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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13-204332-239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11
  • 时效性
    有效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林业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林业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林业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林业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拟订石漠化综合治理建设规划;组织、指导、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负责监督县级林业资金和林业国有资产的管理,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组织指导农村节柴改灶、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承担林业科技、教育的管理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做好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林业防灾减灾工作成效显著,无重特大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采取无公害防治;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通过加强采伐、运输、销售和伐前、伐中、伐后的监督管理,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林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共受理森林案件212起,其中,受立刑事案件12起,破案12起,查处林政案件200起;森林资源管护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以森林督查工作为重点,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共出动核查技术人员66人进行了认真核查,核查出违法图斑741个,已查处违法图斑57个,正在查处的图斑684个,湿地资源保护工作有序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新建林区道路6.5公里,修复改造林区道路15.5公里;建水县森林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进展顺利,为快速扑救森林火灾提供条件。

2.林业生态建设工作:

营造林及森林经营工作取得明显成绩全年共完成造林3.23万亩,森林经营2万亩,实施义务植树129.53万株,建立县级机关义务植树基地500亩,完成州级任务124万株。

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封山育林5370亩,人工造林10447.5亩,建永久性封山碑2块,聘请了专职护林员5名;完成草食畜牧业建设人工种草6162.5亩,青贮窖3000立方米;水资源开发利用:完成500立方米蓄水池2个,300立方米蓄水池4个,坡改梯700.5亩,配套田间生产道路2.0千米。

2018年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以及紫陶森林艺术公园两项重点工作共投入资金1300.79万元,完成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11000亩。二是紫陶森林艺术公园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累计投入资金2亿余元,完成征地5300亩。目前,公园规划正在紧张编制过程中。

农村能源工作稳步推进:完成节柴改灶550户,农村太阳能热水器安装575

项目资金争取及招商引资工作:争取林业项目建设资金6800.16万元,招商引资15000万元,

3.林业科技与宣传:完成了云南建水荒漠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项目建设,并和北京林业大学建立了教学科研实习基地;与上级单位开展项目协作,建立试验示范区,开展技术培训。切实加强林业宣传,积极向各类新闻媒体投稿。

4.建议提案办理与信访:今年我局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7件,协办2件,人大建议B1件。共受理来信来访8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林业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建水县林业局(本级);

2.建水县曲江西山木材检查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林业局(本级)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林业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6,475,229.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475,229.4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095,333.57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林业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2,919,892.32元。其中:基本支出3,764,708.44元,占总支出的5.16%;项目支出69,155,183.88元,占总支出的94.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4,740,613.79,主要原因分析生物防火隔离带项目、防护林项目、青云种植园退出经营补偿项目、森林生态恢复与保护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林业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64,708.44。与上年对比减少2,463,608.43,主要原因分析是上年度一些补贴性项目在基本支出中列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林业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155,183.8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204,222.22,主要原因分析生物防火隔离带项目、防护林项目、青云种植园退出经营补偿项目、森林生态恢复与保护项目支出增加。具体开支支出项目: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管护、石漠化综合治理、林业产业化、林业防灾减灾、退出青云种植园经营补偿、其他林业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林业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919,892.3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4,740,613.79,主要原因分析生物防火隔离带项目、防护林项目、青云种植园退出经营补偿项目、森林生态恢复与保护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49,2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主要用于青云种植园退出经营补偿款。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6,9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主要用于单位承担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规范津补贴、死亡抚恤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295,70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6%主要用于天然林管护项目、退耕还林项目、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6,938,009.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8%主要用于林业机构正常运转、人员经费、林业专项业务工作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林业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3,800元,支出决算为153,000元,完成预算的99.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5,000元,完成预算的99.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000元,完成预算的99.5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切实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减少0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比无变动,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切实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000元,占55.56%;公务接待费支出68,000元,占44.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5,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林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8,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工作业务指导、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林业局(本级)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582.4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87,446.32,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一些补贴性项目在基本支出中列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正常运转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林业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97,853,664.18元,其中,流动资产144,131,345.13元,固定资产5,387,9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8,334,324.05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29,819.4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4,299,261.19元,固定资产减少316,43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减少16,691,262.95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09平方米,账面原值42,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25,8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20,726.63,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75,559;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45,3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99,867.63;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我局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主要领导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项目具体负责人亲自抓,亲自落实,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项目预算安排资金62,737,131.00元,实际到位资金62,737,131.00元,项目预算支出数62,737,131.00元,实际支出数69,155,183.88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我局对本单位的项目进行绩效自评,综合各项项目指标自评为优。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为绩效目标管理更好地提供了组织保障。各项目单位组织协调有力。完善相关制度,更好的提供制度保障。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我局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66,475,229.44元,总支出72,919,892.32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总结经验,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确保绩效目标如期限实现。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我局认真对照2018年预算时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自检自查,经各责任单位进行认真自查,我局已完成各项指标。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六)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七) 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退耕现金:反映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十)退耕还林工程:反映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支出。

(十一)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反映除京津以外其他用于风沙荒漠治理方面的支出。

(十二)农村公益事业:反映农村公事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十三)森林培育: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土流失等支出。

  (十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林业产业化:反映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林业防灾减灾: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十七)其他林业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附件【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林业局(本级)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