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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212714-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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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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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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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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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441901000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地震局是政府防震减灾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县域内的地震监测、震害防御、地震应急三大体系的工作。(正科级)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基层救援人员培训,提高全县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地震应急工作,提升应急工作能力和整体水平, 2018年5月14日至17日,建水县举办云南省2018年第三期地震应急救援“第一响应人”培训班。培训邀请省地震局12名富有实战经验的教官进行执教,建水县各乡镇各部门的56名学员及全州地震系统的30余名观摩人员,共计9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期间,建水县人民政府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培训日程安排,于2018年5月17日上午8时30分,开展了建水县2018年地震应急桌面推演暨救援综合演练。2018年6月6日,举办全县科级干部地震知识培训;2018年8月15日举办建水县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培训会,通过培训和演练,全县各乡镇、县属各部门的地震应急救援工作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检验和提高,为确保灾后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打下坚实基础。
2.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工作
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认真组织开展5.12期间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大力推进防震减灾知识和技能普及工作,我局以参观地震科普教育基地、电视媒体、电子显示屏、科普知识讲座及资料赠送等方式开展地震科普宣传活动。
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通过多处电子屏播放“防震减灾,关爱生命”、 “提高防震意识,落实减灾措施”、“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灾害风险”等多条宣传标语,并在建水新闻黄金时间播放地震科普宣传片,分别于5月12日和5月13日在建水文安府和曲江镇进行防灾减灾街头宣传,并邀请了临安镇北山社区和曲江镇欣荣社区30多名志愿者参加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地震局关于《中小学校地震避险指南》和《医院地震避险指南》通知精神,我局专门针对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举办一期地震科普知识讲座。
3.认真开展地震监测和监测台站维护工作
开展全县地震宏观观测工作。截至2018年年底,全县共有宏观观测点17处:其中动物观测点2处,水库3处,温泉3处,龙潭9处。并分别于7月13日召开建水县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暨宏观观测员培训;8月15日举办建水县防灾减灾知识培训会;9月28日召开全县地震宏观观测员培训会。通过培训宏观观测员每天认真观测并填写观测日志及月报表,每月5号按时上报报表,若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向地震局报告。
针对我县震情形势,我局始终将地震监测和监测台站的维护作为重点工作认真开展,发现微观、宏观异常及时进行现场核实、上报,并积极与上级地震部门专家开展讨论、会商。我局共对黄龙寺监测台站和全县10个强震台进行了24次系统维护及处理设备故障,更换监测设备5台次。值班人员每天进入省地震局监测中心数据库查看我县仪器运行变化,对黄龙寺地震台监测井每日作数据处理及观测日志记录。
加强震情会商,积极处置通海8.13、8.14发生的“5.0”级地震和墨江9.08发生的“5.9”级地震,按照上级工作指示,提高警惕、内紧外松,统一思想,积极备战。
4.积极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拉动演练暨徒步宣传活动
根据红河州地震局的安排和要求,我局于2018年4月27—28日组织开展了“曲江断裂地震应急拉动演练暨徒步宣传活动”,全州11个县(市)的80余名地震工作者参加了此次活动。全体队员共分为10个小组,深入11个自然村进行地震科普知识宣传,向村民详细讲解地震应急和灾害自救互救知识,在自然村人员较为集中的地点张贴宣传挂图,向村民免费发放地震科普知识宣传册。活动期间,全体队员共深入农户230余户,张贴宣传挂图120余张,发放宣传小册子500余份,发放小礼品80余份。通过此次活动,极大提高了曲江断裂沿线村民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地震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红河州建水县地震局(一类公益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地震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地震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315,741.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6,385.48元,占总收入的87.8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59,355.53元,占总收入的12.11%。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38730.75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将往年专户中省州强震动台维护费等工作经费从其他应付款科目转入其他收入科目,使总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地震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36,624元。其中:基本支出1,086,624元,占总支出的87.87%;项目支出150,000元,占总支出的12.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56,386.26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10月退休一人,2018年人员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地震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6,62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6,386.26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72%,人均20102.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地震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000元,增幅200%。增加的部分主要是省级防震减灾专项资金和县级工作经费补助。1.地震预测预报支出30,000元,为省级防震减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地震群测群防和科普宣传工作。2.地震事业机构支出12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2018年度建水县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以及地震事业三大体系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地震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6,385.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51%。与上年对比减少136,624.78元,减少11.8%,减少的主要是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1,39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4%。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904,986.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6%。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地震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0元,支出决算为18,382元,完成预算的22.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000元,完成预算的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382元,完成预算的37.9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904.6元,下降21.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326.6元,下降32.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78元,下降12.1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00元,占38.08%;公务接待费支出11,382元,占61.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防震减灾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38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38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和本县部门之间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地震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地震局资产总额628,987.58元,其中,流动资产79,765.58元,固定资产549,2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265.2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8,165.25元,固定资产增加4,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14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84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3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建水县地震局用于地震事业发展的项目支出合计150,000元,其中2018年地震工作经费补助120,000元,2018年省级防震减灾专项资金30,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2018年地震工作经费补助绩效自评
2018年地震工作经费补助年度总体绩效目标:一是加强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二是提高全县地震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加强全县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设定年度产出、效益、满意度等绩效指标。建水县地震局按照计划稳步开展相关工作,各条绩效指标均100%完成,项目绩效自评为优秀。
2.2018年省级防震减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
监测预报质量进一步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管理工作加强,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工作在获取宏观异常信息、灾情速报和普及地震科普知识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全县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以多种形式进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2018年4月开展曲江断裂徒步宣传活动.通过相关工作的开展,实现了预期目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秀。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根据《云南省防震减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建水县地震局做好各项目前期计划,在执行中修正计划,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并按时完成了各项项目绩效目标。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建水县地震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政府防震减灾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县域内的地震监测、震害防御、地震应急三大体系的工作。
2018年度,建水县地震局紧紧围绕防震减灾工作三大体系“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紧急救援”来开展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
进一步加强监测预报质量,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管理,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工作在获取宏观异常信息、灾情速报和普及地震科普知识等方面的作用。抓好防震减灾示范创建工作,继续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认真落实好地震应急准备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建水县地震局收入合计1,315,741.01元,其中1,156,385.48元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87.89%,其他收入159,355.53元,占总收入的12.13%。支出合计1,236,624元,其中基本支出1,086,624元,占总支出的87.87%,项目支出150,000元,占总支出的12.13%。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情况
为适应新形势下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建水县地震局一直在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建水县地震局财务管理制度》、《建水县地震局单位财务管理内控制度》、《防震减灾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等,使全局的预算财务管理工作做到有制度可依,在制度管理的范围内执行。
5.绩效自评的目的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对县地震局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的自我衡量,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6.自评组织过程的前期准备
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我局已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局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7.自评组织过程的组织实施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积极组织力量,项目自评绩效由业务科室填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财务人员协助;单位整体绩效由办公室财务人员填报,各科室提供佐证材料和依据。
8.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2018年全年建水县地震局支出情况的整体分析,2018年建水县的地震观测仪器运转率和观测数据连续率明显提升;全县群测群防队伍稳定,宏观观测点得到了全覆盖;全县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开展,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得到提高;认真落实地震应急准备各项工作,经过综合评价,建水县地震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优秀。
9.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建水县地震监测手段少,投入资金较少,需多方争取加大投入。
10.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将绩效自评结果应用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对于年度执行率高,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好的部门与项目,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给予重点支持,对于执行率不高,绩效目标实现不好的项目,减少资金安排。
11.主要经验及做法
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明确预算项目执行时间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为构建尽量切合实际、能够实施操作、评价结果趋于客观公正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自评工作组在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收集基础资料、分析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出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制定出的指标体系充分征求了各相关科室意见,并经沟通讨论后基本达到了评价指标全面、评价要点切合实际、标准有据可依、评价操作可行的要求。详细评价情况见附表14。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地震预测预报:反映地震数据的分析处理软件、数据库更新、震情会商、地震预警、地震群测群防等地震预测预报业务支出。
(二)地震事业机构:反映地震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441901111
附件【建水县地震局决算公开表2019080211145981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