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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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4029-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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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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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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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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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林木种苗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建水县林木种苗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林木种苗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林木种苗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依据《种子法》及林木种苗管理规定,负责全县林木种苗的管理,核发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查处林木种苗违法案件;按照国家标准,对全县林木种苗进行检验,确保符合规定的林木种苗用于林业生产;指导全县国营、乡镇苗圃建设;组织全县工程造林所需的林木种苗储备供应,选育和推广林木优良品种;承办县林业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全县共调入育苗用种412公斤,其中马尾松35公斤、樱花20公斤、羊蹄甲32公斤、白枪杆30公斤、川滇桤木80公斤、 华山松215公斤,以上育苗用种均由苗圃自行调入或县域内自采。
今年我县共培育造林苗木46亩,育苗量513万株。其中马尾松苗68万株、樱花62万株、羊蹄甲28万株、白枪杆17万株、川滇桤木34万株、华山松84万株、油茶220万株。今年我县实际造林需苗量是275万株。提供各乡镇义务植树苗木44.9382万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林木种苗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林木种苗管理站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林木种苗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94,603.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4,603.6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人员工资调整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林木种苗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08,494.04元。其中:基本支出394,603.68元,占总支出的96.60%;项目支出13,890.36元,占总支出的3.4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人员工资调整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林木种苗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4,603.68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2%。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人员工资调整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林木种苗管理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890.36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原因是上年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林木种苗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494.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人员工资调整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09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7%。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农林水(类)支出369,396.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4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林木种苗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元,支出决算为1,750.00元,完成预算的1.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00.00元,完成预算的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0.00元,完成预算的83.3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使用年限长,修理费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00.00元,增长4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车辆使用年限较长,修理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0.00元,占85.71%;公务接待费支出250.00元,占14.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查处林木种苗违法案件,对全县林木种苗进行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林木种苗管理站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建水县林木种苗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31,822.57元,其中,流动资产16,137.73元,固定资产15,684.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9,149.6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071.48元,固定资产减少183,221.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12.0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12.0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12.0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六) 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其他林业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附件【建水县林木种苗管理站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