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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jsxczj/2025-00370
  • 发布机构
    建水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16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建水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县委政法委机关是县委政法委的办事机构。县委政法委担负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州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县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组织和指导全县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负责对政法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的党内监督等职责。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的工作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目标,全面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央、省州县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我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建水县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政法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844,062.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04,062.80元,占总收入的99.3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68%。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804,062.80元,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4,685,098.03元,本年比上年增加1118964.77元,增加23.88%。增加原因是2019年财政没有下达额度到本单位进行缴纳,2020年下达到本单位,由本单位进行缴纳。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920,733.17元。其中:基本支出4,734,518.17元,占总支出的79.97%;项目支出1,186,215.00元,占总支出的20.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2020年度支出合计5,920,733.17元,2019年支出合计5,296,534.14元,本年比上年增加624,199.03元,增加11.79%。增加原因是2019年财政没有下达额度到本单位进行缴纳,2020年下达到本单位,由本单位进行缴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建水县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34,518.17元。比2019年4,988,216.14元。减少253,698.27元,减少5.09%。主要原因是:2020年工会活动补助经费减少,公务用车减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97,585.74元,占基本支出的86.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6,932.43元,占基本支出的13.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建水县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6,215.00元。比2019年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8,318.00元,增加了877897元,增加284.74%。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鸿辉公司前期调查增加经费使用;综治维稳工作较重,综治维稳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4,062.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3%。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61,119.94元,增加了1042942.86元,增加了21.91%.主要原因:2019年财政没有下达额度到本单位进行缴纳,2020年下达到本单位,由本单位进行缴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29,246.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112,961.99元(基本工资939,777.00元;津贴补贴1,638,361.00元;奖金528,862.00元;其他社会保障5,961.99元);商品服务支出1,318,588.43元(其中:办公费543,089.00元;印刷费32,000.00元;咨询费70,000.00元;手续费4.00元;水费5,250.00元;电费5,250.00元;差旅费59,910.00元;维修(护)费25,722.00元;会议费500.00元;公务接待费3,437.00元;劳务费95,000.00元;委托业务费160,000.00元;工会经费19,794.48元;福利费1,395.5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71.43元;其他交通费286,55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415.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5.00元(其中:奖励金245.00元);资本性支出97,451.00元(其中:专用设备购置97,451.00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320,3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286,490.00元(其中:办公费286,490.00元);资本性支出33,88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3,880.00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0,703.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40,703.36元(其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340,703.36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351,867.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51,867.02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19,546.0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5,586.98元;其他社会保障6,734.00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261,8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61,876.00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61,876.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1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708.43元,完成预算的1.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71.43元,完成预算的2.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37.00元,完成预算的1.3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64,650.00元,下降89.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0,231.00元,下降90.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419.00元,下降87.6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71.43元,占55.41%;公务接待费支出3,437.00元,占44.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71.4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271.4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43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建水县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0,194.43元,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3,534.22元,减少了763339.79元,减少了58.11%,主要原因是2020年工会活动补助经费减少,公务用车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建水县政法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671,717.12元,其中,流动资产222,134.17元,固定资产449,582.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0,888.3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1,777.36元,固定资产增加49,110.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8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8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8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附件【中国共产党建水县政法委员会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