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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czj/2025-0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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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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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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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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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建水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主要从事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三品一标”申报认证等工作。单位职责:贯彻执行农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地方性农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组织制定本地区农业环境保护管理长远规划;推广生态农业,发展农业环境保护产业,开发绿色无公害产业;宣传和普及农业环境保护知识,组织农业环境的科学研究,负责农业环境保护技术的推广;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行使污染和破坏农业环境的现场检查权、调查处理权和行政处罚权。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抓好农业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全年全县共受理农业环境污染事故案件8起,对于群众反映的农作物污染受害情况,及时回应处置,按照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农作物污染受害现场调查、取证和鉴定工作,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组织开展农业污染事故调解和善后处理工作。二是抓好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红河州和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养殖场大型沼气工程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项目于2018年3月通过县级初验并出具项目审计报告。同时认真做好农村国债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沼气技术安全生产宣传培训,进一步普及沼气安全知识、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加强农户及企业业主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加强沼气安全生产监管,定期组织人员深入沼气建设项目区域,重点检查沼气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确保沼气安全生产。全年共出动车辆30辆次,人员100人次,检查农村户用沼气100户,大中型沼气工程、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共20个(次)。三是抓好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和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全县共完成国控例行监测点位样品采集21个,其中土壤样品采集6个,农产品样品采集15个,涉及5个乡镇15个自然村;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样品采集流转16个,水稻样品采集流转16个。四是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工作任务整改落实。根据《建水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意识,明确责任、措施和目标,确保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工作任务整改到位、取得实效。重点开展了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建水燕子洞白腰雨燕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和修复、建水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调查处理等问题整改落实。五是抓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建立工作机构,做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培训,协调落实工作经费,认真组织开展入户调查、原位监测等工作,确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普查数据上报。
2、“三品一标”认证登记及监管工作
一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引导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做好“三品一标”申报认证工作,建水县红森生态有限责任公司的蓝莓、建水云龙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云龙山绿茶、云龙山红茶、红河州锦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软籽石榴4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证书,现正组织开展建水县摇摇种植园、建水县邦泰大棚种植有限公司的2个无公害葡萄,建水县会和商贸有限公司的马铃薯、辣椒、生姜,云南高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脐橙,红河州天时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龙岔芒谷大米等5个绿色食品的申报认证工作,目前认证产品已通过现场检查、环境评价和产品检测并上报审批。力争今年全县完成“三品一标”认证10个以上。二是加强“三品一标”证后监管工作,完善各项监管制度,促进“三品一标”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按照“保证产品质量,规范标志管理”的基本要求,全面落实无公害农产品监督抽查、到期复查换证和绿色食品企业年检、续展及标志市场监察、例行抽检等制度,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加大纠正不规范用标行为的力度,维护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秩序。三是组织“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应用,开展技术培训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共为10家农业生产企业配置打码机10台,目前全县已组织10家企业进入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并形成追溯二维码。四是做好2018年农业标准化及“三品一标”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以葡萄产业为主,在建水县青龙镇重点打造葡萄核心区500亩,辐射带动示范面积2500亩。确保全县新增“三品一标”8个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96%以上,全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及监管设备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农质管函[2018]6号)要求,完成了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及监管设备统计调查工作,目前县、乡(镇)已全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明确了监管人员,同时将监管体系建设延伸到村,在村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制度,每个村委会(社区)确定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并明确工作职责,基本建成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加快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步伐,落实检测人员及经费保障,力争今年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通过“双认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站监管站及农残快速检测室正常开展工作,加大了对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的检测力度,防治农残超标的食用农产品上市。截至9月底,全县共开展果蔬农残定性检测7015个,合格6936个,合格率达98.87%;其中蔬菜样品6577个,合格6498个,合格率98.80%;水果438个,合格437个,合格率99.77%。开展葡萄农残定量检测10个,合格10个,合格率100%;配合州农业局开展曲江蔬菜监督抽查2次,抽检蔬菜样品42个,合格41个,合格率达97.62%;配合文山州西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完成农产品例行监测果蔬采样11个,合格11个,合格率100%。
4、葡萄产业提质增效和品牌建设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农业产业发展大会精神,按照《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水县加快农业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建政办发〔2017〕201号)及《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水县柑橘产业发展等4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政办发〔2017〕203号)要求,积极推进葡萄产业提质增效和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一是抓好葡萄产业提质增效。加强葡萄产地环境安全监管,积极做好葡萄产地环境质量监测,做好农业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确保葡萄产地环境质量安全;加强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组织开展春季农资打假工作,对全县14个乡镇农资市场进行专项督查整治,进一步净化农资市场;开展葡萄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建设,在建水县南庄葡萄产销专业合作社、云南云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红河州提子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云南大家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基地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园4个。完成了生产档案记录、产地标识牌和管理制度牌制作工作,开展葡萄商标注册和农产品质量认证,打造农产品品牌,建水县南庄葡萄产销专业合作社通过无公害葡萄认证,认证面积6254亩;现正组织红河州提子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开展葡萄无公害农产品申报认证工作,组织云南大家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葡萄绿色食品申报认证工作。开展葡萄质量安全信息全程追溯,将葡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产前、产中和产后信息进行动态采取,建立和规范信息采取、上报制度,确保今年内示范基地葡萄产品100%纳入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管理。二是抓好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做好农产品品牌培育,积极组织开展建水农业区域公共品牌,建水早熟葡萄、建水早熟脐橙、建水红薯农产品地理证明商标注册工作;红河州和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石榴)、云南云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葡萄)、建水县溪邑果业有限责任公司(柑橘)被授予“2017年云南十佳水果示范园”;云南云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云沃”牌葡萄、红河州提子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帮太”牌葡萄、建水县南庄镇葡萄产销专业合作社“红冉”牌葡萄、建水县红森生态有限责任公司“梓然”牌柑橘、红河州和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源”牌石榴、红河州锦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百籽团圆”牌石榴被授予“2017年云南名优水果”。建水县红森生态有限责任公司“梓然”脐橙、建水县福新果蔬专业合作社“美秀福新”小米辣、马铃薯、紫甘薯、红薯被认定为云南名牌农产品。做好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年审和出口农产品基地备案工作,以建水县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为契机,从源头控制和基础工作抓起,从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入手,通过加强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管理,推行标准化生产,实施全过程监控,着力打造“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出口无障碍”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目前农产品出口企业达14家,出口基地备案面积175153亩(其中县内企业7家,出口基地备案面积149708亩;县外企业7家,出口基地备案面积25445亩)。三是做好农产品市场营销推介工作。参与组织建水县2018年早熟葡萄品鉴推介会和第四届全国冬葡萄技术交流暨观摩会,组织企业和产品参加了2018年第十四届中国昆明国家农业博览会、2018年首届中国·昆明国家绿色食品投资博览会和第十六届中国国家农产品交易会,进一步打造和树立了我县高原特色农产品的品牌形象,提升建水特色农产品影响力和知名度。
5、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
按照省政府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专题会议(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7期)精神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调研的通知》要求,结合部门职能职责,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按照调研任务要求及责任分工,组织力量做好调研工作并形成了《建水县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调研报告》,制定了《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红政办函〔2018〕16号)要求,拟定了《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建水县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工作机构、主要职责和工作机制;结合建水县实际,按照“一县一业”原则,梳理具备条件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重点产业、优势产区、领军主体、知名品牌、热销产品名录,研究制定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计划要点,明确3年、5年、10年各阶段总体目标,梳理各年度要完成的主要量化指标、重点工作任务、重大建设项目,并制作年历表;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梳理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存在的困难,形成问题清单,加强政策调研储备,制定接地气、解难题、出实招、敢创新、有突破的政策措施建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70,4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0,42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数1,110,837.88元对比增加59,586.1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002,417.9元。其中:基本支出851,124元,占总支出的84.91%;项目支出151,293.9元,占总支出的15.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数1,177,028.24元对比减少174,610.34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项目正在实施中,项目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1,124元。与上年日常支出数891,837.88元对比减少40,713.88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退休费减少。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1,293.9元。与上年项目支出数285,190.36元对比减少133,896.46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承担的各个项目仍在实施中,项目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进度使用。具体项目开支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占项目支出的89.59%;其他资本性支出占项目支出的10.4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2,41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上年支出数1,177,028.24元对比减少174,610.34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承担的各个项目仍在实施中,项目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进度使用。是项目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7,60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834.6元、退休人员退休费86,268元、 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80,00元、遗属生活补助12,901.2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主要用于土壤污染防治采样所需经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805,21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232,026.00元,津贴补贴支出128,364.00元,绩效工资支出236,691.00元,住房公积金56,009.00元,办公费支出5,488.90元,印刷费35,994.50元,手续费支出627.80元,水费260.00元,邮电费2,729.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80.00元,差旅费41,610.50元,培训费22,524.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17.00元,劳务费1,100.00元,委托业务费10,0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4,250.4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112.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897.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8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7.0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对“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计划进行了压缩。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7年持平。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80元,占82.75%;公务接待费支出1,017元,占17.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8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88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1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1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对日常与我单位有工作往来需要的单位及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资产总额739,238.31元,其中,流动资产442,723.31元,固定资产296,5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0,776.5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6,326.52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24,4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379.6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879.6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建水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是建水县农业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三品一标”申报认证等工作。单位职责:贯彻执行农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地方性农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组织制定本地区农业环境保护管理长远规划;推广生态农业,发展农业环境保护产业,开发绿色无公害产业;宣传和普及农业环境保护知识,组织农业环境的科学研究,负责农业环境保护技术的推广;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行使污染和破坏农业环境的现场检查权、调查处理权和行政处罚权。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加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加快“三品一标”申报认证工作为部门总体绩效目标。2018年度收入1,170,424.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0,424.00元。支出1,002,417.90元,其中:基本支出851,124.00元、项目支出151,293.90元。执行率为85.6%。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已建立较为规范的内控制度、质量管理水平基本达标,项目基本完成、达到预期目标。自评为“优”。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主要经验:1.健全项目立项评审机制,是确保绩效目标实现的基础。2.加强项目运行监管,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
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项目多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使用资金,项目竣工后需通过验收后方能形成支出,导致资金支出进度慢。项目资金下达较晚,正在组织实施,支出尚未完成,影响绩效目标的完成。
下一步工作措施:1.强化项目验收。2.加大项目推进督查力度。3.强化业务培训。4.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建水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本单位承担的5个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自评,项目自评总分459.2分,平均得分91.84分,总体自评等级良。其中: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项目自评分93.2分,评价等级良;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项目自评分91.7分,评价等级良;2018年农业标准化及“三品一标”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自评分87.2分,评价等级良;土壤污染防治项目自评分92.3分,评价等级良;2018年粮食功能区划定和农业污染源普查项目自评分94.8分,评价等级良。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也称为公共财政预算、科技三项费用及其他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财政预算支出是指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透过公共财政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5、经费指经办事业支出的费用,旧指国家经常费用,今亦指经办事业支出的费用。
6、一般预算支出是国家对集中的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此类下设32款: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事事务、纪检监察事务、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地震事务、气象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档案事务、共产党事务、民主党派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彩票事务、国债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概念: 是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 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政府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红十字事务等方面的支出。选项A属于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计划生育等。
11、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1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城乡社区住宅(如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
附件【红河州建水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18年度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