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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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rmzf/2025-0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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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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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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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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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是一个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规范村镇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人民防空的责任,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等多功能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启动美丽县城创建工作,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坚持理念带动、实干推动、创新驱动,突出州委“六化”(规划、绿化、亮化、整洁化、便利化、文明化)要求,切实贯彻县委、县政府和州局的决策部署,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全面深入抓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市净化、亮化、美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一是以创建美丽县城为契机,快速推进紫陶大道、“一水两污”、世行项目和新老城道路、绿化、灯光等市政工程改造提升建设,力争将美丽县城创建纳入全省第一批示范;二是加大钟灵路、永善路、广慈路等“丁字路”、“断头路”的打通力度,着力整治城市交通拥堵问题,营造适宜创业发展、交通便利的生活居住环境;三是积极探索推进“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新型城市化建设。
2、抓好保障房建设,确保民生工程深得民心。一是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调控与监管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推进,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二是通过大力宣传棚户区改造政策和意义,加快安置小区建设,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助力古城风貌和谐统一;三是坚持以抗震加固为主,以拆除重建为辅,按照“住有所居,居有所安”的目标要求,全面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危房改造工程建设。
3、全力推进风貌改造,特色街区展现新面貌。按照县委、县政府积极实施全域旅游战略,擦亮临安古城金字招牌,加快古城传统风貌保护思路,正在编制《建水古城民居修缮设计》《建水临安湖旅游景观风貌概念性规划设计》等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实施古城保护与恢复工程提供了保障。切实推进古城风貌恢复31条街区改造项目,项目分梨园、西门两个片区,桂林街、永宁街、南正街、红井街、武庙街等31条街区基础设施建设及两侧房屋改造工程,改造任务数1346户,目前片区内10条街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三线入地及道路恢复提升(一期)工程已完工,计划投资2733.54万元,三线入地目前已付款2420万元。先后完成了以紫陶街、1915艺术街区、鸡市街为代表的网红特色街区打造。积极组织实施南城门片区、武庙片区、指林寺片区等9个古城风貌恢复征收项目,截至10月底,累计征收1770个单位和个人,涉及补偿资金7.91亿元。
4、全力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投融资体制,大力实施整体城镇化项目建设,从满足市民的需求出发,建设海绵城市、道路交通、供排水、绿化、路灯、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不断完善城镇功能,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扎实推动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2019年,建成城市道路151公里,绿化养护面积100.1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34.2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9.31%,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9.51平方米,城区供水普及率96%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100%,供水安全率达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
事业单位6个:建水县城建档案馆、建水县城乡规划管理所、建水县城陈路铁道口管理站、建水县建筑质量监督站、建水县路灯队和建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建水县城建档案馆事业编制数6人,实有6人;建水县城乡规划管理所事业编制数0人,实有10人;建水县城陈路铁道口管理站事业编制数6人,实有6人;建水县建筑质量监督站事业编制数9人,实有9人;建水县路灯队事业编制人数20人,实有20人;建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事业编制人数4人,实有人数。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5人(公务员25人,事业人员1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无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45,138,934.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5,138,934.8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164,271,843.83元对比增480,867,091.03元,增292.73%。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县政府对市政建设的投资力度有所加强,即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的投资力度相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650,992,757.51元。其中:基本支出11,917,056.09元,占总支出的1.83%;项目支出639,075,701.42元,占总支出的98.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78,312,641.72元对比增472,680,115.79元,增265.09%,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县政府对市政建设的投资力度有所加强,即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的投资力度相对增加,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款也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17,056.09元。与上年12,313,566.68元对比减396,510.59元,减3.22%,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9,075,701.42元。与上年165,999,075.04元对比增284.99%,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征地和拆迁补偿和农村危房改造款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8年、2019年省对下人民防空专项资金支出600,000元;提升人居环境办公室网格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1,026,263.00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体)支出 11,890,000.00元;2018年争取上级资金考核工作经费补助支出47,000.00元;城乡规划管理专项资金支出100,000.00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3,949,221.08元,(其中:城市路灯维护及电费支出2,100,636.08元,“临安古城”主题特色街区建设项目支出13,000,000.00元,“一双两污”PPP 项目政府资本金支出11,229,900.00元,建水县老旧小区改建设项目100,000.00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补偿款 30,920,100.00元,污水处理费6,598,585.00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9,117,346.95元,(其中:集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出585,281.52元,曲江大道等市政建设工程款支出14,000,000.00元,青山路等市政建设工程款支出3,800,000.00元,城市下水道清理工程款支出442,615.00元,农村危房改造施工指导服务费支出100,000.00元,地下综合管线探测工程款支出810,680.00元,美丽县城创建、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经费支出1,676,608.33元,小桂湖公园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资金支出3,500,000.00元,零公里1-5号路建设土地占用费支出370,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造价审核等费用支出832,162.10元,建水县轻工业园区及零公里片区污水排放收集设施工程款3,000,000.00元);美丽县城建设1,037,727.84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2,016,606.00元,(其中:世行项目南环线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资金支出10,000,000.00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8,000,000.00元,南环线工程建设房屋征收补偿费用支出5,000,000.00元,土地征收款(个旧市和信)支出12,390,606.00元);龙窑生态城建设等项目城市建设支出131,240,000.00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3,000,000.00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60,000.00元;紫陶大道等市政建设工程支出5,700,000.00元;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支出8,879,077.00元;棚户区改造支出104,932,621.00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532,612.00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1,983,842.05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700,000.00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31,972,384.5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9,797,074.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63%。与上年91,541,157.10元增368,255,917.41元,增402.28%,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所有项目纳财政预算,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其他保障性安居等项目资金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6,6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支付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人员工资福利。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6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29,870.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0,005.0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2,197.76元,退休人员共用经费11,600元,遗属补助26,067.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2,916,26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主要用于提升人居环境办公室网格管理工作经费支出1,026,263.00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补偿款(水体)支出11,89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4,541,801.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9,768,696.5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30,602.3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75元,资本性支出88,841,327.65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0,112,459.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97%。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104,932,621.00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523,612.00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资金1,983,842.05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700,000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 231,972,384.5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6,597.82元,完成预算的33.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预算的6.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6,597.82元,完成预算的27.0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9,052.82元,下降9.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0,000.00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947.18元,下降11.2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00元,占18.76%;公务接待费支出86,597.82元,占81.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镇区公厕、市政建设等项目进度的跟踪、监督、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6,597.8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6,597.8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农危改、公厕革命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5,734.12元,与上年444,031.80元对比减少101,702.32元,减22.90%,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其他交通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广告制作宣传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22,749,643.98元,其中,流动资产1,457,160.86元,固定资产9,246,144.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12,046,338.31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9,723,222.29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3,026,421.6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959,604.36元,固定资产减少3,060,312.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12,046,338.3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16,763.2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620,752.4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07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119,701.2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439,973.1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620,752.4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9年项目支出639,075,701.42元,其中:对下人民防空专项资金支出600,000元;提升人居环境办公室网格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1,026,263.00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体)支出 11,890,000.00元;争取上级资金考核工作经费补助支出47,000.00元;城乡规划管理专项资金支出 100,000.00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3,949,221.08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9,117,346.95元,美丽县城建设1,037,727.84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42,016,606.00元,龙窑生态城建设等项目城市建设支出131,240,000.00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3,000,000.00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60,000.00元;紫陶大道等市政建设工程支出5,700,000.00元;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支出8,879,077.00元;棚户区改造支出104,932,621.00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532,612.00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1,983,842.05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700,000.00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31,972,384.5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单位按预算绩效目标合理合法合规地使用预算安排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算相关指标性任务。自评为良好。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使用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每项支出均在预算范围内,发挥了资金的最大效益,达到了预期目标。
(四)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我单位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理顺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从源头抓起,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根据财政预算的有关
要求,结合单位实际需要,按标准、按项目科学认真编制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控制在小于等于上年。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严格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以内支出;资金到位及时下拨及时使用,完成预算安排要求。严禁出现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从内部风险防范和资金运行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管理,不断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建水县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含轮渡、轻轨、地铁)、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附件【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