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
索引号20240913-204048-202
-
发布机构建水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8-20
-
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49901000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许可。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许可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违法违规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检测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办理特种设备开工告知和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工作;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目录》中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建水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对全县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全县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进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认证认可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负责对强制性认证、自愿性认证及认证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14.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6.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7.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9.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定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20.负责全县执业药师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21.负责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帮助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加强党的建设为统领,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提升监管效能为抓手,稳步有序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市场监管、消费维权等各项中心工作,努力打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和经济秩序。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各类企业4296户,个体工商户2310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290户。其中共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55户,备案小作坊143户,食品销售单位2324户,餐饮服务单位2857户,学校食堂278家,餐饮摊点备案147户;持证药品经营企业281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663家,共注册各类特种设备2287台,登记在用各类特种设备1868台。
1.检测能力进一步提升
2019年1月,我局与云南省中检检验检测公司合作成立的“建水县检验检测中心与紫陶溯源中心”正式挂牌运营,承接、紫陶、食品、公共卫生、环保、矿产品、化工产品、保健食品等检测任务。“家门口”检样服务,为建水紫陶产业建设添砖加瓦。2019年检验中心开展紫陶产品检测21批次,陶土检测32批次,农产品快速检验40批次,白酒检测11批次,食品重金属检测20批次,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共计110批次,化妆品抽样4批次,药品抽样31批次。
2.食品安全进一步巩固
一是加强农村集体宴席监管。加强农村集体宴席备案管理,常态化开展农村厨师培训和体检工作,实行管理制度和厨师信息公示制度。强化农村集体宴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2019年完成14个乡镇1085名农村厨师和食品安全信息员的培训,在720个农村集体宴席举办场所公示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二是规范食品配送单位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准入与食品配送“五项制度”(食品配送主体严格准入、食品配送品种明细提交、食品配送车辆审查、食品配送仓储设施规范、问题食品追溯体系建立)相符,进一步完善食品配送销售网络,形成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新体系。三是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依托“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和“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把建立可追溯监管体系作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截至目前,我县有31家生产企业、251户食品经营单位加入电子追溯系统。
3.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2019年,牵头组建我县“企业综合服务窗口”,启用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减并市场监管、税务、刻章、社保等流程,推行企业开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依法依规对涉及前置许可登记的32项审批事项进行登记,对625户企业履行了“先照后证”审批告知指导。2019年全程电子化登记办结企业419户,办结个体39户。截至目前,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的经营许可审批改为备案90件,食品经营许可优化准入服务1197件。准予简易注销127户。全面推开“多证合一”改革。全面落实“三十二证合一”改革和“四十证合一”改革,整合涉及22个部门的40项涉企证照整合事项。我局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当场(当天)办结,第三季度实现办结率和当场办结率双个100%,助推我县实现线上线下新办企业登记、刻章、申领发票最快3个工作日的目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8个。其中:行政单位1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行政单位包括:局机关、执法大队和14个乡镇所。
事业单位包括:消费者协会和建水县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以上所有单位统一在局机关核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6人。其中:行政编制1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2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0,515,117.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15,117.8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上年收入决算数为22,660,599.91元。上年收入决算数为22,660,599.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为22,460,599.91元,其他收入为200,000元。今年总收入较去年减少2,145,482.02元,减幅9.47%,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上级直接拨入的工作经费作为其他收入,且财政年末收回所有剩余额度,调减收入。财政拨款收入较去年减少1,945,482.02元,减幅8.66%,主要是因为财政年末收回所有剩余额度,调减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1,291,204.45元。其中:基本支出18,832,295.28元,占总支出的88.45%;项目支出2,458,909.17元,占总支出的11.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年支出为23,794,865.61元,较上年减少2,503,661.16元,减幅10.52%,主要是今年对下转移支付减少,其他支出减少。我局本年财政拨款支出总数为21,257,321.15元,其中基本支出18,798,411.98元,项目支出2,458,909.17元。较上年减少2,503,661.16元,减幅10.52%,主要是今年对下转移支付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832,295.28元。与上年21,544,663.96对比减少2712368.68元,减幅12.59%。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接待费上有所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58,909.17元。较上年减少2,503,661.16元,减幅10.52%,主要是今年对下转移支付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57,321.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4%。较上年减少2,503,661.16元,减幅10.52%,主要是今年对下转移支付减少,其他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004,860.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维持正常办公的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37,060.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5%;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发放,遗属补助,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3.卫生健康(类)支出115,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主要用于业务培训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90,000元,支出决算为195,193.97元,完成预算的28.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5,602.95元,完成预算的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591.02元,完成预算的12.8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原定采购的执法车未能完成采购手续,所以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而且厉行节约,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接待费有大幅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92,271.86元,下降32.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未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4,714.14元,下降17.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7,557.72元,下降66.05%。我局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5,602.95元,占84.84%;公务接待费支出29,591.02元,占15.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5,602.9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5,602.9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日常监管执法、市场监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591.0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591.0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食品药品安全、商标品牌发展等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1,030.78元,与上年2,220,606.36对比减少409575.58元,减幅18.44%,主要是因为我局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的水电费、电话费、监督检查执法过程中的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2,352,354.57元,其中,流动资产5,299,686.96元,固定资产7,037,730.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4,936.9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73,755.5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107,836.79元,固定资产减少7,678,214.37元,无形资产减少3,37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5143.15平方米,账面原值3949915.2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26,620.57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053.4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565.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487.8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5,053.4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指我单位在质量技术监督等事务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质监部门行政支出、业务监管支出、发展支出、行政执法支出和其他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我单位按规定支付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如工资、津贴补贴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行政执法、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产品质量监管、知识产权保护、价格监督检查、标准化发展战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计量监管、认证认可监管等项目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我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单位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此类下设32款: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事事务、纪检监察事务、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地震事务、气象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档案事务、共产党事务、民主党派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彩票事务、国债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政府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红十字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计划生育等。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49901111
附件【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082010593251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