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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212729-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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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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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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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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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31801000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提出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建议,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管理财政票据。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建水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建水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向建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上级财政对建水县的转移支付,完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4)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5)负责审核办理县级国家赔偿费用事项;负责拟订全县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征管。
(6)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县级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监缴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照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
(11)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2) 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投资评审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工作。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14)负责办理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具体工作。
(15)负责制定全县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财政干部培训和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6)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承担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7)负责拟订政府费税收入管理办法,负责政府费税收入管理。
(18)承办建水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建水县财政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财政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职能,努力做大财政收入,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圆满完成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州政府下达的收支计划,全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987万元,比上年增收7,727万元,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68,963万元,比上年增收16,621万元,增长31.8 %;非税收入67,024万元,比上年减收8,894万元,下降11.7%。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5,055万元,比上年增支65,207万元,增长18.6%。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1.建水县财政局2.建水县票据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170,133.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70,133.5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1,798,144.02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工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4,924,191.65元。其中:基本支出14,024,191.65元,占总支出的93.97%;项目支出9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6.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264,980.73元,减少7.81%。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费及拨付各乡镇工作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24,191.6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14,980.73元,减少13.1%,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费及拨付各乡镇工作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8.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1.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50,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及金额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电子化支付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为顺利完成本县电子化支付管理系统建设的实施,确保平台的稳定运行,保障财政资金的使用安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已完成并支付250,000元;二是中介机构对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重组整合咨询服务费,为进一步对国有投融资进行整合,需支付中介公司咨询服务费98万,截止2018年12月31日已付65万,支付进度完成66%,剩余部门待2019年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财政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24,191.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支出比2017年减少1,264,980.73元,减少7.81%。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费及拨付各乡镇工作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501,590.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及补助乡镇提升人居环境工作、扶贫等工作;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2,60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2%。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及离、退休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补助乡镇一事一议项目。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主要用于补助乡镇活动场所建设,学校校园安全建设补助。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省红河州建水县财政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1,775.00元,完成预算的24.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1,775.00元,完成预算的27.8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接待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73782.97元,下降39.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3782.97元,下降39.7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11,775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111,77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111,77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0批次),接待人次15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调研、检查及与相关部门洽谈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财政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18,630.0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41,425.63元,减少40.79%,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费及拨付各乡镇工作经费减少。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公务交通补贴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32,140,601.74元,其中,流动资产6,118,468.02元,固定资产26,022,133.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13,540.9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减少2820255.94元,固定资产减少 493,2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77项,账面原值648,19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494.00平方米,账面原值799,918.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3,899.14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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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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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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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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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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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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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2,140,601.74 |
6,118,46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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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04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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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9,09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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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07,7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4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39,32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项目支出900,000元,其中电子化支付管理系统建设支出250,000元,中介机构对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重组整合咨询服务支出650,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管理工作水平。对各科室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对项目资金的测算细化的支出明细、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确定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各科室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做到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全面完成绩效目标任务,社会满意度好。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目标进行,严格遵守《会计法》《预算法》《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因项目零碎,单位未制定与项目相应的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办法。单位按通用制度的相关规定,厉行节约,每项支出均在预算范围内,没有超预算超标准的事项,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达到了预期目标。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以来,面对财政收支矛盾加剧的严峻的形势,县财政局领导班子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各级财政政策,积极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税征管,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增强财政“三保”能力,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2018年全县财政收支运行情况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35,987万元,比上年增收7,727万元,增长6%,圆满完成年初县人代会通过预算数和州政府下达收入计划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68,963万元,比上年增收16,621万元,增长31.8 %;非税收入67,024万元,比上年减收8,894万元,下降11.7%。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5,055万元,比上年增支65,207万元,增长18.6%,超目标完成年初县人代会通过预算数和州政府下达支出计划数。其中,八项支出累计完成325,910万元,同比增支29,790万元,增长10.0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累计完成76,12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7,036万元增收39,089万元,增长105.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累计完成54,32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1,238万元增支33,083万元,增长155.8%。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万元,收入总计4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万元,调出资金20万元,支出总计28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8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累计完成117,224万元,比2017年减少27.7%,减收44,809万元。其中: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620万元,比2017年增长6%,增收1,516万元;2.失业保险金预算收入725万元,比2017年增长52.3%,增收249万元;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金收入19,072万元,比2017年增长2.7%,增加501万元;4.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084万元,比2017年增长6.4%,增收65万元;5.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377万元,比2017年增长117.9%,增收745万元;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676万元,比2017年增长8.3%,增收894万元;7.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2,242万元,比2017年减少1.1%,减收372万元;8.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4,428万元,比2017年减少66.5%,减收48,407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累计完成122,264万元,比2017年减少23.4%,减支37,415万元,其中:1.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1,413万元,比2017年增长11.1%,增支3,141万元;2. 失业保险金支出701万元,比2017年增长15.5%,增支94万元;3.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0,688万元,比2017年增长6.6%,增支1,288万元;4.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977万元,比2017年增长13.1%,增支113万元;5.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251万元,比2017年增长52.6%,增支431万元;6.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143万元,比2017年增长44.4%,增支3,120万元;7.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1,860万元,比2017年增长5.7%,增支1,719万元;8.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5,231万元,比2017年减少65.2%,减支47,321万元。
二、2018年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县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预算调整审议意见,以及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县财政局强化预算执行,严格收支管理,全力抓好落实。
(一)奋力完成年度收入计划
加强税收收入组织。部门联动,依法征管,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健全完善通报预警、调研会商、分析调度工作机制,做到应收尽收。全年税收收入完成 68,963万元,同比增长 31.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例为 50.7%,较上年提高 9.9个百分点。规范非税收入征缴。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推行票据电子化管理,加强非税收入稽查,做好土地收支管理。全年非税收入完成67,0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例为 49.3%,较上年下降9.9个百分点。在完成年度收入计划的同时,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努力保障各项民生支出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千方百计加大投入,努力争取支持,全县累计投入8,669万元。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800万元用于以交通、人饮为主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了18个行政村、40个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安排3,000万元用于1,424户农户C、D级危房改造项目;安排795万元用于以奖代补产业扶持项目,实现4,85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至少得到一次有效帮扶;安排300万元用于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安排212万元用于雨露计划和东西协作项目;安排171万元用于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
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全县农林水支出完成44,930万元,增长15.2%。投入水利建设资金 4,504万元,重点用于水生态中小河流治理,推进灌区工程建设和 “五小水利”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投入2,591万元实施土地治理和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入农村综合改革资金1,563万元,实施“四位一体”、美丽乡村、古村落保护等农村环境提升项目和“一事一议”财政普惠制项目。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县教育支出100,492万元,增长 1.5%。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县3.23万名寄宿生享受生活费补助,6万名农村学生享受营养膳食补助,免除6.32万名中小学生学杂费;继续推进全面改薄和长效机制维修项目;安排1,686万元支持办好学前教育;安排2,561万元普通高中经费补助,切实提高高中教育经费保障能力。
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全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5,589万元,增长202.4%。重点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实施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特别是农村基层文化馆、图书馆、体育馆,乡镇文化站、农村书屋、农村电影放映、村文化体育活动室、广播电视“户户通”建设。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支持开展公益文体活动。
支持公共卫生服务。全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886万元,增长 20.4%。安排23,471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 16,301万元,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中医药发展、妇女儿童健康、基层卫生院建设,不断提升基本公卫水平。
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618万元,增长8.4%。主要用于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退役士兵安置,伤残人士、退役军人抚恤,社会福利救助和残疾人帮扶。安排9,412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安排7,336万元,用于发放高龄补贴、城乡低保、特困群体走访慰问及生活补助、困难残疾人和孤儿补贴救助。
加大城乡建设投入。全县城乡社区支出45,876万元,增长66.3%。安排30,000万元用于临安古城和西庄紫陶特色小镇建设;安排1,574万元支持城市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绿化养护,提升城市居住环境。
(三)全力推进财政预算改革
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深化,四本预算之间的统筹协调性进一步提高,滚动编制了2018-2020年全县中期财政规划。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加强,纳入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范围扩大。对残疾人生活补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基本公卫、易地扶贫、农村综合改革“四位一体”、公安和综合执法局临聘人员劳务费等6个项目开展了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对临安镇和水务局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县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电子化支付系统于2018年6月顺利上线。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积极配合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全面推送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财政数据。
(四)着力加强债务风险防控
厘清政府支出责任和企业债务,剥离企业债务;对现有政府平台公司进行整合,组建有实体并能产生现金流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注重债务风险防控,严格落实《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 关于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意见》(红发〔2018〕9号)、《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水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建政办发〔2017〕131号)和《建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的风险化解规划》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偿债责任,维护政府信誉。同时,充分用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积极争取债券资金,支持在建项目平稳运行。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局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为我局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I (款)培训支出(项),为我局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我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七、结转下年,为我局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31801111
附件【红河州建水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080610395684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