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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4037-964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19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49701000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城市管理方面的规定、办法及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违反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相关违法违章行为实施行政执法。 

  3.负责制定城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等行业管理规划、产业政策、工作(作业)标准和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审定、核准从事相应行业设施维护或作业单位的资质,并实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城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物业管理等行业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监督和管理行政事业收费和资金使用。 

  4.参与本县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组织开展市容市貌整治。 

  5.负责对城市主要道路沿街店面的装饰改造、各类破墙开店(门)、户外摊点、亭棚、防盗设施的审核和管理。 

  6.负责城市开挖、临时占道、停车场(点)、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等进行审批和管理。 

  7.负责对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街道标示标牌、霓红灯、大型标语、临街横幅等设置的审批和综合管理。 

  8.负责对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物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在城市建筑物和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审批和管理。 

  9.负责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管和考核工作;负责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维护工作。 

  10.负责城区家畜家禽、犬类管理工作。 

  1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1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3.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及焚烧垃圾、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4.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5.行使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人行道路上违章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17.组织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开展户外广告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城市户外广告设置档次; 

  2.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开展市容秩序专项整治等行动; 

  3.加强创卫管理,强化卫生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卫生设施; 

  4.严查严控“两违”建设; 

  5.强化工程监管,力抓扬尘治理; 

  6.创建“美丽县城”、人居环境持续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3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2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2,506,747.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06,747.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93,340.93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发放部分绩效奖励、协管员工资有所提高。 

  与上年收入对比分析,如下表: 

年度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

2018年

11,013,406.07 

11,013,406.07

12,506,747.00

12,506,747.00

12,506,747.00

2019年比2018年增加

1,493,340.93

1,493,340.9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2,516,032.49元。其中:基本支出9,756,747.00元,占总支出的77.95%;项目支出2,759,285.49元,占总支出22.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05,317.78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协管员人员增加、工资增加,在职在编职工工资正常晋升,科室配备办公用品等。 

  与上年支出对比分析,如下表: 

年度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18年

11,110,714.71

9,515,062.99

1,595,651.72

2019年

12,516,032.49

9,756,747.00

2,759,285.49

2019年比2018年增加

1,405,317.78

241,684.01

1,163,633.77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56,747.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41,684.01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职工工资正常晋升,发放部门绩效奖励,科室配备办公用品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5.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4.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59,285.4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63,633.77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协管员人员增加、工资增加,执法专用设备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办公室配备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用品。2、协勤人员工资支出。3.新购执法记录仪20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16,032.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05,317.78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协管员人员增加、工资增加,在职在编职工工资正常晋升,科室配备办公用品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74,326.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47%。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43,566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劳务费等)7,888,570.65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公积金等)660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141,53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1,705.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3%。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7,609.44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200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2,896.4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100.00元,完成预算的30.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100.00元,完成预算的30.3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我局无公务用车编制,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全部列入其他交通费用;2、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55.00元,下降0.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5.00元,下降0.1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车改,本单位无车编,车辆费用列入其他交通补助;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00,10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0,1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0,1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执法用餐、加班发生的接待支出 。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72,015.1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5,949.92元,主要原因是:协管员人员增加、工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资产总额1,663,287.95元,其中,流动资产551,972.04元,固定资产1,111,315.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37,703.9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99,159.50元,固定资产减少838,544.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367.2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7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1,617.2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8,367.2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也称为公共财政预算、科技三项费用及其他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财政预算支出是指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透过公共财政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5.经费:指经办事业支出的费用,旧指国家经常费用,今亦指经办事业支出的费用。 

  6.一般预算支出:是国家对集中的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此类下设32款: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事事务、纪检监察事务、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地震事务、气象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档案事务、共产党事务、民主党派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彩票事务、国债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政府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红十字事务等方面的支出。选项A属于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49701111 



附件【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082010035675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