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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3617-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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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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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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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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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31801000
建水县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建水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建水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建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上级财政对建水县的转移支付,完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4.负责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5.负责拟订全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管理财政票据;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
6.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县级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9.负责制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
10.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1.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13.负责制定全县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财政干部培训和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4.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对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县内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的监管。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进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
(3)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18.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建水县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统筹做好财政增收和落实减税降费
强化财政收入管理。积极应对疫情冲击及经济形势下行对财政收入的影响,牢牢把握组织财政收入的主动权,财税协同扎实开展收入来源调研,分析税源规模、状况和征管漏洞,制定堵漏增收措施。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加强国有资产清理盘活,严格收费和罚没的标准和范围,确保各项财政收入依法依规、应减尽减、应收尽收。全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480万元,增长2.3%,其中,税收收入75,7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2.8%。
认真落实减税降费。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及省州出台的一系列疫情防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全年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新增减税7,206万元,其中:2020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3,258万元;2019年年中出台政策在2020年翘尾新增减税3,948万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促进社会发展
全力支持新冠疫情防控。疫情发生以来,为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的需要,我县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落实疫情防控补助政策,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全年共投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3,487万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第二人民医院建设资金2,000万元,防控物资设备购置资金792万元,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资金241万元,疫情防控人员补助128万元,医疗救治资金4万元,其他疫情相关经费补助322万元。疫情防控期间对承租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含所属企业)国有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全年涉及118户,减负面积31,815平方米,减免金额161万元,有效减轻企业和基层负担。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拨付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3亿元,其中:1.82亿元重点用于美丽县城、“临安古城”主题特色街区和紫陶小镇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1.35亿元重点用于开培公路、青他公路和建制村通畅工程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1.31亿元重点用于大田水库、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设施建设;1.05亿元重点用于乡镇农村道路硬化、农田水利设施和饮水安全改造提升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争取资金助力经济发展。紧盯国家政策导向,着力加大对上衔接力度,争取新增专项债券6.02亿元,支持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建设,其中:1.9亿元用于县城立体停车场建设,1.1亿元用于城镇电网改造,1.1亿元用于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1亿元用于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建设,0.72亿元用于水电铝材一体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0.2亿元用于大田水库工程建设。争取“直达”资金7.23亿元,用于就业、医疗卫生和教育等重点民生项目建设,支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争取抗疫特别国债资金0.78亿元,其中:0.2亿元用于县第二人民医院项目建设,0.58亿元用于铜厂水库和施家寨水库项目建设。
3.统筹做好兜牢“三保”和改善民生
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坚持底线思维安排年度预算,从预算源头兜牢“三保”底线,严格按照“三保”保障范围标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比例、实有财政供养人员及基本民生保障人数,科学测算“三保”需求。持续加大执行过程中收入征管和财力统筹力度,大力调整支出结构,确保“三保”需求按预算及时足额兑现,全年全县“三保”支出31亿元。保工资支出18.61亿元,确保各项工资性支出每月13日前及时足额兑现落实,未出现拖欠工资发放的情况;保运转支出2.64亿元,坚决贯彻过“紧日子”思想,确保各部门各单位机构正常运转;保民生支出9.75亿元,确保各项民生支出得到保障。
全力保障社会事业发展。全年民生领域支出36.6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2%,集中财力办好民生大事。教育投入10.57亿元,加大了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普通高中建设项目的投入,通过加大教育投入和对学生的补助,巩固了“两基”普九成果,控制辍学,提升了义务教育可持续发展。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7.03亿元,突出社会保障提标扩面。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64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500元/人·年;孤儿集中供养生活费1980元/人·月,散居孤儿、艾儿和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生活费1280元/人·月;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群众应保尽保。卫生健康投入3.72亿元,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强化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着力巩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住房保障投入4.13亿元,为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切实改善我县城镇老旧小区居住品质,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落实扶贫专项资金1.22亿元,补齐脱贫攻坚短板,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4.统筹做好财政管理和改革创新
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按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要求,形成以资金管理为目标,以项目为主线,涵盖基础信息、项目库、预算编制、预算批复、预算调整和调剂、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决算和财务报告等的业务管理闭环。横向上实现各业务的顺向衔接、逆向反馈、环环相扣,支撑全口径政府预算编制,构建严控、高效的资金支付机制,提高业务办理的自动化水平;纵向上强化上下级转移支付预算的紧密衔接、严丝合缝,构建转移支付资金跨层级、全链条的关联追踪机制;整体上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保障预算管理的规范高效,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供有力支撑。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把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嵌入财政管理的全过程,加快建设绩效财政,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初步形成了“以绩效目标为龙头、以绩效监控为手段、以绩效评价为核心、以评价结果应用为落脚点”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为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县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根据省级采购管理部门工作部署,建立了“建水县县级政采云电子卖场”,并推行使用,全年电子卖场实际采购金额为1,541万元。
持续强化日常财政管理。制定财政权责清单,明确权力责任主体、实施依据、运行程序、监督措施,规范行政行为。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着力开展扶贫专项资金监管、会计信息检查、政府采购监管、政府购买服务监管,规范财政监管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建水县财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财政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建水县财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财政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8,399,941.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99,941.6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 3,645,828.68 元,增长比例为24.71%,主要增长原因为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财政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8,399,941.64元。其中:基本支出15,871,977.80元,占总支出的86.26%;项目支出2,527,963.84元,占总支出的13.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3,187,161.83元,增长比例为20.95%,主要增长原因为2020年发生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纳入决算,且2020年项目数量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71,977.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 2,367,049.99 元,增长比例为17.53%,主要增长原因为2020年发生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纳入决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77,676.66元,占基本支出的80.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94,301.14元,占基本支出的19.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27,963.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 820,111.84元,增长比例为48.02%,主要增长原因为2020年项目数量增加,项目经费增加,其中绩效评价项目支出1,069,891.4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财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99,941.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3,187,161.83元,增长比例为20.95%,主要增长原因为2020年发生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纳入决算,且2020年项目数量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893,541.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26,715.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离休人员工资、遗属人员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89,514.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对提升人居环境工作经费、支农管理工作经费补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90,1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财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721.00元,完成预算的7.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721.00元,完成预算的7.0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接待人数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9,792.00元,下降44.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792.00元,下降44.4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接待人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4,721.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24,72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72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其他单位来访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财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94,301.1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 314,755.11元,减少比例为9.23%,减少主要原因是为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压缩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保障机关运行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建水县财政局资产总额为27,530,093.83 元,其中,流动资产562,164.11元,固定资产26,959,509.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42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80,752.74 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 140,641.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建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3,84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2,00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1,84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3,847.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预算也称为公共财政预算、科技三项费用及其他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财政预算支出是指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透过公共财政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二)经费指经办事业支出的费用,旧指国家经常费用,今亦指经办事业支出的费用。
(三)一般预算支出是国家对集中的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此类下设32款: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事事务、纪检监察事务、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地震事务、气象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档案事务、共产党事务、民主党派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彩票事务、国债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政府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红十字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城乡社区住宅(如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400231801111
附件【建水县财政局表.xls】