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
索引号jsxczj/2025-00017
-
发布机构建水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8-17
-
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31801000
建水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建水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建水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建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上级财政对建水县的转移支付,完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4.负责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5.负责拟订全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管理财政票据;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
6.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县级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9.负责制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
10.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1.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13.负责制定全县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财政干部培训和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4.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对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县内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的监管。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建水县财政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财政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职能,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执行,严格收支管理,全力抓好落实。
1.落实减税降费与加强征管并重,促进财政收入增收
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个税改革、深化增值税改革、社保费降费等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做好小微企业因追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退还多缴税款工作。全年减税降费税收累计减免16,894万元,其中:2019年新出台的减税政策共减税9,600万元,2018年到期后在2019年延续的减税政策减税46万元;2018年减税政策在2019年的翘尾减税7,248万元。影响县级税收收入6,320万元。
加强财政收入征管举措。建立综合治税新机制,及时研究分析收入任务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收入目标落实。强化收入动态分析预测,密切关注重点行业和重点纳税企业税负变化,加强收入征缴的动态监控和潜在性税源、过渡性税源的分析预测,及时掌握收入变化情况。强化收入依法征管,加大欠税清缴和非税收入清查力度,确保收入颗粒归仓。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288万元,增长3.2%。其中:税收收入71,063万元,增长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0.7%。
2.落实三保政策与改善民生并重,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顺序,保障三保政策落实,全年发放工资176,292万元,确保各项工资性支出及时足额兑现,年内未出现拖欠工资发放的情况。结合我县财力状况,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合理安排保运转经费全年发放工资176,292万元,确保我县各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转。严格按照中央、省、州有关民生政策规定的保障范围和执行标准,并结合各部门各单位涉及民生支出的上年结转结余情况,基本民生项目支出基本落实到位,全年保基本民生支出8,764万元。
拨付扶贫专项资金12,453万元。安排2,833万元用于46个村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4,979万元用于产业扶贫,其中:安排1,509万元用于以奖代补产业扶持项目,实现11,82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至少得到一次有效帮扶;安排1,828万元用于25个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342万元用于扶贫小额产业贷款贴息资金;安排1,300万元用于扶贫小额产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全县累计投放扶贫小额信贷资金3,983万元,新增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924户。安排605万元用于雨露计划1,732人及东西协作项目171人。安排400万元用于7个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安排3,089万元用于2,780户非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项目。安排156万元用于支付红河浦发扶贫投资发展基金利息。安排300万元用于南北对口帮扶资金。
拨付教育资金94,048万元。安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4,954万元,受益学生62,220人;安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3,569万元,受益学生32,454人;安排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县补助资金4,200万元,受益学生51,014人;安排进城读书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学生补助资金404万元,受益学生5,047人;安排C级危房加固改造资金1,660万元;安排普通高中助学金639万元;安排高中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资金170万元;安排高中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265万元;安排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1,131万元,提高我县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能力。
拨付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79,311万元。安排城市低保资金1,149万元,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助标准由367元提高到610元;安排农村低保资金3,481万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200元/人·年;安排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901万元,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732元/人·月;安排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91万元,集中供养孤儿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1,974元,散居孤儿、艾儿和事实无人扶养儿童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1,274元;安排临时救助资金561万元;安排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36万元;安排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专项资金556万元,救助困难残疾人10,656人;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安排稳岗补贴111万元,涉及48户企业,受益职工4,009人;安排就业补助资金支出1,393万元,享受就业扶持政策人数20,361人。
拨付卫生健康资金54,237万元。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支出25,040万元,财政补助标准从人均490元提高到520元,参保人数达477,906人。安排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819万元,参保人数达40,998人。安排公务员医疗补助5,221万元。安排大病补充医疗保险511万元。安排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383万元;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补偿资金979万元;安排乡镇卫生院机构运行经费3,478万元;安排基本公共卫生资金3,086万元和重大公共卫生资金540万元;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拨付农林水资金46,216万元。安排农机购机补贴资金360万元,受益户500户,机具553台;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资金851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92件,新建水窖65口,受益人口47,182人,其中建档立卡人口2,084户8,333人。安排农村“厕所革命”资金2,288万元,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16,372座,改造提升公厕36座,实现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达34.6%,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达21.4%。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459万元,硬化道路19条,长22,318米;公共文化活动场所23个建设面积16,422平方米;建设公厕11个,垃圾池13个;美化亮化安装路灯618盏;小型水利1个;交易市场1个;受益农户6,846户,涉及22,318人。安排岔科河治理工程资金1676万元,治理河道6公里,保护人口0.4万人,保护农田0.5万亩;安排甸鲁坝小里寨河山洪沟治理工程资金450万元,治理河道1.21公里,保护人口950人,保护农田650亩;安排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资金25万元,用于建设雨量站、广播站。
拨付城乡社区资金70,761万元。安排2亿元用于建水西庄紫陶小镇和建水临安古城两个特色小镇建设;安排城市公厕建设资金195万元;安排建水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绿化管养3,399万元;安排曲江大道等市政建设资金1,400万元。
3.落实财税改革与强化监督并重,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持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按照国务院、财政部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了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的渠道、方式和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在编制2019年财政预算的基础上,同步编制了2020-2021年滚动财政预算,不断提升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建立财政资金支付“新模式”。全面完成县、乡两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实现业务类型、业务环节以及代理银行同步全覆盖。强化预算执行分析和库款管理,从严控制新增借款,积极推进暂付性款项清理消化,加强对库款运行的监测、统计和形势预判,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和应急调度机制,强化库款“削峰填谷”管理,及时准确拨付财政资金,科学合理调度库款,切实保障我县“三保”和重大项目支出资金需要。积极配合推进政府会计改革,继续扩大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范围,完善政府财务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探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4.落实融资补偿与防控风险并重,规范金融债务管理
建立融资贷款补偿机制。安排贷款风险补偿金1,000万元,其中:出资设立建水县特色产业贷款风险补偿金500万元、中小企业扶持贷款风险补偿金500万元,专项用于中小微企业、特色产业贷款中发生的风险补偿,为相关领域借款主体增信,建水农村商业银行按补偿金1:10的倍率放大建水县特色产业贷款和中小企业扶持贷款。已发放贷款达1,900万元,其中:中小企业贷5家1,140万元,产业贷33户760 万元。
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除政府债券或外债转贷举借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遵照中央和省政府关于以十年为限,全面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指示,制定了《建水县政府债务及隐性债务化解方案(2019-2028)》。强化新增债券资金管理。为督促各部门加快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尽早发挥新增债券资金促进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积极作用,我县采用月报制,要求各相关部门对2018年、2019年省级下达新增债券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按月上报,并对使用进度进行通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4,754,112.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54,112.9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去年相比减少416020.63元,减少3%。减少原因一是本年13个月工资未支付,二是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5,212,779.81元。其中:基本支出13,504,927.81元,占总支出的88.77%;项目支出1,707,852.00元,占总支出的11.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88588.16元增加1.93%,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原因是本年业务委托费用增加,主要委托业务是建水县财源建设信息量-纳税信用应用平台采购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04,927.8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9,263.84元,主要原因分析是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局发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07,852.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07,852.00元,主要原因本年业务委托费增加。具体项目为,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县融资平台公司重组整合工作开支330,000元,财源建设信息纳税信用应用平台项目开支1,377,000元,原金融办开支852元。截至2019年12月所有项目基本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12,779.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88588.16元增加1.93%,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原因是本年业务委托费用增加,主要委托业务是建水县财源建设信息量-纳税信用应用平台采购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719,855.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2,924.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6%。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离休人员工资、遗属人员补助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主要用于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4,513.00元,完成预算的11.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513.00元,完成预算的11.1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接待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67,262.00元,下降60.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7,262.00元,下降60.1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本年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44,513.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51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4,51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09,056.2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0,426.20元,增加20.95%主要原因本年业务委托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保障机关运行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建水县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21,308,945.72元,其中,流动资产2,101,433.30元,固定资产19,203,372.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139.6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831,656.0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017,034.72元,固定资产减少6,818,760.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4,139.63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500平方米,账面原值799918.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7,433.35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单位:元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合计 | 1 | 21,308,945.72 | 2,101,433.30 | 19,203,372.79 | 16594851.24 |
|
| 2604381.92 |
|
| 4,139.63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51,4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4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9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51,4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此类下设32款: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事事务、纪检监察事务、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地震事务、气象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档案事务、共产党事务、民主党派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彩票事务、国债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政府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红十字事务等方面的支出。选项A属于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31801111
附件【建水县财政局表2020081703215782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