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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jsxmzzjj/2025-00003
  • 发布机构
    建水县民族宗教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13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30801000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二是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三是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四是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涉及民族和宗教方面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工作重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调解民族矛盾、实施“十百千万”工程项目,促进宗教和谐、社会稳定:一是积极开展“三下乡”和“机关走基层”活动。我局组织人员参加全县统一开展的“三下乡”和“机关走基层”活动,向广大群众讲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知识,发放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手册、宣传袋,接受群众业务咨询。二是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帮助民族村理清发展思路,做好贫困村发展规划,积极支持少数民族聚集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各民族村认真落实我市“十三五”少数民族发展规划。三是加强精准扶贫工作力度,积极开展脱贫帮困活动。四是传承弘扬民族文化,促进发展繁荣。五是加强执法检查工作,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六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292,161.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92,161.6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216,119.49元,主要原因一是中央扶贫资金从财政专户拨付至项目单位,二是人员工资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932,420.30元。其中:基本支出2,344,441.28元,占总支出的39.52%;项目支出3,587,979.02元,占总支出的60.48%;与上年对比减少214825.49元,主要原因一是中央扶贫资金从财政专户拨付至项目单位,二是人员工资调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44,441.2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9438.84,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87,979.0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4614.35元,主要原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调解民族矛盾、实施“十百千万”工程项目,促进宗教和谐、社会稳定:一是积极开展“三下乡”和“机关走基层”活动。我局组织人员参加全县统一开展的“三下乡”和“机关走基层”活动,向广大群众讲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知识,发放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手册、宣传袋,接受群众业务咨询。二是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帮助民族村理清发展思路,做好贫困村发展规划,积极支持少数民族聚集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各民族村认真落实我市“十三五”少数民族发展规划。三是加强精准扶贫工作力度,积极开展脱贫帮困活动。四是传承弘扬民族文化,促进发展繁荣。五是加强执法检查工作,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六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32,420.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14825.49元,主要原因一是中央扶贫资金从财政专户拨付至项目单位,二是人员工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52,560.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4%。主要用于人员及办公经费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9,859.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1,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6%。主要用于西庄镇贝贡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0元,支出决算为74,812.00元,完成预算的94%。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4,812.00元,完成预算的9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1,736.00元,下降18.61%。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736.00元,下降18.6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74,812.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4,81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4,81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族团结稳定、示范创建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427.0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7962.04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加强成本管理,实行厉行节约原则。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公务接待、召开会议及其他日常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327,321.89元,其中,流动资产260,346.39元,固定资产66,975.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20,085.9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17,506.42元,固定资产减少102,579.5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省级项目审批原因,导致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出入较大,从而使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与预算数不符,甚至出现超支现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做到尽量与上级部门协调配合,使审批项目早申报早预算,避免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数据相差过大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也称为公共财政预算、科技三项费用及其他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财政预算支出是指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透过公共财政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 

  3、经费指经办事业支出的费用,旧指国家经常费用,今亦指经办事业支出的费用。 

  4、一般预算支出是国家对集中的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   

  5、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是中央财政设立的用于支持贫困少数民族地区推进兴边富民、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改善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条件的专项资金,是中央财政扶贫困资金的组成部分。包括修建乡村人畜饮水、电、路、便桥、农村能源等设施,以及改造特困群众的茅草房和危房,还可发展少数民族科技培训,发展优势种植业、养殖业等特色地方旅游产业。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30801111 



附件【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表20200813082635894(2019年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