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
索引号20240913-203643-862
-
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08-17
-
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49901000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许可。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许可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违法违规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检测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办理特种设备开工告知和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工作;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目录》中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建水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对全县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全县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进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认证认可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负责对强制性认证、自愿性认证及认证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14、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6、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7、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9、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定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20、负责全县执业药师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21、负责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帮助指导下,按照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省州县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省州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的部署,扎实做好新时代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目前,全县共有各类企业5,450户,比去年同期增长率为24.06%,个体工商户26,620户,比去年同期增长率为12.33%;农民专业合作社 298户,比去年同期增长率为0.68%。
1、全面从严治党得到加强,党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局党委在全局各项工作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2020年局党委召开9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召开了“以案促改”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9个党支部通过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
2、攻坚市场监管防疫主战场,落实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成立局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工作办公室专班,建立三级疫情防控网格,加强市场秩序管控,先后做好关停活禽交易及海鲜市场、关停酒吧及KTV工作,指导符合消杀条件的活禽交易及海鲜市场恢复开放,引导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市场监管领域各类市场主体有序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制定防疫应急预案,督促美团、宅急送等配送平台推行无接触配送服务,先后暂停和恢复城乡集体宴席。
3、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入,企业准入更加便捷。全面推行“一窗通办”,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现至1个工作日完成(其中企业登记0.4个工作日、印章刻制0.2个工作日、申领发票0.4个工作日)。全面实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办结企业“一窗通”登记954户。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准予简易注销484户。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全覆盖。
4、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强化应急管理和风险排查,对全县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甲醇含量指标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实施熟食食品配送管理规范,持续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建设,规范网络餐饮服务,实施重大活动和重要来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提升药械检查质量和效率。开展疫苗质量安全、中药饮片质量安全、高风险“两品一械”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等专项检查,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2,094家次。无重大、突发、群发药械不良事件。
5、严格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开展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生产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涉氨制冷专项整治。全县无特种设备事故或影响恶劣的特种设备安全事件。
6、严格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完成7家企业7个获证产品的年度备案工作,做到100%巡查。开展“地条钢”专项整治。对废旧钢铁收购点、炼铁炼钢厂进行排查,共检查冶炼锰铁、钢球企业3家。质量提升行动积极推进。标准水平持续提升。计量基础得到强化。认证认可能力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成效明显。
7、积极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切实履行“净餐馆”“管集市”两个专项行动的抓总统筹职责,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完成了翠屏、龙井、小西庄、北山、迎恩、华邦、西林7个市场的整体提升改造和欣欣综合市场的巩固规范工作,新城、西门市场封闭式拆除修建,五龙批发市场按照逐步改造的方法,完成了水果批发区和停车场的提升改造工作。
8、市场竞争环境有效改善,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竞争执法扎实开展。继续把商业贿赂、限制竞争、商业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为打击重点,强化公平公正监管。开展打击走私违法活动。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价格监管深入推进。做好消费维护工作。网络和广告监管持续加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8个。其中:行政单位1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包括局机关、执法大队和14个乡镇所;
2、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其他事业单位包括建水县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和消费者协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4人。其中:行政编制10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8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27,403,350.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03,350.73元,占总收入的99.6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36%。上年收入决算数为20,515,117.89元,总收入较去年增加6,888,232.84元,增幅33.58%,主要是因为今年人员的基本医疗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拨入单位进行核算,还增加其他收入:县发改局拨入“十四五课题研究经费”1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27,482,712.43元。其中:基本支出25,169,765.99元,占总支出的91.58%;项目支出2,312,946.44元,占总支出的8.4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年支出为21,291,204.45元,增加6,190,507.98元,增幅29.08%,主要是因为今年人员的基本医疗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拨入单位进行核算,并增加死亡抚恤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169,765.99元。与上年18,832,295.28元对比增加6,337,470.71元,增幅33.65%,主要原因是增加的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抚恤费等人员经费支出22,690,142.68元,占基本支出的90.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79,623.31元,占基本支出的9.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12,946.44元。与上年2,458,909.17元对比减少145,962.73元,减幅5.94%,主要原是因为我局今年中央及省级资金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多证合一”改革、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营业执照的核发工作补助经费项目2020年度实际支出200,000.00元,其中:办公费34,345.53元,印刷费120,900.00元,邮电费4,604.47元、差旅费25,000.00元、劳务费15,150.00元。主要完成了营业执照及框的购买、办公用品购买等。项目落实了“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便民制度,全面实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办结企业“一窗通”登记954户。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准予简易注销484户,构建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全覆盖。共发放“多证合一”执照26,622份,政务服务更加高效。
2、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及宣传培训工作经费项目2020年共支付了200,0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87,280.00元,购买了38个档案柜和安装了5个乡镇所的电子显示屏。差旅费6,288.00元,主要是监管过程中发生的下乡检查外出学习等的差旅费。办公费106,432.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抽检及办公用品购买。项目完成了发布3期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工作,完成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56家次,其中A类16家,B类33家,C类7家。检查白酒生产经营单位648户次,抽检小作坊白酒和散装白酒89批次,经检验甲醇含量指标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2020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029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60户次,流通企业2,860户次,餐饮服务单位6,246户次。培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等共600余人,2020年建水县市场监管局按时完成各类抽检任务共1,304批次,抽检完成率100%。
3、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补助经费项目2020年实际支出100,000.00元,其中:办公费15,772.60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的购买。邮电费40,046.4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乡镇所的电话费开支。差旅费13,121.00元,主要是想关工作开展及培训发生的差旅费。培训费11,160.00元,主要用于业务相关人员外出培训等费用。办公设备购置19,900.00元,用于购买电脑等办公设备。项目建立了建水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县级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合检查,结合“三定”职能职责和本地区市场监管领域工作实际,共同研究制定出我县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上报州局,2020年已抽查完成录入系统共664户。
4、拆除钓棚及专项监管经费2020年实际支出49,530.00元,其中:劳务费49,530.00元。主要用于拆除钓棚拆除工作的支出。
5、“管集市、净餐馆”工作2020年实际支出1,582,344.44元,其中:办公费227,897.20元,主要用于办公耗材等的购买。印刷费52,172.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标语、标志的制作。差旅费5,445.00元,主要用于下乡监管的差旅费。维修费908,343.00元,主要用于农贸市场台面、灯光、地面、洗手台等的改造。专用材料费29,539.00元,主要用于执法制式服装的购买。劳务费95,948.24元,主要用于支付监管过程中聘用的临时人员的劳务费。对企业补助263,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农贸市场开办方,用于市场的提升改造和环境的清洁。“净餐馆”专项,城区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率99%,实行餐饮服务行业量化分级管理达到 99 %以上,中型以上餐馆达标73户,单位食堂达标288个,小型餐馆(含小吃、快餐、饮品)达标1,087户,餐饮类摊点达标159户,城区各类餐饮单位达标率100%,乡镇各类餐饮单位改善率100%。该项目完成了如下工作:“管集市”专项,完成市场的整体提升改造,新城、西门市场封闭式拆除修建,五龙批发市场按照逐步改造的方法,完成了水果批发区和停车场的提升改造工作。
6、省级药品监管经费项目2020年共支付了45,500.00元,其中:办公费2,589.00元,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邮电费4,340.00元,用于支付办公用电话费及宽带费。差旅费5,437.00元,主要是监管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公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日常加油。其他交通费用13,134.00元,主要用于公车平台租车费用。项目实现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械产品、哄抬物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2,094家次。办理年非临床药学人员登记备案35份。换发对许可证到期进行换证的有176户,2020年新办证11户。做好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全面推行电子网络直报,2020年评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共计354份。
7、中央市场监管执法补助经费项目2020年共支付了11,586.00元,其中:邮电费11,586.00元,用于支付办公用电话费及宽带费。项目共完成查处虚假宣传治疗功能、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不合格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侵犯商标专用权、不合格定量包装等50件违法案件。
8、省级食药综合监管经费项目2020年共支付了1,686.00元,其中:邮电费1,686.00元,用于支付办公用电话费及宽带费。项目达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药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97%以上、行业标准得到完善和执法力量得到加强的目标。
9、中央食药监管补助经费项目2020年共支付了122,300.00元,其中:办公费42,540.00元,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印刷费800.00元,用于宣传品的制作费用。邮电费8,806.00元,用于支付办公用电话费及宽带费。差旅费5,608.00元,主要是监管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专用材料费12,940.00元,用于执法制式服装的购买。公用车运行维护费32,685.00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日常加油维修等。其他交通费用18,921.00元,主要用于公车平台租车费用。项目完善了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机制。建立药品企业分级分类制度,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提升药品检查质量和效率,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化妆品安全监管责任,以可追溯为重点加强化妆品经营管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07,676.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6%。与上年21,257,321.15元对比增加6,050,355.84元,增幅28.46%,主要原因是增加社会保险和抚恤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482,132.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7%。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7,679,201.89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日常运行等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882,344.44元,用于综合监管支出;市场主体管理支出345,500.00元,主要用于证照办理,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公示等工作;市场秩序执法支出11,586.00元,主要用于消费维权、市场秩序维护等工作;食品安全监管支出200,000.00元,用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培训等工作;事业运行支出1,239,513.89元,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日常运行等的基本支出;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23,986.00元,用于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31,299.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7%。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73,309.00元,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905,494.24元,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3,158.28元,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纳;死亡抚恤579,338.00元,用于发放死亡职工的死亡抚恤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06,701.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大病保险的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87,5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6,634.91元,完成预算的50.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881.91元,完成预算的65.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53.00元,完成预算的3.8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拟更新3辆执法执勤车,但采购手续尚未完成,所以未完成公务用车购置费的支付,而我局厉行节约,坚持无公函不接待,所以公务接待费减少较多。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11,440.94元,增长57.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5,278.96元,增长81.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838.02元,下降80.5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主要是因为,我局2019年领导职务发生大的变动,很多大额支出没有支付,推迟到2020年进行支付,且2020年新增新冠疫情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导致今年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去年增加较多。我局公务接待费减少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坚持无公函不接待,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881.91元,占98.12%;公务接待费支出5,753.00元,占1.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未开展相关内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881.9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0,881.9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日常市场秩序监管巡查、产品质量监管、食药安全监管、打击传销、打击走私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5,75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75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上级部门紫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有机产品认证等专项业务指导,和对食药抽检、监管工作完成情况的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4,587.87元,与上年1,811,030.78元对比增加1,580,571.91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增加、抚恤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的水电费、电话费、临时人员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5,720,717.96元,其中,流动资产5,043,627.88元,固定资产15,174,515.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1,84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2,352,354.57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42070.3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4,580.00元,减少349,46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49,46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800.00元;出租房屋平方米,账面原值6,151,692.0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09,246.43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2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2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2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指我单位在质量技术监督等事务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质监部门行政支出、业务监管支出、发展支出、行政执法支出和其他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我单位按规定支付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如工资、津贴补贴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行政执法、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产品质量监管、知识产权保护、价格监督检查、标准化发展战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计量监管、认证认可监管等项目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我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单位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此类下设32款: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事事务、纪检监察事务、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地震事务、气象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档案事务、共产党事务、民主党派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彩票事务、国债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政府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红十字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49901111
附件【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2021081604061116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