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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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4409-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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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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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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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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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20101000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按照中央、省、州党委和县委的工作部署开展工作。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州党委及县委的决策、决定、规定、工作部署及领导交办事项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调查研究、收集反馈信息和重要情况的综合。2.负责县委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县委领导同志参加的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和联络工作。3.负责承办各乡镇、县属各部门向县委的请示报告。4.负责县委文件、电报、信息的文书处理及内部刊物的印制、校核、分发、清退、归档工作。5.负责全县党政系统密码电报通讯、管理和保密工作,承担县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6.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好本地区和上级机关办的来信来访。7.负责管理县委办公室的经费。8.加强对挂靠县委办公室单位的管理,为其正常行使职能创造条件。9.协调县属各部门、各乡镇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委研究决定。10.对乡镇党政办公室、县委各部门和群团办公室进行业务指导。11.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团结奋进,不断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二是围绕中心,扎实推进机关党组织建设。三是率先垂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四是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主动服务,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五是统筹推进,扎实开展改革工作。六是狠抓督查,确保决策落地生根。七是规范严谨,不断提升综合文秘水平。八是及时高效,全面提升信息服务能力。九是严格周密,机要保密工作无疏漏。十是通力协作,农办工作紧贴实际。十一是高效务实,做好后勤服务工作。十二是精准扶贫,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1.县委办,2.610办公室,3.保密局,4.新农办,5.政研室,6.文联,7.党史办,8.侨联,9.关工委,10.中华职教社。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4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667,675.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00,485.05元,占总收入的98.6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67,190元,占总收入的1.32%。与上年对比有所减少,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389,181.59元。其中:基本支出12,138,981.59元,占总支出的97.98%;项目支出250,200元,占总支出的2.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有所减少,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38,981.59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减少,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0,2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新农村建设资金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办公费7878.5元,维修费29000元,培训费2550元,接待费2604.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67元,生活补助45000,办公设备购置158000元,各项公务活动及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得到了及时的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07,766.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3%。与上年对比有所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新农村减少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111,86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2%。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和相应的公务活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55,904.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5%。主要用于单位负担的养老保险费和退休人员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66,000元,支出决算为284,558.87元,完成预算的2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4,000元,完成预算的12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5,219.87元,完成预算的174.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5,339元,完成预算的14.8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分接待费用未支付;其次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逐步规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46366.84元,下降4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4,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03197.84元,下降63.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7169元,下降31.6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分接待费用未支付;其次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逐步规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000元,占8.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219.87元,占40.49%;公务接待费支出145,339元,占51.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为学习和借鉴台湾产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加强两岸经贸及文化的合作交流,应“台湾地区经济贸易交流协会”邀请,红河州经贸合作和特色产业交流团一行7人赴台湾进行了为期7天的考察活动,县委办1人参加了此次考察交流。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219.8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5,219.8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相关公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5,33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5,33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县各项工作调研、业务交流学习、活动邀请、招商引资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1,847.3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是新农村减少资金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活动产生的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建水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5,391,208.52元,其中,流动资产2,146,377.52元,固定资产3,244,8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65,670.9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76,699.63元,固定资产减少5,381,771.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减少3600元,其他资产减少622,46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498平方米,账面原值4759302.34元;移交平台车辆7辆,账面原值1,526,103.01元;报废报损资产44项,账面原值123,49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6,171.7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7,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8,871.7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2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