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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435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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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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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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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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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部门职能: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水务局是县政府直属行使行政职能单位。
其主要职责:
( 1).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县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法规、规章报相关部门批准并监督实施;
(2).组织拟定水务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规划和指导协调流域的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3).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县和跨乡、镇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及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指导水文工作.
(4).拟定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5).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6).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之间的水事纠纷;
(7).拟定水务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务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督;指导水务行业的供水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务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和管理水务行业国有资产;
(8).组织编制并负责审查、审批小(二)型和跨乡镇水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组织水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监督实施水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务工程的规程、规范;
(9).指导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办理县际河流有关事务;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务工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管理监管;
(10).主管农村水务、农村饮水和乡镇供水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11).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审批建设项目中涉及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综合防治并发布公告;
(12).负责水务系统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水务队伍建设;
(13).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和抗旱工作,对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的防汛抗旱实施统一调度;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水务局机关下设置5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水政水资源股、资产财务股、农村水利股、防汛抗旱办公室。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8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建水县水务局机关;
2.建水县水务工作站;
3.建水县水政监察大队;
4.建水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
5.建水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6.建水县中低产田改造办;
7.建水县河长制办公室;
8.建水县跃进水库管理处;
9.建水县绵羊冲水系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8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96,258,405.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258,405.3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46,811,425.9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4.67%,主要原因是水利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从项目的立项、申报、可行性等到下达投资批复需要经过一个漫长的论证过程。而2018年批复下达投资建设的水利项目较上一年相应增加,项目资金到位及时。所以2018年的总收入比2017年大幅增加,增长率虽高但具有合理性。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3,253,150.24元。其中:基本支出10,684,855.36元,占总支出的11.46%;项目支出82,568,294.88元,占总支出的88.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86.07%即43,135,755.34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批复下达投资建设的水利项目较上一年相应增加,项目资金到位及时。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水务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84,855.3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12,125.96元,增长率达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正常晋升及调整基本工资、艰苦地区补贴标准补并发相应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水务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568,294.8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2,323,629.38元,增长率达105.16%,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新开工的水利项目增加,资金到位及时。具体项目防汛抗旱山洪灾害、河长制项目、2018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18年农田水利维修养护项目、农业综合水价改革、中小河流治理、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全年支出82,568,294.8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253,150.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86.07%即43,135,755.34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批复下达投资建设的水利项目较上一年相应增加,项目资金到位及时。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84,55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主要用于保障离休人员工资、遗属生活补助、死亡抚恤费、补发退休人员工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保障离休人员工资、遗属生活补助、死亡抚恤费、财政统筹外退休人员工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89,589,564.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07%。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中央基本建设项目大田水库、曲江河治理工程、泸江建水段治理工程、高效节水工程、农田水利、人饮巩固提升项目建设、磨玉小流域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9,034.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财政补助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9,489.16元,完成预算的49.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665.47元,完成预算的2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7,823.69元,完成预算的55.5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管理。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7,605.09元,下降16.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499.53元,下降35.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105.56元,下降14.1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管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665.47元,占8.36%;公务接待费支出127,823.69元,占91.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665.4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665.4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防汛安全检查等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7,823.6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7,823.6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级对水利项目督察检查及部门召开县级冬春修、防汛、安监、河长制工作会议餐费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648.51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与上年对比下降70.16%,减少945,373.89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用、水费用、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水务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30,347,499.19元,其中,流动资产14,155,100.12元,固定资产15,962,390.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30,008.9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66,512.1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473,797.54元,固定资产减少1,037,294.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增加230,008.93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23,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7项,账面原值353,806.8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9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91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预算安排水务局下达项目资金共计85,580,000.00元,分别为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项目经费950,000.00元,河长制项目推进经费150,000.00元,2018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经费29,190,000.00元,2018年农田水利维修养护项目280,000.00元, 农业综合水价改革1,890,000.00元,中小河流治理42,870,000.00元,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10,250,000.00元。全年支出82,568,294.88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防汛抗旱项目
项目经费的有力保证,圆满完成年初预定目标,2018年全县共受灾人口11238人,倒塌房屋8间,转移人口987人;农作物受灾13176亩(其中粮食作物2901亩),农作物成灾7636亩(其中粮食作物1346亩),农作物绝收983亩(其中粮食作物418亩),农林牧渔业经济损失1314.8万元;公路中断6条次,供电中断1条次,通讯中断1条次,工业交通运输业直接经济损失233万元;损坏护岸10处,损坏灌溉设施58处,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86.5万元,家庭财产损失323.1万元,直接经济总损失1957.4万元。
全年投入抢险人数13040人次,出动抢险运输设备473班次、机械设备241台班、编织袋66570条,投入抢险救灾资金约合107.6万元,减灾经济效益861.5万元。
2.河长制项目
2018年河长制项目主要完成了以下具体工作,一是安装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手机APP,已全部安装到位。二是落实责任体系。全县已设立河长公示牌428块,今年截至目前,县级河长巡河124次,乡级河长巡河1922次,村级河长巡河3093次,召开部门联席会议3次,县级总督察共督察河长制工作2次,县级副总督察共督查河长制工作6次。三是强化执法监督。一年来,共处理50余起执法监管案件,其中:下发《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6件;新增断面监测点52个,其中:水库29个、河流23个。58个断面监测点均设在较为特殊重要的河库断面上,为提高水质监测数据质量、保证跨越界水体水质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供保障,为省、州、县级河长巡河及年度考核评估提供基础数据。四是积极开展“河长清河行动”。自2月28日启动建水县2018年“河长制清河行动”仪式以来,共清理河道37条、水库29座、坝塘9个、沟渠7条,出动机械180台次,投入经费300万元,整治面积285902平方米,清理河道291.7公里,清理垃圾10639.78吨,开展联合执法次数15次,出动执法人员98人,打击取缔非法采砂点数11个,整治非法种植植物面积5634平方米,非法排污口处置2起,河道两岸生态恢复15827平方米。五是强化宣传引导。2018年4月,县河长办以“河长清河行动”为主题,制作了《建水县推行河长制工作纪实片》及《建水县河长清河行动图集》。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河长清河行动”发放宣传资料和制定宣传标语2000余份,扩大宣传覆盖面,全县已聘请河长制工作社会监督员18名、河道保洁员20名,社会各界参与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
3.2018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农田水利维修养护项目
2018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农田水利维修养护项目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加强与设计方、施工方的对接,不断改进施工工艺,保证工程质量,建立完整的灌区水利信息安全体系 。 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65万亩,实施建水县跃进灌区高效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主要为绵羊冲太阳能光伏泵站及配套工程,工程概算总投资2594.6万元,项目于2017年12月完成项目招投标开工建设,其中光伏泵站及供水主管等主体工程正在施工中,并完成投资1000万元,公益性维修养护资金28万元,对全县4座大中型水库进行维修养护。
4.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工程属于主要支流治理项目,治理的起点为曲江镇西山,终点为大新桥,共治理河长10.57km,工程概算总投资7941.8万元,当前已完成河道基础挡墙衬砌14公里、护坡面板10公里、浆砌石2公里、方格梁4公里,完成投资4000万元。
5.小流域治理项目
建水县官厅镇磨玉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坡改梯面积241.82hm2(约3627.3亩),工程概算总投资1250万元,其中中央配套1000万元,省级配套125万元,州级配套50万元,县级配套75万元。工程于2018年3月15日开工,现已完成坡改梯面积241.82hm2(约3627.3亩),200m3蓄水池25座, 1000m3蓄水池2座,引水管道2km,田间道路5.6km,机耕道路排水沟6.6km,完成率100%,完成投资1250万元。
6.农业价改革项目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机制部分已完成,正在推进项目实施。
根据资金分配,目前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小农水维修养护项目、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山洪灾害、河长制项目已完工河道治理项目正在施工中,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机制部分已完成,正在推进项目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财经纪律、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项目支出控制在投资批复内,工程验收合格率基本达到100%。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组织实施
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中,高效节水、中小河流治理两个项目均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成立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公开招投标、聘请监理公司进行进监理等;维修养护项目由于资金量少,项目采取的是以奖代补的方式补足到各个乡镇,由项目区群众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建设内容并资金组织施工,待乡镇验收合格后提交资料到县水务后,水务局将资金拨付到乡镇由乡镇或村委会支付给施工方。山洪灾害、河长制推进主要是购买项目推进的设备等,均有县防汛办和河长办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安排使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采取的方式是县级将任务分解到乡镇后,由乡镇编制项目改革机会和资金使用计划后上报县级,县级根据实施计划给予适当补助。
2.绩效管理
项目在年初资金下达后,根据资金本金情况,我局及时向财政局上报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并经财政局审核后将项目申报填入到财政绩效管理系统,每年内地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部门支出基本完成年初设定任务,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良好,单位综合目标经县委县政府考核为良好等次。为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建立完善预算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建立了建水县水务局预算收入支出管理制度,综合涵盖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部门决算管理、收入支出管理等方面,部门的整体财务运行有据可据,部门预算决算能做到科学准确,使财政资金得以合理、高效地使用。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跃进水库、绵羊冲水库两家单位属于水务局下属单位,单位性质: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政只负责部分人员工资(在职人员补助工资总额的三分之一,退休人员补助工资总额50%),账务单独核算,年终不参与部门决算的编报工作,其财政补助部分及人员数并入水务局本级统一编制部门决算。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四)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共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五)工资福利费用,反映政府部门本期应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费用,反映政府部门本期购买商品和服务发生的费用金额,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部门本期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金额,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建水县水务局
2019年8月2日
附件【水务局2018年部门决算(本级)公开数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