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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jsxzfcxjsj/2024-00004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1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733301000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一个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规范村镇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人民防空的责任,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管理园林绿地和环境卫生等多功能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美丽县城创建工作,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坚持理念带动、实干推动、创新驱动,突出州委“六化”(规划、绿化、亮化、整洁化、便利化、文明化)要求,切实贯彻县委、县政府和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决策部署,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全面深入抓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市净化、亮化、美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一是以创建美丽县城为契机,快速推进紫陶大道、“一水两污”、世行项目和新老城道路、绿化、灯光等市政工程改造提升建设,力争将美丽县城创建纳入全省第一批示范;二是加大钟灵路、永善路、广慈路等“丁字路”、“断头路”的打通力度,着力整治城市交通拥堵问题,营造适宜创业发展、交通便利的生活居住环境;三是积极探索推进“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新型城市化建设。 

  2、抓好保障房建设,确保民生工程深得民心。一是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调控与监管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推进,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二是通过大力宣传棚户区改造政策和意义,加快安置小区建设,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助力古城风貌和谐统一;三是坚持以抗震加固为主,以拆除重建为辅,按照“住有所居,居有所安”的目标要求,全面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危房改造工程建设。 

  3、大力搞好古城风貌保护与恢复。按照县委、县政府积极实施全域旅游战略,擦亮临安古城金字招牌,加快古城传统风貌保护思路,编制《建水古城民居修缮设计》《建水临安湖旅游景观风貌概念性规划设计》等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实施古城保护与恢复工程提供了保障。切实推进梨园、西门两个片区,桂林街、永宁街、南正街、红井街、武庙街等31条街区基础设施建设及两侧房屋改造工程。积极申报世行贷款云南省红河州古城镇可持续发展项目建子项目,编制完成《项目优化实施方案》,目前正按程序报审。 

  4、全力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投融资体制,大力实施整体城镇化项目建设,从满足市民的需求出发,建设海绵城市、道路交通、供排水、绿化、路灯、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不断完善城镇功能,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5、全力推进绿化建设,绿化景观取得新成效。一是着力抓好城市公园绿地、公共绿地、小区绿地、单位绿地、道路绿地、水系绿地、车站绿地的增量提质。1-10月,累计投入2612万元,新增建成区绿地9.04公顷,新增公园绿地7.65公顷。二是紧紧围绕“美丽县城”建设,提升城市重要道路绿化品质,完成了紫陶大道、建水大道及其它部分重要道路和节点61209.56平方米的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其中,仅建水大道,铲除零乱地被约17000平方米,铺设马尼拉草坪17000平方米,概算总投资345.60万元,使绿化景观整体更清秀、更通透、更美观。三是投资1240余万元,完成了惠历广场的建设,项目总用地约14416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94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群众活动健身广场、公厕、管理用房、绿化景观、灯光亮化工程及高速公路管理局应急通道建设。四是积极推进零公里片区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整个项目由燕归广场及四块街头绿地组成,总面积约2.8万平方米,并新建一系列景观小品与休闲设施,如卷轴雕塑、地雕旱喷、休闲坐凳与廊架等,项目概算总投资1600万元,目前完成投资660余万元,预计11月中旬全面完工。 

  扎实推动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2019年建成城市道路151公里,绿化养护面积100.1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34.2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9.31%,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9.51平方米,城区供水普及率96%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100%,供水安全率达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 

  2.事业单位10个:建水县城建档案馆、建水县城乡规划管理所、建水县城陈路铁道口管理站、建水县建筑质量监督站、建水县路灯队、建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建水县城市绿化队、建水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和建水县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9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建水县城建档案馆6人、建水县城乡规划管理所10人、建水县城陈路铁道口管理站6人、建水县建筑质量监督站9人、建水县路灯队20人、建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4人、建水县城市绿化队30、建水县环境卫生管理站46人、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19和建水县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4人。 

  离退休人员10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5人(其中:公务员25人,财政供养5人,社保发工资单位补差额1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5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95,528,513.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5,151,513.93元,占总收入的99.9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77,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5%。上年205,583,129.85元对比增489,945,384.08元,增236.37%。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县政府对市政建设的投资加强,即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的投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702,804,864.88元。其中:基本支出25,111,218.79元,占总支出的3.57%;项目支出677,693,646.09元,占总支出的96.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222,065,103.94元对比增480,739,760.94元,增216.49%,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款、城区绿化养护费和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费增加,同时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房地产管理处退休人员的退休补差额部分纳入财政预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111,218.79元。与上年26,771,426.80元对比减少1,660,208.01元,下降6.20%,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4,249,299.59元,占基本支出的96.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61,919.20元占基本支出的3.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7,693,646.09元。与上年  195,293,677.14元对比增482,399,968.95元,增247.01%,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农村危房改造款、城区绿化养护费和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对下人民防空专项资金支出600,000元;提升人居环境办公室网格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1,026,263.00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体)支出11,890,000.00元;争取上级资金考核工作经费补助支出47,000.00元;城乡规划管理专项资金支出 100,000.00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3,949,221.08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9,117,346.95元,美丽县城建设1,037,727.84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42,016,606.00元,龙窑生态城建设等项目城市建设支出131,240,000.00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3,000,000.00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60,000.00元;紫陶大道等市政建设工程支出5,700,000.00元;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支出8,879,077.00元;棚户区改造支出104,932,621.00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532,612.00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1,983,842.05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700,000.00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31,972,384.50元。2.建水县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办公支出32,000.00元。3.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城市绿化队:城区绿化养护费6,695,785.64元。4.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费31,540,159.0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0,173,526.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59%。与上年135,293,619.32元对比增加374,879,906.96元,增长 

  277.09%,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1,713.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建水县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的工资福利支出547,476.00元,商品服务支出23,932.6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5.00元。 

  2.国防(类)支出63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建水县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的商品服务支出32,0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600,000.00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40,825.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01,345.4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305,621.84元,退休人员退休费590,745.60元,退休人员共用经费37,600.00元,遗属补助52,135.20元,死亡抚恤53,377.40元; 

  4.节能环保(类)支出12,916,26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主要用于提升人居环境办公室网格管理工作经费支出1,026,263.00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补偿款(水体)支出11,890,000.00元。 

  5.城乡社区(类)支出152,600,264.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9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0,190,964.0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572,822.4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7,329.00元,资本性支出90,629,149.05元。 

   

  6.住房保障(类)支出340,112,459.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67%。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104,932,621.00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523,612.00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资金1,983,842.05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700,000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231,972,384.5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3,203.46元,完成预算的23.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605.64元,完成预算的5.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6,597.82元,完成预算的17.6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559.35元,增长2.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5,546.53元,增长140.58%;增长的原因是2018年预算数未填列,实际预算数为20,000元,决算数为15,546.53元,下降4453.47元,下降22.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987.18元,下降13.0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605.64元,占23.50%;公务接待费支出86,597.82元,占76.5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605.6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605.6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应急车辆、路灯高空维修作业车辆及业务部门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6,597.8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6,597.8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农危改、公厕革命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5,734.12元,与上年465,394.36元对比减80,339.76元,减17.26%,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其他交通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广告制作宣传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49,225,036.54元,其中,流动资产7,715,709.31元,固定资产28,261,818.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190,370.00元,无形资产10,800.00元,其他资产12,046,338.31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59,315,671.56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090,635.0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391,361.62元,固定资产减少12,756,411.71元,无形资产增加10,8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12,046,338.3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16,763.2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815,029.7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7,73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119,701.2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467,590.4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815,029.7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建水县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含轮渡、轻轨、地铁)、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733301111 



附件【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