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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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rmzf/2025-0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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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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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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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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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建水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局共争取到位上级林业项目资金1019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581万元,省级资金1511万元,州级资金105万元)。完成林业固定资产投资10124万元,预计可实现林业总产值11.8亿元。
1.森林资源管护工作: 林业防灾减灾工作成效明显。一是森林防火取得了连续二十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的好成绩;全面完成了省、州下达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各项防控指标。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按照“严管公益林、天然林、放开人工林”的要求,通过加强采伐、运输、销售和伐前、伐中、伐后的监督管理和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林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全县共受理查处各类森林案件321件,其中:刑事案件30起,破案29起,破案率96%;林政案件291起,查处291起,查处率100%。森林资源管护机制不断完善。一是以森林核查工作为重点,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二是公益林管护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工作不断加强。二是公益林管护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工作不断加强。四是湿地资源保护工作有序推进。
2.林业生态建设: 营造林工作任务超额完成。全年共完成营造林任务6.67万亩,其中:造林完成3.27万亩,营林完成3.65万亩,任务完成率120.5%。完成义务植树126.23万株,建立县级机关义务植树基地种植马尾松300亩,任务完成率101.8%。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工作大力推进。全年共完成绿化面积1.26万亩,任务完成率152.7%。路域桉树替换改造工作。,全县共完成路域桉树替换改造采伐面积3695.4亩,采伐蓄积18784.7立方米,采伐完成率达102%,超额完成了州级下达的改造采伐任务;完成改造复绿面积2523.05亩,完成规划复绿面积的100%。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任务为: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项目:人工造林5094亩,封山育林12453亩;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500立方米蓄水池4个,300立方米蓄水池2个,田间生产道路6条,全长3.6公里,坡改梯38.67公顷。草食畜牧业发展项目:草地建设720亩,青贮窑8000立方米,草食畜牧发展项目正在实施中。
3.经济林果产业发展:全县共种植经济林果38.33万亩。其中,木本油料类核桃2.59万亩、油茶5.5万亩;果品类柑桔9.4万亩、葡萄10.06万亩、石榴5.09万亩、其它水果类经济林4.41万亩;林下产业类滇黄精0.05万亩,草果1万亩,其它药材0.03万亩。全县21个林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运营管理不规范的1个,仅注册无实质性生产经营的3个。
4.林业科技与宣传:林业科技工作:一是新建生态站建设方面,二是依托生态站北京林业大学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培养大批人才。三是完成了人工林草植被恢复试验区1200亩,塔拉育苗12万株,建立人工混交林650亩。完成了核桃林下紫山药种植示范面积13亩。并完成示范基地建设200亩,开展技术培训1次,参训人员70人。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5145亩,开展技术培训5期230人次,发放林业科技宣传材料450余份。林业宣传工作:我局共在中央、省、州各类主流媒体刊发或播出林业新闻信息56条,其中,中央电视台1条,云南电视台采用10条、云南省林业厅网11条,红河电视台17条,红河日报6条、无线红河微信公众号11条。编发内刊《建水林业》10期,信息50余条。
5.风景名胜区管理:做好景区内人类活现状遥感监测核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组织相关乡镇林业站对景区内140处点位进行核查。做好项目建设工作。项目总投资分别为1206万元和1000万元。
6.草原管理:草原生态建设与修复工作。2019年,省级下达我县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治理项目3万亩。
8.党的建设工作:共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党员大会10次,支委会60次,开展支部主题党日10次,支部讲党课18次,全体党员廉政党课1次。以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真正把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工种草1.4万亩、改良草地1.6万亩。正在进行野外踏查和地块落实。草原监测工作。设置了50亩固定监测点一个,12块“星空地”样地的盛期监测工作;开展30户家畜补饲情况调查工作,为指导草原保护与建设和家畜补饲提供了重要依据。
7.提案建议办理与信访: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7件。全年共接到信访件6件,其中县信访局转办件4件,接待群众信访2件,目前,已办理回复5件,正在办理1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建水县曲江西山木材检查站。
建水县曲江西山木材检查站没有设立二级财务,财务核算、部门决算、部门决算公开并入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3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85,726,767.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281,267.72元,占总收入的99.4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45,500.00元,占总收入的0.52%。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19,251,538.28元,增加28.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806,038.28元,增加28.29%,其他收入445,500.00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职能和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能划入我单位,这两块财政拨款收入项目资金增加,其他收入增加原因森林火灾保险赔偿款以前年误做入其他应付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99,931,976.38元。其中:基本支出5,772,049.26元,占总支出的5.78%;项目支出94,159,927.12元,占总支出的94.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总支出增加27,012,084.06元,增加37.0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07,340.82元,增加53.32%;项目支出增加25,004,743.24元,增加36.15%。基本支出增加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建水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建水县林业工作站撤销,人员划入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项目支出增加原因是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建水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建水国家风景名胜区建设、退耕还林项目和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72,049.2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32%,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机构改革,建水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建水县林业工作站撤销,人员划入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47%。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人均151,896.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159,927.12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25,004,743.24元,增加36.15%。项目支出增加原因是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建水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建水国家风景名胜区建设、退耕还林项目和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等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建水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建水国家风景名胜区建设、退耕还林、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管护、石漠化综合治理、林业产业化、林业防灾减灾、林业产业化管理、林业贴息、林业防灾减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947,167.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1%。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5,027,275.07元,增加34.32。项目支出增加原因是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建水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建水国家风景名胜区建设、退耕还林项目和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8,907.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通道和面山绿化批挥部工作经费、龙窑开发公司相关费用补助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61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主要用于建水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建水风景旅游区建设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4,854.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离退休人员公用费、单位承担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退休人员规范津补贴、死亡抚恤金支出。
4.节能环保(类)支出16,079,248.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2%。主要用于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天然林管护项目、退耕还林项目、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74,358,157.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92%。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机构正常运转、人员经费、林业专项业务工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1,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5,554.00元,完成预算的97.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9,900.00元,完成预算的98.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5,654.00元,完成预算的95.0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切实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52,554.00元,增长34.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4,900.00元,增长52.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654.00元,增长11.2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建水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建水县林业工作站撤销,人员划入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账务核算并入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三公经费也相应的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900.00元,占63.20%;公务接待费支出75,654.00元,占36.8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9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9,9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开展林业和草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5,65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5,65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工作业务指导、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8,918.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7,335.96元,增加94.34%,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建水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建水县林业工作站单位撤销,人员划入林草局本局,机关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单位正常运转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202,815,539.04元,其中,流动资产134,272,605.52元,固定资产5,811,262.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2,391,461.74元,无形资产44,666.65元,其他资产295,543.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61,874.8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858,739.61元,固定资产增加423,267.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14,057,137.69元,无形资产增加44,666.65元,其他资产减少1,756,13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81项,账面原值419,22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90,758.3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4,65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947,918.86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8,180.4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690,758.3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六)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七) 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退耕现金:反映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十)退耕还林工程:反映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支出。
(十一)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反映除京津以外其他用于风沙荒漠治理方面的支出。
(十二)农村公益事业:反映农村公事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十三)森林培育: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土流失等支出。
(十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林业产业化:反映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林业防灾减灾: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十七)其他林业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附件【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