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
索引号jsxrmzf/2025-00062
-
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08-17
-
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31601000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具体实施意见,牵头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运营等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各乡镇的社会保险工作。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或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扩面提标,社会保障水平不断增强
一是努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参保和基金清欠工作。着力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按照省级有关政策及时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2020年,企业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30928人,其中在职职工参保人数19806人,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6247.5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83159人,领取待遇72196人,月发放金额 83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5531人,养老保险基金征收24719.66万元,发放养老金28713.68万元;加强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尤其是建筑交通领域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初审工作,2020年,全县参加工伤保险人数34194人,基金收入753.81万元,支出1272.68万元;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22158人,基金收入1127.49万元,支出 1767.7万元。
二是有序推进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试行办法》(云政发〔2008〕22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共有失地保障金36846.1193万元。
三是有序开展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今年来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2020年,全县阶段性减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涉及参保企业508家,减免金额5013.09万元,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涉及参保单位601家,涉及金额537.29万元,失业保险减税降费涉及401家企业,金额297.33万元。
四是稳步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双随机”检查制度,强化收支、结算、运行以及内控建设等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审核稽查质量,防范经办领域各种潜在风险,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提高基金管理的透明度,对基金运行的全过程实现监管,做到公开、透明、安全、高效,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2.稳中求进,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一是落实就业创业各项政策,优化就业创业环境。积极落实创新创业相关政策,抓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创业扶持效果更加明显。充分发挥人社牵头部门作用,及时召开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确保“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的落实,促进大学生、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等各类劳动者创业带动就业,2020年全县扶持创业1000人(含小微企业2人),发放创业贷款15066.6万元(含小微企业500万元),带动 3873人就业,其中:“贷免扶补”536人,金额7591.6万元,带动就业2247人;小额担保 464 人(含小微企业2户),金额 7475 万元(含小微企业500万元),带动就业 1626 人(含小微企业40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4898人,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1480 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882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263人,失业率控制在3.51% 。认真落实困难企业稳岗补贴,针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大型企业按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企业,中小微企业按100%返还企业。现已申报企业161家,涉及金额397.16万元,稳定岗位7395个。
二是做好服务工作,畅通就业创业渠道。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因疫情影响,州级2020年的大中专毕业生报到采取网络实名制登记,同时逐一为未就业大学生提供职业介绍、就业指导、政策咨询、创业指导等服务,2020年,转出大中专毕业生档案954份,组织63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做好线上岗位发布,线下招聘会。因疫情影响,利用红河人才网、云南公共就业服务网站,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搭建求职招聘平台,拓宽就业渠道,进一步帮助城乡各类劳动力高质量稳定就业,解决企业用工需求,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2020年7月4日,举办2020年抗疫情稳就业促脱贫现场招聘会,大大改善了企业用工不稳定的局面,营造了“用工稳,稳用工”的良好用工环境,提供就业岗位200个。
三是抓好信息对接,稳定劳动力转移就业。依托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平台,为劳动力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岗位信息和技能培训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依托驻外劳务工作站,促进贫困劳动力与各类用人单位的供需对接,切实提高有组织转移就业的比例,解决就业扶贫自发式多、稳定性差等问题。结合建水紫陶和建水早熟葡萄、酸甜石榴、柑桔、蓝梅等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建设项目招用工计划,针对性组织本地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2020年,建水县农村劳动力257566人,其中:贫困劳动力30565人;转移就业183965人,其中: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20470人。截至目前“点对点”先后共有28批次881人务工人员分别到广东、浙江务工。
四是全力开展技能培训,抓好培训促就业。围绕我县重点培育产业的需求,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职工、农村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快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建设。2020年,招标19家培训机构,批准5家企业培训中心,使用技能提升资金、就业资金1885万,培训企业职工、城乡各类劳动者18405人,其中有贫困劳动力6288人。
3.依法维权,劳动关系保持和谐
一是建立多层次的调解网络,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在乡镇、企业建立和规范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实现了关口前移、服务下移,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和工作框架,力争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2020年,共收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9件,其中1件不予受理,立案受理58件。受理的案件中调解结案23件,裁决结案27件,撤案8件,结案率100%,涉案金额78.45万元。案外调解93件,涉案金额82.66万元。案件调解率达77%。
二是加强治欠保支工作,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工作衔接,全面落实治欠保支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和根治欠薪冬季行动,加强欠薪源头整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2020年底,全县共有在建工程项目60个,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余额6131万元,存款项目户数130户。2020年,我县新开工项目21个,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357万元,并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21户,为35个已完工项目退保证金1249.4万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代发工资项目52个,代发工资人数30266人次,代发工资金额19001万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3694.89万元,农民工工资专户130个。全县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48户(次),劳动监察机构共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187件,结案186件,为2791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2245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是开展规范依法用工,全面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在中小企业大力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稳步推进。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季节性强、工作时间弹性大的特点,制定农民工简易合同文本,供企业使用,促使用人单位与比较稳定的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2020年,我县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组织在云南劳动用工登记网上备案管理系统开户874户,职工总数17874人,签订劳动合同人数17516人。全县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8%,其中城镇就业相对稳定的农民工合同签订率为96.3%。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决定企业工资水平的做法,全县集体合同签订率为97%。
四是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策落实,稳定劳动关系。及时转发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云南省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处理工作的通知》、州人社局《致全州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一封信》等省、州疫情期间明确的劳动关系方面的政策,让企业广泛知晓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处理措施。关注本辖区裁员企业,指导企业做好裁减人员方案,做好裁员报告审核。按省、州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部门联动、信息互通,推动工作落实,做好特殊时期企业劳动关系相关政策解释和劳动用工指导服务,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4.推进改革,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认真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州人社部门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下达各级评审委员会2020年的职称评审计划。组建红河州工艺美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协助县档案局重新调整红河州档案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重新调整了档案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截至目前,共审核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1228份,初职586份,中级职称334 份,副高274份,正高34份;评审通过813人,其中正高7人,副高127人,中职196人,初职483人。
二是做好人才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人(其中:公开招聘35人,紧缺人才引进8人);面向全国优秀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269人;聘用特岗教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人;聘用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9人;聘用公费师范毕业生4人;聘用定向村干部5人。
三是做好专家人才工作。推荐申报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人选2人,科技兴乡贡献奖2人,省突1人。组织云南首席技师评选,申报人数17人,杨庆祥、杨春丽、向炳成、蒋家才、王志伟通过州级推荐,申报建水县专家工作站建站材料28家。
四是完善技能技术评价机制。2020年2月,成立了云南建水紫陶职业技能企业自主评价领导小组,改革创新建水紫陶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发挥企业在紫陶人才培养、评价方面的主体作用。制定了建水紫陶成型技能标准、建水紫陶烧制技能标准、建水紫陶原料准备技能标准、建水紫陶装饰技能标准。红塔蓝鹰纸业有限公司、浪鬼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涌鑫公司、源鑫公司4家企业获得企业自主评价资质。
五是保障福利待遇,激励人才干事创业。审核审批事业人员岗位变动后重新确定工资785人、新录用工资294人、转正定级工资待遇33人。同时,大力监督、清理和规范用人单位落实津贴补贴政策,保障人才合理福利待遇。
5.发挥优势,脱贫攻坚取得成效
紧紧围绕“两个百分之百和一个百分之五十”目标完成就业扶贫工作,2020年建水县农村贫困劳动力30565人,转移就业20731人;开发公乡村公共服务岗位1084个,资金451.38万元,建水扶贫车间累计有过40间,吸纳劳动力2954人,贫困劳动力1357人,现开工的有12间,吸纳劳动力526人,贫困劳动力255人。落实外出务工奖补政策,县级财政资金发放交通补贴18176人,共计发放310.36元;州级务工奖补发放县外务工1527人,共计发放113.535万元。确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人社行业扶贫“清零行动”。在全县5166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符合参保条件的39093人,符合参保的已参保39093人,参保率100%,符合领取待遇7815人,领取待遇7815人。符合代缴5277人,代缴金额52.77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2. 建水县社会保险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建水县就业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4. 建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5. 建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其他事业单位;
6 .建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其他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9人,事业人员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9人,事业人员15人)。人员编制如下:1.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2.建水县社会保险局,核定事业编制33名;3.建水县就业局,核定事业编制6名;4.建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5. 建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核定事业编制3名;6.建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2名。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79,008,281.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726,481.27元,占总收入的96.4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281,800.00元,占总收入的3.51%。2019年收入数为173,160,889.50元,2020年与上年度对比增加5,847,391.77元,增加主要原因:2020年就业资金上级拨款与2019年比增加8,353,950.00元,新增中央工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拨款增加1,54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78,826,668.66元。其中:基本支出161,486,513.33元,占总支出的90.30%;项目支出17,340,155.33元,占总支出的9.7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基本支出161,486,513.33元,与上年199,100,004.13元对比基本支出减少37,613,490.80元,减少19.00%,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绩效工资不随工资发放,故支出减少。2020年项目支出17,259,117.46元,与上年3,100,916.37元对比增加14,158,201.09元,增幅457%。主要是2020年新增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99,980.00元、中央工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专项经费支出1,540,000.00元;2020年就业补助专项资金支出25,206,841.07元,与2019年支出10,534,636.29元相比增加14,672,204.7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486,513.33元。2019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100,004.1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613,491.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绩效工资不随工资发放,故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0,467,218.05元,占基本支出的99.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19,295.28元,占基本支出的0.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340,155.33元。2019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00,916.3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239,239.00元,主要原因主要是2020年新增办公设备购置、就业补助专项资金和中央工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专项经费,故本年其他就业补助支出较上年增加。明细如下:
1.2011099红财社发[2019]149号三支一扶大学生社会保险州级补助资金,金额87,810.00元;
2.2080101红河州人社局考试工作经费,金额81,037.87元;
3.2080102建财预[2020]437号基层办公设备更新专项资金,199,980.00元;
4.2080704红财社发[2020]74号2020年中央就业资金,支出金额1,457,882.94元;
5.2080705红财社发[2020]74号2020年中央就业资金,支出金额3,120,900.00元;
6.2080711红财社发[2020]54号2020年就业见习补贴及就业创业省级补助资金额支出金额207,760.00元;
7.2080799红财社发[2020]74号2020年中央就业资金,支出金额4,592,700.00元;
2080799建水县2020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出金额5,997,084.52元;
8.2089901建财发[2020]5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办案专项经费,支出金额55,000.00元;
9.2119901红财建发[2020]21号中央工业结构调整专项经费,支出金额1,54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726,481.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9%。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200,920.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9,474,440.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绩效工资不随工资发放,故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4,408.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支付2020年我县“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补助经费和社会保险州级补助资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9,085,016.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89%。主要用于支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35,943.40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43,970,748.73元,就业补助支出13,105,456.05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868.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67,012.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50,927.24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5,904.3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09877.83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303.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5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支付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中央工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专项经费921,000.00元、支付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中央工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专项经费586,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00,0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主要用于支付全县提前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和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4万元,支出决算为41,318.00元,完成预算的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318.00元,完成预算的5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2,682.00元,下降44.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682.00元,下降44.1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41,318.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41,31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1,31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劳动力转移、就业、社保、城乡居民等专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7,230.28元,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6,878.5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9,648.25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就业创业工作、社保工作、组织考试工作、扶贫督导工作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4,013,766.09元,其中,流动资产266,769.25元,固定资产3,722,920.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4,076.25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4,254,630.37元相比减少240,864.28元。
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0,864.28元,其中固定资产折旧减少240,864.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9.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0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29.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也称为公共财政预算、科技三项费用及其他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财政预算支出是指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透过公共财政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
3.其他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4.一般预算支出是国家对集中的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政府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等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计划生育等。
8.住房保障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城乡社区住宅(如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331601111
附件【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2021081002521851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