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
索引号20240913-204143-029
-
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8-18
-
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36201000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3、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4、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6、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7、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8、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9、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0、承担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是深入推进卫生计生工作融合发展。建立统筹推进、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积极整合卫生计生技术资源优势,以卫计融合发展促进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2、是巩固提升卫生计生管理服务工作水平。从宣传教育入手,宣传好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接受公共卫生服务得到的实惠和好处,逐步转变群众的传统观念。
3、是全力抓好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及时跟踪公立医院改革后运行情况,落实公立医院改革的各项配套措施,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向纵深发展。继续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健全传染病防范机制,加大中医药发展扶持力度,强化孕情监测和跟踪服务,强化区域协作,加大打击“两非”力度。
4、是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以打造“服务型”卫生计生为目标,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流程执业,防范医疗纠纷,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5、是强化行业监督,提高群众满意率。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保证服务质量,千方百计减轻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畅通民生诉求处置渠道,真诚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2个。分别是:
1、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
2、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健康教育所
3、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干部进修学校
4、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流动人口管理中心
5、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7、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
8、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人民医院
9、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第二人民医院
10、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中医医院
11、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陈官中心卫生院
12、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南庄中心卫生院
13、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面甸镇卫生院
14、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曲江东山坝卫生院
15、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西庄镇卫生院
16、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青龙镇卫生院
17、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李浩寨乡卫生院
18、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利民乡卫生院
19、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普雄乡卫生院
20、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盘江乡卫生院
21、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坡头乡卫生院
22、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官厅镇卫生院
23、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岔科镇卫生院
24、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甸尾乡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04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18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0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其他人员1,066人,主要是长期临聘人员。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59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808,108,423.39元,与去年同期836,047,843.3元相比减少27939419.91元,下降3.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781,493.22元,占总收入的16.68%,与去年同期210,801,816.92元相比减少76020323.7元,下降36.06%,下降原因项目拨款减少;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68,823,031.57元,占总收入的82.76%,与去年同期620,293,090.69元相比增加48529940.88元,增幅7.82%,增加原因业务收入提高;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503,898.60元,占总收入的0.56%,与去年同期4,952,935.69元相比减少449037.09元,下降9.06%减少原因:相关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812,964,503.28元,与去年同期755,373,875.35相比增加57590627.93元,增幅7.62%;其中:基本支出752,351,500.78元,占总支出的92.54%,与去年同期693550061.79元相比增加58801438.99元,增加8.48%,增加原因是日常公用开支增加;项目支出60,613,002.50元,占总支出的7.46%,与去年同期61823813.56元相比减少1210811.06元,下降1.96%,减少原因项目拨款收入减少;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2,351,500.78元。与去年同期693550061.79元相比增加58801438.99元,增幅8.48%,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4.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5.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613,002.50元,与去年61823813.56元减少1210811.06元,下降1.9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537,627.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0.73%。
与去年同期164,233,612.41元相比增加4304014.99元,增幅2.6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89,472.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事业单位离退休费;
2.卫生健康(类)支出158,148,154.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8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医疗商品服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0767.31元,支出决算为87,952.54元,完成预算的28.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668.54元,完成预算的19.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284.00元,完成预算的35.7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疾控、妇幼参与三公经费预算,但财政不负担该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所以疾控、妇幼三公经费不参与决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节省三公经费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1,922.66元,下降11.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与上年持平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039.66元,下降35.21%,下降原因是单位本年度加强了公车的管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117.00元,增长5.45%,增加的原因是县爱卫办、县老龄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合并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因此导致经费增加。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668.54元,占31.46%;公务接待费支出60,284.00元,占68.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668.5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668.5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0,28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0,28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3,514.60元,与去年同期3531655.07元比减少1608140.47元,下降45.54%,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原因: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基金支出减少1210811.06元,相关办公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建水县卫生健康局部门资产总额1,223,304,734.76元,其中,流动资产669,386,870.81元,固定资产502,701,058.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7,369,462.75元,无形资产13,129,376.79元,其他资产717966.36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3,930,571.6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26,623,344.56元,固定资产减少78,302,622.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17,099,350.03元,无形资产增加8,606,463.84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单位:元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223304734.76 |
669386870.81 |
502701058.05 |
|
|
|
|
0 |
37369462.75 |
19024515.77 |
717966.36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465,589.6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73,404.0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92,185.6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465,589.6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情况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812,964,503.28元,与去年同期755,373,875.35相比增加57590627.93元,增幅7.62%;其中:基本支出752,351,500.78元,占总支出的92.54%,与去年同期693550061.79元相比增加58801438.99元,增加8.48%,增加原因是日常公用开支增加;项目支出60,613,002.50元,占总支出的7.46%,与去年同期61823813.56元相比减少1210811.06元,下降1.96%,减少原因项目拨款收入减少;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1、基本支出
2019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2,351,500.78元。与去年同期693550061.79元相比增加58801438.99元,增幅8.48%,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4.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5.88%。
2、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613,002.50元,与去年61823813.56元减少1210811.06元,下降1.96%。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2015〕171号)、《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州本级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件精神,对2018年度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开展自评。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36201111
附件【建水县卫生健康局表2020081409185694920200814120336636.xls】
附件【乡镇卫生院.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