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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204035-526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19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人民医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建水县人民医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建水县人民医院是建水地区一所规模较大、技术力量较强、学科配置合理、管理较完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急救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系红河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承担着全县范围内急、危、重症病人的救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和重大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院于2017年12月首批通过云南省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验收以来,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为抓手,以落实医疗核心制度为重点,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不断强化质量管理,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改进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医院服务能力和诊疗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强,2019年8月评为全国300家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县级医院之一,11月份云南省卫健委组织专家对我院进行三级医院现场带教评审。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按建水县《慢性病综合干预控制项目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医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慢性病防控管理领导小组,制定慢病管理实施方案及慢病干预计划,开展死因监测、心脑血管事件登记监测、恶性肿瘤登记报告、35岁以上首诊患者测血压、儿童龋齿充填、儿童窝沟封闭工作。开展慢性病健康教育及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组织职工体检,创建无烟单位,提高群众健康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人民医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人民医院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0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518人,主要是合同在职职工。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人民医院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12,271,507.98元,较去年增长23,052,147.61元,增幅5.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入较上年有所上升,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医院总体上升较平稳。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78,214.00元,占总收入的1.7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04,298,867.95元,占总收入的98.07%;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94,426.03元,占总收入的0.22%。 

  1、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7,078,214.00元,较去年减少16,408,722.94元,减少69.86%。其中:离退休补助、死亡抚恤及遗属补助等1,518,210.00元,占比21.45%;公立医院改革补助150,000.00元,占比2.11%;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2,056,600.00元,占比29.0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和省级补助经费1,112,604.00元,占比15.72%;防艾补助2,103,800.00元,占比29.72%;乡村人才能力提升经费等137,000.00元,占比1.94%。 

  2、2019年事业收入404,298,867.95元,较去年增长38,566,444.52元,我院从2019年1月起实施《政府会计制度》,收入确认严格按照新制度规定执行,填报口径为预算会计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人民医院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04,103,636.74元,较去年增长35,825,412.10元,增幅9.72%。其中:基本支出403,029,623.34元,占总支出的99.73%;项目支出1,074,013.40元,占总支出的0.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人民医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3,029,623.34元,较去年增长50,635,809.24元,其中财政补助支出5,965,610.00元,医院自筹资金397,064,013.34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1.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医疗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8.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人民医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4,013.40元,严格按照《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云财社〔2018〕26号)等相关规定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了合规使用、专款专用,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项目拨款收入1,112,604.00元,2018年财政项目结转83,878.00元,2019年按相关规定支出1,074,013.40元,年末财政项目补助结转122,468.6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人民医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39,623.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74%,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03,058.94元减少16,363,435.54元。主要是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故相关工作支出由自筹资金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8,2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7%。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丧葬抚恤费、遗属补助、离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5,521,413.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3%。主要用于建水县人民医院卫生人才培养、艾滋病防治、公立医院改革补助支出等方面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人民医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人民医院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建水县人民医院部门资产总额675,776,180.09元,其中,流动资产433,679,594.88元,固定资产235,776,146.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87,400.00元,无形资产5,286,922.44元,其他资产246,116.36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8,390,898.9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16,435,312.64元,固定资产减少8,096,219.50元,在建工程增加677,400.00元,无形资产减少699,549.23元,其他资产减少73,955.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56,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92项,账面原值1,271,43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院从2019年1月起实施《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是指用于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政府和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及其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的会计体系。我国实行适度分离的双体系政府会计,即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权责发生制是指以收取款项的权利或支付款项的义务为标志来确定本欺期收入和费用的会计核算基础;收付实现制是指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为标志来确定本期收入和支出的会计核算基础。适度分离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功能,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功能,全面反映政府会计主体的预算执行信息和财务信息。 

  (一)资产: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由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预期能够产生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经济资源。 

  (二)负债: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资源流出的政府会计主体的现时义务。 

  (三)净资产:指政府会计主体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额。 

  (四)收入: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增加的,含 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入。 

  (五)费用: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减少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出。 

  (六)预算收入:指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年度内依法取得的并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入。 

  (七)预算支出:指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年度内依法发生并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出。 

  (八)预算结余:指政府会计主体预算年度内预算收入扣除预算支出后的资金余额,以及历年滚存的资金余额。 

  (九)按政府会计要求按照年度编制财务报告和预算会计报表。财务报表是反映政府会计主体财务状况、运行状况和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其编制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根据反映的经济内容不同,划分为: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现金流量表、附注。预算会计报表是反映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执行情况的书面文件,其编制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根据反映经济内容的不同,划分为:预算收入支出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 

  (十)我院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规定的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对本院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并编制会计报表。 

  1、我院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财会[2016]12号)实施。固定资产年旧年限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财会[2017]4号)实施。按照表1规定确定各类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其中房屋及构筑物中钢及钢筋混凝土结构不低于50年、砖混砖木结构不低于30年;通用设备中计算机办公设备不低于6年、车辆不低于8年;通用设备中通信、仪器仪表、广播电视、电子和通信测量设备不低于5年;专用设备中医疗设备5-10年;家具不低于15年、用具装具不低于5年。我院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不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仍然继续使用并规范实物管理。 

  2、我院无形资产会计核算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财会[2016]12号)实施。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为有限的,估计该使用年限,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政府会计主体提供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按月对使用年限有限的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并根据用途计入当期费用或者相关资产成本 。采用年限平均法或者工作量法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不考虑预计残值。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科研教学活动实现的收入,不包括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计划生育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政府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红十字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附件【建水县人民医院2019年决算公开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