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jsxczj/2025-00009
  • 发布机构
    建水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0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是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二级预算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行政执法主体,依据《动物防疫法》授权,行使行政许可权、监督权、处罚权;负责辖区内的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它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检疫及防疫监督执法的证、照、章、标志、标识的计划、订购、发放、保管、使用及监管;负责全县动物诊疗机构、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监督员、检疫员的管理;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指导全县公(铁)路动物防疫临时监督检查站的业务工作;负责动物卫生监督信息报告,指导全县开展动物和动物产品溯源工作;参与全县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产地检疫工作

全县官方兽医严格按照新版《生猪产地检疫规程》、《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八条禁令》 、《建水县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转发红河州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红农牧发[2019]37号)、《红河州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申报检疫生猪及生猪产品采样检测工作的通知》(红非防指办[2019]1号)、《建水县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建畜防指[2019]12号)等通知要求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全县现已设的15个检疫申报点,15个检疫申报点均实行电子出证。2019年全县猪、牛、羊、禽产地检疫开展面达100%乡(镇)、村;规模养殖场出栏畜禽申报受理检疫率达100%;散养户畜禽申报率不断提高。全县2019年共完成动物产地检疫猪42.9996万头,猪的运载工具消毒22670辆(次);禽类检疫数 428.4216万羽,禽运载工具消毒16478辆(次);牛的检疫数0.2768万头,牛的运载工具消毒2600辆(次);羊的检疫数2.7767万只,羊的运载工具消毒1960辆(次)。

2、屠宰检疫工作

全县官方兽医严格按照新版《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工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屠宰环节官方兽医检疫监管制度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19]第16号)等通知要求开展屠宰检疫工作、2019年建立屠宰企业驻场官方兽医定期轮岗制度和督促城区屠宰场建立了非洲猪瘟自检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入场查验制度,杜绝无证无标动物入场屠宰,促使货主主动开展产地检疫申报,将动物疫病防堵在源头。实现定点屠宰动物检疫率100%、检疫合格动物产品出证率100%、检出不合格动物或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2019年屠宰上市生猪7.8084万头的畜产品均出具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证,检出病害猪肉326头,回收耳标7.8084万套,对检出的病害肉均按规定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监督屠宰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3、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19年版)》《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八条禁令》 《农业部关于规范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活动的通知》(农牧发﹝2018﹞23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工作的通知》《云南省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跨省进入云南生猪及其产品从指定道口能通行的通知》(云防指办[2019]15号)《云南省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省外生猪及其产品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云防指办[2019]11号)《云南省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生猪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云防指办[2019]14号)《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非洲猪瘟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动监[2019]1号)《红河州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申报检疫生猪及生猪产品采样检测工作的通知》(红非防指办[2019]1号)《红河州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严防疫情在我州发生的通知》(红非防指[2019]3号)《建水县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建畜防指[2019]12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职责内的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安排专人做好《建水县非洲猪瘟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日报统计表》《生猪屠宰监管工作情况周报》《生猪屠宰监管工作情况周报》《养殖环节餐厨剩余物喂猪监管情况统计表》《餐厨剩余物禁用饲喂生猪排查情况汇总报表》《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系统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情况统计表》日报、周报的统计上报工作、每日上网查询动物A证、产品A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和相关部门通报。形成群防群控,多部门合作联防工作机制。

4、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全面履行法定职能职责,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养殖环节、屠宰环节为重点,常态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强化与公安、工商、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各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出售、贩卖病死畜禽,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畜禽标识等违法行为,建立良好的动物防疫和畜禽产品安全运行秩序。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发生。全面加大动物卫生监督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以案件查办转作风、提能力、树形象、促监管。

(1)督促建水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按期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制度,督促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落实生猪屠宰企业作为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屠宰企业严格执行生猪入场查验登记、待宰静养、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无害化处理等制度。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加大屠宰企业日常监督执法检查,一年来在城区屠宰场、曲江屠宰场、建水盛达屠宰场共检测“瘦肉精”猪尿样本270份,结果全部均为阴性。                                                                        

(2)按《云南省动物检疫证章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设有专人专库管理,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切实杜绝检疫证章在购入、保管、发放、使用、回收、销毁等环节的工作出现失误。动物检疫证章标志设有专库、专柜分类保存,确保保存安全。严格执行领用、回收、销毁制度,严禁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发放动物检疫证章。一年来未发生过检疫证章丢失事故、经组织检查,全县使用检疫证章、标志、标识基本规范,至今未发现有违法违规出证、用证行为。

(3)兽药监督执法工作主要以《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SP)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全面开展兽药经营、使用等环节为重点开展兽药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建水县兽药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兽药监督执法工作,同时加强我县的兽药监督执法水平,提高兽药经营、使用诚信自律意识,质量责任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使建水县兽药产品经营规范化;兽药市场秩序、动物用药使用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根据《红河州农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红农牧发〔2019〕29号)文件,于7月24日和10月10日配合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建水县内对7个兽药经营户进行抽检10批样品,检测结果5个合格,1个不合格,对1个不合格样品进行了立案查处。有4个样品还没有检测报告。兽药安全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全县共注册兽药店60户,注册审核率达100%,出入库上传数据60户,上传率达100%。

(4)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监督执法检查,严格审核相关资质和条件,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加强生鲜乳收购和运输环节“两证一单”监督执法检查。一年来对生鲜乳收购站检查15次,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出动执法用车15辆(次)。

(5)对规模养殖场的监管

一是对规模养殖场签订《养殖安全承诺书》,强化养殖场(小区、户)安全养殖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落实规模养殖场防疫主体责任,实行痕迹化管理,建立健全防疫监督档案。二是落实动物卫生监督定期检查。重点在以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动物防疫条件建设、畜牧业生产投入品、养殖档案建立、动物标识的使用情况、免疫情况、产地检疫申报情况、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情况、诊疗情况、消毒措施的使用情况、引进动物申报情况、引进动物及病畜隔离观察措施、养殖工作人员情况等为重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2019年共出动执法车辆1015车次,执法人员5145人次,检查规模养殖场1000户次。三是加大对养殖户的宣传和培训,发放法律法规宣传知识1000份,非洲猪瘟防控明白纸4600份。让养殖户了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国家对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的政策和不按规定进行防疫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四是完善疫情预警预测机制,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动物防疫检测网络,健全预报预警体系,形成经常化,制度化的疫情预测预警机制。建立养殖场动物疫病的逐级上报制度,即养殖场在发生动物疫病后,无论疫病大小都向镇(乡)畜牧兽医站上报,镇(乡)畜牧兽医站在收到情况后便会到场进行记录、指导,如若发现为疑似重大动物疫病则第一时间上报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6)一年来,我所共查办执法案件8件,属一般案件,其中动物卫生案件5件、兽药案件1件、饲料案件1件、屠宰案件1件。

5、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制定《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扫黑除恶工作组织及协调。安排专人负责《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农业农村领域依法整治情况进度表》上报。

6、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

将检疫电子出证作为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应用的重要内容,指导全县官方兽医,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电子出证工作覆盖到15个检疫申报点,共电子出证各种检疫证明14.4025万张。

7、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

完成申请订购猪耳标64万套、牛耳标3.8万套、羊耳标8.8万套,发放猪耳标64万套、牛耳标3.8万套、羊耳标8.8万套。做好溯源设备的维护和溯源信息的录入、上传等工作,确保猪、牛、羊养殖场、流通环节及进场屠宰的生猪耳标佩戴率达100%。 “溯源业务按地区统计操作头数”信息总数为48.2472万条。  

8、学习培训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因需施教,不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提升检疫、监管、执法能力,一年来40人(次)参加过各种执法培训。

9、数据上报及信息

认真做好各项信息、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做到各项信息数据资料准确可靠,一年来一直按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上报,从没发生过迟报、漏报现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354,972.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54,972.8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95,597.00元,减少15.0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的减少(有2人退休,1人病故)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621,748.95元。其中:基本支出3,172,062.02元,占总支出的87.58%;项目支出449,686.93元,占总支出的12.4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82,049.13元,减4.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的减少(有2人退休,1人病故)。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72,062.0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6,507.78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的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9,686.9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4,458.65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经费投入的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130108款(病虫害控制)支出172,066.56元,主要是用于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和疫病防控支出。2130106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支出277,620.37元,主要用于生鲜乳和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产生的差旅费、办公费、水电费等的日常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1,748.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82,049.13元,减少4.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的减少(有2人退休,1人病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6,033.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125,715.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30%。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设备、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基本支出及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兽药、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等项目工作的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68,903.95元,完成预算的9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1,336.95元,完成预算的6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567.00元,完成预算的23.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的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6,042.52元,增长9.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724.29元,增长9.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681.77元,下降24.4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下乡监测非洲猪瘟次数多,使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336.95元,占74.51%;公务接待费支出17,567.00元,占25.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336.9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51,336.9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17,56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56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资产总额342,031.83元,其中,流动资产72,621.39元,固定资产269,410.44元(固定资产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02,052.3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94,427.80元,固定资产减少507,624.56元(2018年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15,6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827.9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96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65.9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827.9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财政预算也称为公共财政预算、科技三项费用及其他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财政预算支出是指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透过公共财政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三、经费指经办事业支出的费用,旧指国家经常费用,今亦指经办事业支出的费用。

四、一般预算支出是国家对集中的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为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附件【建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