098,851.59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36,559,940.95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
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7,545.00元,完成预算的32.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7,545.00元,完成预算的32.5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7,122.00元,下降27.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122.00元,下降27.5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97,545.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97,54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7,54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农危改和风景名胜区管理考核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4,031.80元,与上年4,040,522.38元对比减少3,596,490.58元,减89.01%,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其他交通费、维修(护)
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广告制作宣传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9,723,222.29元,其中,流动资产7,416,765.22元,固定资产12,306,457.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669,193.4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6,047,026.97元,固定资产减少622,166.44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元,在建工程减少0元,无形资产减少0元,其他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292,6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8项,账面原值432,116.4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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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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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50万(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
单价100万(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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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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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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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9,723,222.29 |
7,416,765.22 |
12,306,457.07 |
9,228,300.35 |
783,1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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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5,02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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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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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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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01,842.1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3,780.6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796,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62,061.5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01,842.1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项目支出165,999,075.04元,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支出35,900,821.09元,农村危房改造款36,559,940.95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7,486,194.62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用18,362,306.88元,污水处理费7,311,796.00元,清远路、垃圾中转站绿化工程等4个项目前期费用1,678,000.00元,世行项目县级配套资金2,700,000.00元,朝阳楼工程款1,151,651.58元,迎晖路传统风貌保护恢复遗留问题经费650,000.00元,规划编制费200,000.00元,欣欣农业综合市场工程款9,689,000.00元,双龙桥湿地公园土地转让租金1,950,000.00元,迎晖路等八个工作组工作经费800,000.00元,城市路灯维护及电费1,559,363.92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单位按预算绩效目标合理合法合规地使用预算安排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算相关指标性任务。自
评为良好。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使用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每项支出均在预算范围内,发挥了资金的最大效益,达到了预期目标。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我单位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理顺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从源头抓起,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根据财政预算的有关
要求,结合单位实际需要,按标准、按项目科学认真编制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控制在小于等于上年。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严格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以内支出;资金到位及时下拨及时使用,完成预算安排要求。严禁出现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从内部风险防范和资金运行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管理,不断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建水县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含轮渡、轻轨、地铁)、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附件【2018年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