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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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lcj/202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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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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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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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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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林业工作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林业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林业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林业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全县植树造林、护林防火、林业科技等规划、计划方案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全县森林防火机构及其设施建设和专业人员的培训;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工作;指导全县林业技术推广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工作站作为受委托执法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在受委托的执法权限范围内严格执法,2018年度,共办理林政案件2件,收取罚没款15270元,办理的案件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发生。
2.乡镇林业站是林业社会化服务的基层事业单位,是林业部门设在最基层的管理机构,一年来,县林业工作站按照部门职责,组织乡镇林业站依法对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实行管理,对集体森林的经营、保护和利用认真履行好“组织、管理、指导、服务”职能。同时深入乡镇林业站进行工作指导,对乡镇林业站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为乡镇林业站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基础。
3.为进一步提高全县林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技能水平,为推进建水生态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结合建水县林业系统的工作实际,按照“实用、有效”的原则,2018年,林业工作站将非林业专业人员11人组织转岗培训,经过培训,参训人员都顺利通过考试并领取合格证书。
4.积极争取乡镇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基层林业站建设,2018年争取乡镇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0万元,用于官厅林业站建设,目前工程正在进行当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林业工作站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林业工作站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林业工作站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937,834.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7,834.7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人员收入减少50,400.16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一个退休人员,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林业工作站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37,834.76元。其中:基本支出937,834.76元,占总支出的75.76%;项目支出300,000元,占总支出的24.2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人员支出减少50,400.16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一个退休人员,人员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林业工作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7,834.76元。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人员支出减少50,400.16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一个退休人员,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林业工作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0,000元。主要是用于林业站建设,与上年对比经费支出增加300,000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林业工作站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7,834.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41,984.84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有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6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6%。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097,155.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4%。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林业工作站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减少-2,200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00元,下降-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地清理、案件调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林业工作站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312.5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1,397.76元,主要原因是各项开支均比上年减少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120元,接待费2,100元,办公费900元,工会经费4,192.56元,交通补贴48,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林业工作站部门资产总额88,550.74元,其中,流动资产5,670.74元,固定资产82,8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5,794.3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95,794.32元,固定资产减少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元,在建工程减少0元,无形资产减少0元,其他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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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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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86 | 0.57 | 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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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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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林业工作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0,000元。主要是用于林业站建设,与上年对比经费支出增加300,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项目及资金下达后,认真及时组织实施,编制实施方案,及时有效的完成各项目工作。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领导高度重视,更好地提供了组织保障;各项目单位组织协调有力;完善相关制度,更好的提供制度保障。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建立内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六) 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其他林业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