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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jsxczj/2025-00342
  • 发布机构
    建水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13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31601000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具体实施意见,牵头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运营等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各乡镇的社会保险工作。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或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继续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促发展与惠民生相结合,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扎实推动人社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就业创业工作 

  (1)抓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创业扶持效果更加明显。促进大学生、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等各类劳动者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实施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强化开展就业指导、就业咨询、创业服务和政策宣传。2019年,全县扶持创业774人(含小企业3户),发放创业贷款9192万元,带动(吸纳)2985人就业,其中:“贷免扶补”476人,金额5232万元,带动就业1870人;小额担保298人(含小微企业3户),金额3960万元(含小微企业590万元),带动就业1115人。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921人,已就业 766人,就业率为83.17%;全县申报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4人,资金12万元。 

  (2)抓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重点群体就业渠道更加稳定。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系列专项服务活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823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119人。进一步健全完善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机制,全面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全县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365人,实现了零就业家庭的动态清零;发放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867人,补贴金额353.27万元。 

  (3)强化就业服务,就业服务水平更加优质。积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及“转移就业百日行动”等就业专项活动招聘会16场次,提供岗位1000余个,开展就业岗位推送,为求职者提供就业服务,打通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引导、鼓励、扶持劳动者面向基层、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多渠道开发就近就地就业岗位,促进就近就地就业创业,注册紫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028户,从业人员2.2万人,实现紫陶文化产业产值17.25亿元,葡萄种植面积已达10万多亩,每年长工、季节工岗位需求约600万个。 

  (4)抓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工作取得明显成绩。全县开展农村劳动力各类培训35514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6090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91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679人,省外转移就业2839人次,县外省内转移就业1977人次,县内转移就业5095人次。2019年,共为贫困劳动力推送33家企业1300余个有保障、高质量的务工岗位信息;利用县内各种特色产业基地发展扶贫车间,创建“早熟葡萄”、“建水紫陶”等务工品牌,全县已创建红河嘉木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建水县南庄镇葡萄产销专业合作社、建水瑞宝农产品经营有限公司、建水瑞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红河喏山农业开发公司、建水县岔科镇农村劳动力服务协会、建水县青龙长冲种植园、建水县福新果蔬专业合作社、建水县建辉食用菌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等36家扶贫基地(车间),共吸纳贫困劳动力1095人就业;先后成立了福康人力资源公司、红河智博人力资源公司、昆明海锐人力资源公司建水分公司等4家劳务中介机构,并在官厅、普雄、李浩寨、面甸、曲江、临安、甸尾等7个乡镇(地方)建立服务站,依托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平台,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2019年,先后共有5批次220人务工人员分别到广东、安徽务工,通过就业专项资金补助一次性交通70人,共计29354.5元,县级扶贫资金补助交通补贴14818人,218.46万元。 

  2、社会保障工作 

  (1)养老保险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努力推进扩面参保和基金清欠工作。目前,企业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30458人,其中在职职工参保人数19618人,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2412.96万元。二是强力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着 

  力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按照省有关政策及时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全县共有参保人282139人,领取待遇72412人,月发放金额833.62万元。在全县5164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 16岁以上42292人,不符合参保条件的4335人,符合参保条件的37957人,符合参保的已参保37957人,参保率100%。根据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已为7172名未标注脱贫的建档立卡户代缴最低档次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三是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有序推进。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试行办法》(云政发〔2008〕22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共有失地保障金25545.90万元。四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5377人,已完成15200人,完成98.89%;养老保险基金征缴17306.49万元,发放养老金22856.92万元。顺利完成了准备期欠费和职业年金记实欠费补缴工作,累计补缴欠费5000余万元。2019年7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次机关转机关的转移接续工作,累计完成转移收入446.11万元,转移支出261.19万元。 

  (2)失业保险工作。2019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8376人,保险基金收入471.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16.89 元(其中:失业保险金支出 240.18万元,享受人数546人)。申请稳岗补贴42家企业,申请补贴资金110.68万元,实现稳岗4009人。 

  (3)工伤保险工作。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尤其是建筑交通领域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初审工作。加强生育保险政策宣传,促使全县各类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增加生育保险待遇支出项目,提高生育保险保障水平。2019年,全县参加工伤保险人数35130人,工伤保险费收入1301万元,基金支出1380万元。全年认定工伤221件,受理劳动能力鉴定112件。享受伤残待遇86人,工亡待遇36人。 

  (4)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社会保险每一项业务的风险点,对关键中心科室、环节和岗位,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加强行政管理、经办机构、监督部门之间的协作,对基金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形成行政监管、专业监管、内部监管和社会监管四位一体的监管机制。提高基金管理的透明度,对基金运行的全过程实现监管,做到公开、透明、安全、高效,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3、人事人才工作 

  (1)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完善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逐步建立适应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体系。一是截至目前,推荐申报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人选4人,其中:教育3人,紫陶1人。二是完成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流动情况按单位类别流向统计表及地域流向统计表,完成全县职称评聘统计表,完成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统计表。据统计,我县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为7659人,正高级52人,副高级 3507人,中级资格2099人,初级资格1864人。三是组建红河州工艺美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重新调整红河州档案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 

  会,档案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截至目前,教育系统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二级教师291人,一级教师152人;档案初职4人,中职2人;工程初职73人;工艺美术初职101人,中职8人。 

  (2)做好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工作。2019年,严格按规定共为50人办理了审批聘用手续,其中:订单定向2人;特岗教师转正44人;三支一扶人员转正3人;免费师范生3人。 

  4、劳动执法工作 

  (1)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始终秉持“公平公正、阳光仲裁”的工作理念,积极畅通仲裁维权绿色通道,坚持“快调、快立、快审、快结”,用最短的时间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19年,共接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1件,25件立案受理,不予受理6件。受理的25件案件中,调解结案6件,裁决结案18件,申请人撤诉1件。结案率100%,涉案金额31.51万元。案外调解42件,涉案金额9.57万元。案件调解率达71.6%。 

  (2)做好劳动用工签订、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开展规范依法用工,全面签订劳动合同工作。2019年,各类企业从业人员共44109人,已签订劳动合同总人数达43355人,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8.3%,其中城镇就业相对稳定的农民工合同签订率为96%。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决定企业工资水平的做法,全县集体合同签订率为97%。大力推广使用云南劳动用工登记网上备案管理系统,在网上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系统新开户645户,导入历史合同13629人,网上办理新签劳动合同5002人,续签1127人,解除终止3100人,变更268人。 

  (3)加大建筑行业农民工维权力度。大力推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目前,全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存款单位127家,在建项目49个,均已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结余5764万元。2019年,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49户(次),接到群众投诉、举报案件64件,其中:调解案件35件,结案35件,结案率100%。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1126余万元,涉及人员756余人,经公安、住建、水务、信访等部门共同协作,已追回被拖欠工资 1126万元。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公安机关案件2起,已解决2起,为14名劳动者追讨工资8.3余万元。全县查处办结拖欠工资案件数量、涉及人数、金额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22%、39%、41%,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建水县社会保险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建水县就业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 建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4、 建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5、 建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其他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2人),事业人员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2人),主要是:1.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2. 建水县社会保险局,核定事业编制33名;3. 建水县就业局,核定事业编制6名;4. 建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5. 建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核定事业编制3名;6. 建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2名。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73,160,889.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160,889.5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2018年收入数为82,249,137.32元,与上年度对比增加90,911,752.18元,增加主要原因:2019年全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退休工资、生活补贴等发放全部纳入我局核算发放,故本年2080501款、2080502款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02,200,920.50元。其中:基本支出199,100,004.13元,占总支出的98.47%;项目支出3,100,916.37元,占总支出的1.5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8年基本支出49,360,626.43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49,739,377.70元,增长76%,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统筹外工资统一由我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发放,故人员经费基本支出效上年增长76%。2018年项目支出9,723,220.7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622,304.41元,减幅69%。主要是2019年按新财政会计制度核算要求,对就业资金进行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职业培训贴、社会保险补贴具体科目进行核算,故本年其他就业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100,004.13元。018年基本支出49,360,626.43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49,739,377.70元,增长76%,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统筹外工资统一由我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发放,故人员经费基本支出效上年增长76%。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9.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00,916.37元。2018年项目支出9,723,220.7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622,304.41元,减幅69%。主要是2019年按新财政会计制度核算要求,对就业资金进行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职业培训贴、社会保险补贴具体科目进行核算,故本年其他就业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200,920.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59,083,847.21元对比增加143,117,073.29元,增幅243%,主要原因分析1.分析2019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统筹外工资统一由我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发放,故人员经费基本支出效上年增长76%。2.2019年因业务专项工作增加,2019年就业专项资金达13,635,552.66元,较上年增3,315.531.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1,377.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大学生补助资金和社会保险。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1,687,815.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75%。 

  3.卫生健康(类)支出231,086.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支付医保中心建档立卡户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费用; 

  4.农林水(类)支出641.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支付大学生村官保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9,000.00元,支出决算为74,000.00元,完成预算的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4,000.00元,完成预算的9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0,100.00元,下降12.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100.00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00.00元,下降6.3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74,00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4,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4,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就业扶贫、社保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6,878.53元,与上年1,470,606.10元对比增加183,727.57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就业工作和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及扶贫督导工作严峻。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就业创业工作、社保工作、组织考试工作、扶贫督导工作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4,254,630.37元,其中,流动资产468,846.05元,固定资产3,771,666.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4,117.49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38,426,280.31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171,649.94元,其中;流动资产与上年31,281,867.55元减少30,813,021.50元,固定资产与上年相比减少3,354,615.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减少4,012.51元(按新财政制度2019年计提折旧),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75,702.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40,57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57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9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40,57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财政预算也称为公共财政预算、科技三项费用及其他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财政预算支出是指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透过公共财政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政府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红十字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31601111 



附件【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