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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jsxrmzf/2024-00111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17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473301000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保护规划。 

  2.切实加强对建水古城保护发展相关政策、法规、技术研究,编制建水古城保护发展相关技术导则,为建水古城保护发展提供专业技术保障。 

  3.加强对古城整体保护与风貌恢复相关保护维修、自主更新和市场化运作的激励与补偿政策及古城产业转型升级和传统产业发展的扶持与奖励政策的研究,实现古城传统保护和创新发展的均衡协调。 

  4.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建水古城保护发展相关项目管理程序,对建水古城内建设项目进行技术审核,并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项目推进实施工作。 

  5.负责制定古城保护发展工作计划,行使古城保护发展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考核评比职能。 

  6.负责建水古城保护发展的宣传教育、学术研究、课题攻关、人才培养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调查、收集、整理、研究、出版建水古城传统文化相关资料,加强与国内外遗产保护部门的沟通联络和信息传递。 

  7.负责全面整合古城保护资源要素,健全建水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做好古城申报提级相关研究工作,做好建水历史文化名城大数据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 

  8.负责组建古城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和“公众委员会”,对古城保护发展相关重要事项提供前期技术咨询,增强古城保护发展的专业技术实力保障;为古城保护发展科学决策提供行业建议,确保公众知晓权与参与权;健全古城保护公众参与机制,以制度创新持续深化古城保护发展工作。9.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组织领导。县古城保护发展中心班子对照中央、省、州、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县第十五届人代会第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并梳理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综合目标考评,早部署、早落实、早检查、早考核。确保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抓好疫情防控。县古城保护发展中心班子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春节前赴云南考察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一是中心内部办公场所及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告知、登记或扫描健康码等相关工作。二是抽调人员加入五龙社区疫情防控网格员工作,负责腾林雅苑小区体温监测及外来人员扫码登记工作。三是出入各工作场所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确保防疫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抓好各项业务工作。县古城保护发展中心班子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积极推进各项业务工作。一是参与临安古城特色小镇建设,完成临安路特色步行街建设,并且积极协调解决步行街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相关部门一起完善提升了步行街相关设施,填充了历史文化内涵,多次参与接访步行街商户、住户和居民群众,积极做工作,努力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建成了南城门片区停车场,保障了步行街的正常运行秩序。二是完成了所承担的《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目前,《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修订稿经十余次修改,修订稿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重要会议审议通过。《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修订稿及修订稿法律释义、修订稿新旧条文对比说明、修订稿起草说明等材料在按三次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已按程序上报州人民政府审核通过,目前已上报省人大审核。三是积极推进古城保护引智工程。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组织部的关心支持下,我中心与复旦大学经过多次协商,双方商定由复旦大学文博学院侯实博士牵头在我中心设立复旦大学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专家工作站。目前已开展前期工作并已取得第一批研究成果。下一步将组织复旦大学相关专家学者和在校博士生、研究生分批到建水,积极开展建水古城价值发现与提升方面的深入研究工作。实现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以复旦大学为平台,挖掘、研究和提升建水古城价值,取得国内外学术界的认可,争取建水古城在学术界应有的地位,在国内外产生日益重要影响的目标。 

  4.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古保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在县指导组的指导帮助下,严格按照学习计划推进和完成各个阶段的学习教育任务。由于我单位是机构改革中新成立的单位,各方面条件有限。经请示县机关工委,我中心干部职工参与住建局党委组织的学习活动。中心党组与住建局党委共同联合,协力推进学习教育活动。中心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学习活动和党员活动,撰写读书笔记,深入古城社区调研,努力做到解民情、察民意,结合古城保护发展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确定了建水古城智慧消防建设、古城停车场建设等一批古城保护急需项目,作为学习教育的成果,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在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中,领导班子成员坦诚相见,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指出问题,相互交流,消除误会,整改提升的良好效果。 

  5.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推进古城保护发展工作。 

  (1).积极参与“临安古城特色小镇”建设。临安古城特色小镇建设是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一,中心工作人员全力参与建设。古城区项目众多,共分八个片区,项目36个,工作人员60余人。目前大部分项目到了收尾阶段,工作难度大,中心工作人员发扬攻坚克难精神,全力参与工作,在推进工作的同时,得到学习成长。目前,正有积极推进临安路步行街二期建设等项目。 

  (2).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古城保护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建水古城基础设施严重滞后,与旅游发展要求差距较大。为此,中心积极组织编制《临安古城智慧消防》项目,拟投资3800元,完成古城消防应急规划建设,确保古城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中心正在建立古城保护数据中心,并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深挖古城历史文化内涵,建立古城资源保护体系。结合近年来旅游发展,中心加强古城保护技术指导工作,对古城区项目投资商、利用老房子开设客栈民宿的古城居民群众等,提供建设改造技术帮助,目前,除政府建成的“20大院”外,大批古城民居客栈也日益形成规模。古保中心坚持上门服务,为居民特别是外地投资者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帮助,确保改造建设项目与古城整体风貌相协调,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3).强化依法保护工作,做好《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古城保护发展必须依据相关法规推进,中心负责《条例》的修订工作。为使相关条款切合古城实际,具备可操作性,取得群众支持,中心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对于群众不理解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宣传说服。目前,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条例》修订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因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267,417.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7,417.10元,占总收入的68.4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31.56%。因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度对比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267,317.10元。其中:基本支出644,087.80元,占总支出的50.82%;项目支出623,229.30元,占总支出的49.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因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度对比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4,087.80元。因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度对比数。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24,238.52元,占基本支出的96.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849.28元,占基本支出的3.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3,229.30元。因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度对比数。具体项目开支:建水县南城门临时停车场建设项目399900元;古城保护工作经费223,329.30元,其中:办公费19,857.80元、差旅费15,876.50元、办公设备购置187,59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7,417.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45%。因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度对比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3,697.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3%。主要用于基本支出480,368.03元,其中:人员经费460,518.75元,公用经费19,849.28元;项目支出223,329.3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788.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47,502.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类)支出46,4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未产生三公经费。因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度对比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49.28元,因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度对比数。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274元、工会经费2,849.28元、其他交通费用9,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26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79339.63元,其中,流动资产1144.63元,固定资产1781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9339.6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81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60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60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也称为公共财政预算、科技三项费用及其他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财政预算支出是指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透过公共财政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5、经费指经办事业支出的费用,旧指国家经常费用,今亦指经办事业支出的费用。 

           6、一般预算支出是国家对集中的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此类下设32款: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事事务、纪检监察事务、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地震事务、气象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档案事务、共产党事务、民主党派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彩票事务、国债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政府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红十字事务等方面的支出。选项A属于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计划生育等。 

             10、住房保障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城乡社区住宅(如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473301111 



附件【建水县古城保护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081003090467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