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
索引号jsxczj/2025-00340
-
发布机构建水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08-09
-
时效性有效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36201000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3)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4)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6)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7)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8)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9)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0)承担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是深入推进卫生计生工作融合发展。建立统筹推进、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积极整合卫生计生技术资源优势,以卫计融合发展促进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2、是巩固提升卫生计生管理服务工作水平。从宣传教育入手,宣传好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接受公共卫生服务得到的实惠和好处,逐步转变群众的传统观念。
3、是全力抓好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及时跟踪公立医院改革后运行情况,落实公立医院改革的各项配套措施,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向纵深发展。继续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健全传染病防范机制,加大中医药发展扶持力度,强化孕情监测和跟踪服务,强化区域协作,加大打击“两非”力度。
4、是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以打造“服务型”卫生计生为目标,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流程执业,防范医疗纠纷,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5、是强化行业监督,提高群众满意率。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保证服务质量,千方百计减轻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畅通民生诉求处置渠道,真诚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独立核算编制机构数24个,独立编制机构数2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2个。分别是:
1.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
2.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健康教育所
3.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干部进修学校
4.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流动人口管理中心
5.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7.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
8.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人民医院
9.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第二人民医院
10.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中医医院
11.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陈官中心卫生院
12.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南庄中心卫生院
13.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面甸镇卫生院
14.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曲江东山坝卫生院
15.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西庄镇卫生院
16.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青龙镇卫生院
17.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李浩寨乡卫生院
18.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利民乡卫生院
19.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普雄乡卫生院
20.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盘江乡卫生院
21.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卫生院
22.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官厅镇卫生院
23.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岔科镇卫生院
24.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甸尾乡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19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18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09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7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58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836,047,843.3元,与去年同期706,445,563.54元相比增加129602279.76元,增幅18.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801,816.92元,占总收入的25.21%,与去年同期142976052.29元相比增加67825764.63元,增幅47.43%,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拨款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620,293,090.69元,占总收入的74.19%,与去年同期556638979.42元相比,增加63654111.27元增幅11.43%,增加原因业务收入提高,相关经费增加;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952,935.69元,占总收入的0.59%,与去年同期6830531.83元相比减少1877596.14元,下降27.48%,减少原因相关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55,373,875.35元,与去年同期683004205.47元相比增加72369669.88元,增幅10.59%,增加原因是日常公用开支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93,550,061.79元,占总支出的91.82%,与去年同期654253640.19元相比增加39296421.6元,增幅6%;项目支出61,823,813.56元,占总支出的8.18%,与去年28750565.28元相比增加33073248.28元,增幅115.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3,550,061.79元,与去年同期654253640.19元相比增加39296421.6元,增幅6%,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3.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6.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823,813.56元,与去年28750565.28元相比增加33073248.28元,增幅115.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233,612.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1.74%
,于去年同期141,198,933.45元相比增加23034678.96元,增幅16.3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692,962.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事业单位离退休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7,518,098.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医疗商品服务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5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0900元,支出决算为99,875.2元,完成预算的62.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708.2元,完成预算的26.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167元,完成预算的35.5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疾控、妇幼参与三公经费预算,但财政不负担该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所以疾控、妇幼三公经费不参与决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节省三公经费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5156.8元,下降31.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2796.8元,下降50.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60元,下降3.9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708.2元,占42.76%;公务接待费支出57,167元,占57.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708.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2,708.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卫生计生工作产生的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16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7,16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卫生计生工作产生的公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31,655.07元,与去年同期1629955.7元相比增加1901699.37元,增幅116.67%,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原因: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基金支出增加11000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资助条件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个人参保费用资助经费省级补助资金支出增加80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资产总额1,049,374,163.09元,其中,流动资产442,763,526.25元,固定资产581,003,680.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0,270,112.72元,无形资产4,522,912.95元,其他资产813,931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4506387.5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4793331.49元,固定资产增加11251192.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166476.9元,无形资产增加2313617.6元,其他资产增加4018230.76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755,373,875.35元。其中:基本支出693550016.78元,占总支出的91.82%;项目支出61823813.56元,占总支出的8.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去年同期683004205.47元相比增加72369669.88元,增幅10.59%,增加原因是日常公用开支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支出增加。
1、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3,550,061.79元,与去年同期654253640.19元相比增加39296421.6元,增幅6%,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3.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6.33%。
2、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823,813.56元,与去年28750565.28元相比增加33073248.28元,增幅115.03%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2015〕171号)、《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州本级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件精神,对2018年度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开展自评,现就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1、经济性分析。
2018年州财政下实际下达数为110035147.84元,已全部下达到各项目单位,实际支出为61823813.56元。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完成率为56.18%,年末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转48211334.28元,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项目支出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完成。
2、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项目工作进度按时按质完成,但由于资金下达到各县市及项目单位时间已是年末,所以资金支付滞后,但目标工作任务是按时按质完成,已通过省卫生计生委的各项考评。
(2)项目完成质量
工作任务基本按时按质完成,已通过省卫生计计委的考核及第三方考评。
(3)有效性分析
项目资金的使用,对预期目标完成程度和社会影响非常良好,完成了省政府和州政府、省卫生计生委2018年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项目资金的使用,对预期目标完成程度和社会影响非常良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
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机制,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县卫计局积极稳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由财务科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照自评指标体系、以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目标责任书要求,针对评价对象的特点,拟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认真进行研究和部署,各科室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资金的整体收入、支出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提交的绩效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和分析。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了顺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每年做预算时由规财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参与编制预算,并作出相应的绩效评价目标表,使项目的安排与绩效目标有机结合。规财科组织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相关科室跟踪了解项目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情况,具体负责本科室对口实施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配合制定考评指标,搜集考评基础信息,为以后编制预算做到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二是加强完善制度建设。结合当年预算目标任务,从预算编制源头抓起,进一步落实,要求立项依据充分、与民生保障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能充分体现卫计履行职能的项目要求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强化项目绩效意识和支出责任。
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独立核算编制机构数21个,独立编制机构数2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2个。分别是:
1.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
(1).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健康教育所
(2).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干部进修学校
(3).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流动人口管理中心
2.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
5.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人民医院
6.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第二人民医院
7.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中医医院
8.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陈官中心卫生院
9.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南庄中心卫生院
10.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面甸镇卫生院
11.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曲江东山坝卫生院
12.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西庄镇卫生院
13.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青龙镇卫生院
14.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李浩寨乡卫生院
15.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利民乡卫生院
16.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普雄乡卫生院
17.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盘江乡卫生院
18.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卫生院
19.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官厅镇卫生院
20.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岔科镇卫生院
21.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甸尾乡卫生院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19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18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09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2、部门整体收支概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836,047,843.3元,与去年同期706,445,563.54元相比增加129602279.76元,增幅18.34%。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55,373,875.35元,与去年同期683004205.47元相比增加72369669.88元,增幅10.59%,增加原因是日常公用开支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支出增加。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3,550,061.79元,与去年同期654253640.19元相比增加39296421.6元,增幅6%,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3.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6.33%。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823,813.56元,与去年28750565.28元相比增加33073248.28元,增幅115.03%
(1)部门整体绩效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央、省、州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的自我评估,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有效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责任意识,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州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
(2)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按照专项工作的计划进度和预算安排支出专项资金,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认真和规范组织人员按时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制定具有预算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大力加强专项资金的保障力度,确保专项工作有序开展。
3、存在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做好资金预算工作。委机关各科室经费预算观念不强,特别是有的项目单位资金使用还不够规范,支出不及时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结余资金过大。
二是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完善,使之更加贴合卫生计生工作的实际。
4、改进措施和建议
在以今后的工作中继续采取措施,努力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快财政预算执行进度。
(2)科学细化编制预算,为预算执行打好基础,在预算编制中一方面要尽可能细化,增强预算的可行性,减少和避免预算调整。另一方面要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上下功夫,委机关各科室要做到对下年工作有计划确保做实预算。另外对项目实施要有科学的规划,依据项目可完成进度下达预算指标,避免年底出现大量结余资金。
(3)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
(4)进一步扩大财政资金范围。由于部分临时性中心工作没有纳入年初预算,加之工作经费有限,往往影响工作开展。建议将帮扶工作、扶贫人员补助等一些中心工作纳入年初经费预算开支。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36201111
附件【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