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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jsxrmzf/2025-00050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17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建水县自然资源公安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森林资源管护工作 

  (1) 林草防灾减灾工作。一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取得连续二十一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的好成绩;二是全年共上报森林火灾保险理赔案件4起,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500起。三是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全面完成了省、州下达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各项防控指标。四是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完成了我县已审批的22家野生动物经营、驯养繁殖户的转产退出工作。认真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累计完成古树单株调查949株,古树群调查129个;完成古树单株挂牌628株,古树群挂牌109个。 

  (2)林政管理工作。一是行政审核审批工作。按照“严管公益林、天然林、放开人工林”的要求,以强化林地林权管理为重点,通过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加强采伐、运输、销售和伐前、伐中、伐后的监督管理和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二是林权管理服务工作。共办理林权抵押贷款注销业务6起,协助法院做好查封冻结业务4起,受理林权信访件3起,调解3起,调解率100%。三是林政执法工作。全县共受理查处各类森林案件501件,其中:刑事案件46起,破案率100%;林政案件455起,查处率100%。 

  (3)森林督查和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茶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森林督查工作。违法图斑查处率96.3%,收回率90.2%,恢复率82.5%。二是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茶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已通过强有力措施,查处违法案件199起,其中:行政案件193起,刑事案件6起。 

  (4)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工作。2020年,全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28.6万亩;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面积120.21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天然林停伐补助金已兑付完成。 

  (5)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工作。《建水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送审稿)》已通过州级相关部门评审和省林草局复核,加大湿地保护工作宣传,加强湿地监测管理,认定区域总面积2586.97公顷,加快推进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共增加湿地保护面积1298.65公顷。 

  2.林业生态建设 

  (1) 营造林工作。省州下达营造林任务4.67万亩,义务植树任务124万株。今年全县共培育各类造林苗木418万株,完成营造林任务5.02万亩,任务完成率107.5%。完成义务植树129.35万株,任务完成率104.1%。并在临安镇放马坪牛屎山建立县级机关义务植树示范基地300亩。 

  (2)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工作大力推进。建水县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三年行动计划中2020年建设任务为0.825万亩,完成绿化造林0.865万亩,任务完成率104.8%。造林树种湿地松、清香、凤凰木、石榴。 

  (3)项目资金争取及招商引资工作。共争取到位上级林业项目资金6481.39万元;固定资产投资6417万元,实现林草总产值106535万元。招商引资工作正在开展中。 

  3.改革与产业发展工作 

  一是完成了“中国慢生活休闲体验区”—临安镇古城区的申报及初步评审工作。二是上报产业监测数据及相关报告。 

  4.林业科技与宣传 

  (1)林业科技工作。在生态站建设方面:完成了20个观测点观测数据收集,生态站第二期项目已得到批复,并进行招投标。依托生态站北京林业大学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培养大批人才。并完成了林下种植试验点的除草抚育工作和建水县石漠化综合治理示范推广基地建设项目数据调查工作。在林草科技试验示范方面:“油茶智能滴灌水肥一体化栽培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按总规顺利推进;喀斯特断陷盆地石漠化演变机理及综合治理技术与示范”项目已按合同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通过断陷盆地石漠化治理示范区研究,为断陷盆地石漠化综合治理提供了示范样板。 

  (2)林业宣传工作。切实加强林业宣传,年初把宣传工作任务量化到局属各单位,并积极向省、州、县级各类新闻媒体投稿,已完成信息报送工作任务。 

  5.风景名胜区管理 

  (1)建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共投入项目资金740万元,完成了路面建设5686.4㎡、电力改造6894.6m、弱电改造2942.9m、雨污管992.4m,路灯40盏,配置果皮箱50只、垃圾收集箱10只,新建公厕1座80㎡。 

  (2)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共投入项目资金820万元。完成步道长约3591.17 m,观景台551.88㎡,太阳能路灯308盏,步道路灯96盏,购置果皮箱149只、垃圾收集箱7套,新建公厕72.23㎡,改建公厕58.37㎡,修建停车场1421㎡,安装旅游景区内5A标准交通引导标识30块,景区导览牌5块,景区古树名木标志标牌5000块。 

  6.草原管理:2020年草原生态修复试点项目完成人工种草1.4万亩,改良草地1.6万亩,建设围栏8.8公里。任务完成率100%。并认真做好草原固定监测和“星空地”样地监测工作 

  7.提案建议办理与信访 

  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4件。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8.疫情防控工作 

  我局在开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野生动物监测排查及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根据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及时安排部署、迅速采取措施,成立了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 

  2.建水县曲江西山木材检查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2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0年度收入合计69,240,020.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700,520.19元,占总收入的99.2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39,500.00元,占总收入的0.78%。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16,486,747.53元,减少19.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580,747.53元,减少19.44%,其他收入539,500.00元,其他收入增加94,000.00元,增加21.10%。主要原因分析林业贷款贴息资金和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两个项目资金减少,其他收入增加原因是森林火灾保险赔偿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0年度支出合计73,028,704.71元。其中:基本支出7,069,698.56元,占总支出的9.68%;项目支出65,959,006.15元,占总支出的90.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总支出减少26,903,271.67元,减少26.9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97,649.30元,增加22.48%;项目支出减少28,200,920.97元,减少29.95%。基本支出增加原因是因为单位承担的保险缴费增加,单位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保险费用由单位直接缴费,以前年度是县级统一安排缴费。项目支出减少原因是林业贷款贴息资金和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两个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69,698.56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297,649.30元,增加22.48%;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单位承担的保险缴费增加,单位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保险费用由单位直接缴费,以前年度是县级统一安排缴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584,727.02元,占基本支出的93.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4,971.54元,占基本支出的6.86%。人均支出168,326.1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959,006.15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28,200,920.97元,减少29.95%,主要原因分析是林业贷款贴息资金和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两个项目资金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建水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建水国家风景名胜区建设、退耕还草、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管护、石漠化综合治理、林业防灾减灾、动植物保护、林业贴息、林业防灾减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486,509.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6%。与上年对比减少25,460,657.96元,减少25.99%,主要原因分析林业贷款贴息资金和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两个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40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主要用于建水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建水县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46,927.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离退休人员公用费、单位承担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48,780.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0,668,825.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0%。主要用于草原生态修复试点项目、自然地整合优化前期规划设计费、天然林停伐补助项目、退耕还草项目;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12.农林水(类)支出57,155,658.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1%。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机构正常运转、人员经费、林业专项业务工作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44,1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1000元,支出决算为205,554.00元,完成预算的97.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9,900.00元,完成预算的98.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5,654.00元,完成预算的95.0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切实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未变动,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保持不变,切实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900.00元,占63.20%;公务接待费支出75,654.00元,占36.8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9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9,9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开展林业和草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75,65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5,65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工作业务指导、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4,971.5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46.86元,减少0.8%,主要原因分析我局2020年有3人退休,以及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减少机关运行成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正常运转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资产总额213,468,367.48元,其中,流动资产137,728,947.41元,固定资产11,431,595.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3,149,133.51元,无形资产36,666.61元,其他资产1,122,024.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652,828.4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620,333.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7项,账面原值511,898.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3468367.48

137728947.41

11431595.95

3795725.27

688376.49

 

6947494.19

 

63149133.51

36666.61

1122024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07,139.8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48,151.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14,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544,988.6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07,139.8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六)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七) 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已垦草原退耕还草:反映已垦草原退耕还草方面的支出。 

  (十)森林管护:反映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十一)停伐补助:反映专项用于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反映除京津以外其他用于风沙荒漠治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森林培育: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土流失等支出。 

  (十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动植物保护: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十八)其他农林水支出: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附件【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