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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jsxczj/2025-00339
  • 发布机构
    建水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09
  • 时效性
    有效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1)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指导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区域协作,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6)承担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7)负责全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8)承办建水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是深入推进卫生计生工作融合发展。建立统筹推进、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积极整合卫生计生技术资源优势,以卫计融合发展促进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2、是巩固提升卫生计生管理服务工作水平。从宣传教育入手,宣传好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接受公共卫生服务得到的实惠和好处,逐步转变群众的传统观念。

3、是全力抓好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及时跟踪公立医院改革后运行情况,落实公立医院改革的各项配套措施,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向纵深发展。继续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健全传染病防范机制,加大中医药发展扶持力度,强化孕情监测和跟踪服务,强化区域协作,加大打击“两非”力度。

4、是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以打造“服务型”卫生计生为目标,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流程执业,防范医疗纠纷,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5、是强化行业监督,提高群众满意率。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保证服务质量,千方百计减轻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畅通民生诉求处置渠道,真诚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

2.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健康教育所

3.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干部进修学校

4.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流动人口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7,017,661.59元,与上年同期17,350,650.13元相比减少332988.54元下降1.92%,收入减少的原因是减少一人工资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17,661.59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同期17,350,650.13元相比减少332988.54元下降1.9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8,970,445.59元,与上年同期16,986,578.13元相比增加1983867.46元增幅11.68%,比上年同期增加的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8,568,245.59元,占总支出的97.88%,与上年同期16,685,278.13元相比增加1882967.46元增幅11.29%;项目支出402,200.00元,占总支出的2.12%,与上年同期301,300.00元相比增加100,900.00元增幅33.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568,245.59元。与上年同期16,685,278.13元相比增加1,882,967.46元增幅11.29%,比上年同期增加的原因是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2200元。与上年同期301300元相比增加100900元增幅33.49%。用于艾滋病防治工作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70,445.5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同期16,986,578.13元相比增加1983867.46元增幅11.6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6,803.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离退休费支出及抚恤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7,483,642.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1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及家庭的生活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7,500.00元,支出决算为79,011.00元,完成预算的57.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537.00元,完成预算的35.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474.00元,完成预算的94.31%。三公经费按文件要求执行。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3361元,下降35.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1963元,下降57.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99元,下降2.8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537元,占38.65%;公务接待费支出48474元,占61.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53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53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卫生计生工作产生的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87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847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卫生计生工作产生的公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38,251.29元,与上年同期1,582,757.5元增加1,755,493.79增幅110.91%,主要原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1,260,173.53元,其中,流动资产473,608.45元,固定资产10,786,565.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58,308.3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051497.37元,固定资产减少806,811.0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机制,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继续积极稳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完善制度建设。结合当年预算目标任务,从预算编制源头抓起,进一步落实,要求立项依据充分、与民生保障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能充分体现卫计履行职能的项目要求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强化项目绩效意识和支出责任。
  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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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